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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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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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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的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维业股份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6年1月20日、2026年4月8日公司分别组织召开维业股份2025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见面会以及第二次沟通见面会,审计机构针对维业股份2025年审计需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汇报,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的责任、2025年度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包括识别出的特别风险或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等,审计委员会对主要事项发表意见。

(三)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所在年报审计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立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