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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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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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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457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1-4
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0]004579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 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维业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维业股份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维业股份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维业股份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 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 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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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 [2021]00457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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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维业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 效的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维业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 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维业股份公司 2020 年度报 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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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海龙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第 2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圣陶宛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业卉景园林有限公司、广东省维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闽东建 工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维业宏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业智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维业致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 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 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重大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 内部监督、工程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舆情管理与危机应急预案、对外投资。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 1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营业收入的 1% ,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 1% 但小于 2%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 营业收入的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2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净利润相关的,以合并净利润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净利润的 2% ,则认 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 2% 但小于 5% ,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 的 5%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3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 ,则认定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

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 但小于 2%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 ,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4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以合并所有者权益总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所有者 权益总额的 1%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但小于 2% 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 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 2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在选择和实施与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②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扰;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3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2%以上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1%-2%之间 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占净资产金额的1%以下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

陷: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⑥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⑦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4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