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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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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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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维业 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维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维业股份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 万元。扣除发行相 关的费用为人民币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维业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29,240.00 |
|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 3,665.81 |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 25,574.19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款项 | 11,56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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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 599.17 |
|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 1,439.73 |
|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4,853.21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田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 步支行开设共计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公 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及上述六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8 月公司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后,已与保荐机构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各方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万元) |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6993 8951 9 | 6,927.99 |
| 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注) | 7718 6861 5858 | 7,925.22 |
| 募集资金户余额合计 | 14,853.21 |
注1: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下属 经营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为 7718 6861 5858。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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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5,574.19 注 |
25,574.19 注 |
25,574.19 注 |
25,574.19 注 |
本年度 投入募 集资金 总额 |
923.58 | 923.58 | 923.58 | 923.5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64.13 | 已累计 投入募 集资金 总额 |
11,561.5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64.1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17%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截至2018 年12 月 31 日累计 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3)= (2)/(1)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建筑装饰部品部 件工厂化项目 |
是 | 19,974.19 | 9,829.03 | 9,210.79 | 618.24 | 9,829.03 | 100.00 |
已完工 | -394.2 8 |
不适用 | 是 |
| 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 |
是 | 2,000.00 | 8,060.60 | 958.06 | 181.06 | 1,139.12 | 14.13 |
2021-8- 31 |
未达产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 |
是 | 2,000.00 | 8,105.95 | 111.52 | 112.31 | 223.83 | 2.76 |
2021-8- 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1,600.00 | 369.56 | 357.59 | 11.97 | 369.56 | 100.00 |
已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
公司拟购置物业作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也相应延期至2021 年8 月31 日。因受产权政策变化影响导致本次拟购置物业无法正常过户,未能按计划购入物业,致使变更后 的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达到计划投入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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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中除已建成的金属制品项目外,环保型木制品加工、复合型石材加工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 变化,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而终止。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2017 年7 月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将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85 号综合楼三楼。公司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的金额为599.1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332 号《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7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99.1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7 年6 月21 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公司于2018 年11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截止 2019 年8 月1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 万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148,532,067.17 元,存放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 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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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9,24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币3,665.81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74.19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变更主要是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 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19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后终止,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2,064.13万元(不含未结 利息部分),全部增投于“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26,365.14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时“设计研发中心项 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102.42万元及终止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688.53万元。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主要是公司拟购置物业作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 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因受产权政策变化影响导致本次拟购置物业无法正常过户,未能按计划购入物业,致使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设 计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达到计划投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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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 存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 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67 号)。 报告认为,《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业股份募集资金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业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维业股份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签字: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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