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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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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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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0 ]第ZI100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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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 录一、 报告正文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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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69 号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对2019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 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9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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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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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2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上海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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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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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深 圳市圣陶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业卉景园林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业木制品 有限公司、陆河县维业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新维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维 业装饰集团合肥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 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 信息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财务报告、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业务外包、采 购业务、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合同、关键信息系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指标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 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2%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净利润相关的, 以合并净利润指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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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净 利润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 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以合并所有者权益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 总额的1%但小于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2%,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5) 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在选择和实施与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 (2)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扰;

  •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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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缺陷占净资产金额的2%以上重要缺陷占净资产金额的1%-2%之间一般缺陷占净资产金额的 1%以下 重大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 或一般缺陷:

  •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 (5)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 (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 (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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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报告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