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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Nov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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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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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维业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号)核准,维业股份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的费 用为人民币3,665.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ZI101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建设期 | ||
| 1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 22,944.65 | 19,974.19 | 24 个月 |
| 2 |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3,873.67 | 2,000.00 | 24 个月 |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176.45 | 2,000.00 | 24 个月 |
| 4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567.57 | 1,600.00 | 1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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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562.34 25,574.19
其中,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维业科技有限公司 (原“陆河县维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其余项目由维业股份实施。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9,871,546.56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160,752,292.57元,其中已购买理财产品余额85,000,000.00元, 其余75,752,292.57元分别存放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 深圳分行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其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资金用途 |
|---|---|---|---|
| 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44250100000200001429 | 16,279,738.39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428509 | 18,092,031.88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0039031803003173045 | 12,296,241.21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 |
|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 79170155200018546 | 7,944,209.04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699389519 | 11,027,123.41 |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771868615858 | 10,112,948.6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户余额合计 | 75,752,292.57 |
三、维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增加日常流动资 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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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成立物联网产业基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与设立物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与深 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深圳维智智慧物联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主要投向:围绕智能装饰、 智能家居等为主题的物联 网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家电设备、智能硬件及智能终端技术、城市社区安防 信息系统等领域。
该基金的成立系基于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更好地进行产业链布局,不存在脱 离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形,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 作事项》规定的情形。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3,000万元的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12个月最多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130.50万元(按 短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因此,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 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四、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维业股份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维业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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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业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保荐代表人: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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