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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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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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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维业 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维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 号)核准,维业股份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40.00 万元。扣除发行相 关的费用为人民币3,665.8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74.19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维业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29,240.00 |
|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 3,665.81 |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 25,574.19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 4,7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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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 599.17 |
|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0.17 |
| 减:购入理财产品 | 7,000.00 |
|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 163.66 |
|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430.18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田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 步支行开设共计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公 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及上述六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各方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万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 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4425 0100 0002 0000 1429 | 5,807.08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 工厂化项目 |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 0122 0014 2850 9 | 3,849.25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 工厂化项目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0039 0318 0300 3173 045 | 1,007.45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 工厂化项目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6993 8951 9 | 246.56 |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 7917 0155 2000 1854 6 | 502.15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7718 6861 5858 | 2,017.69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户余额合计 | 13,430.18 |
注: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20,430.18 万元,其中已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7,000.00 万元,其余13,430.18 万元分别存放于民生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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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深圳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宁 波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六个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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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5,574.19 注 |
25,574.19 注 |
25,574.19 注 |
25,574.19 注 |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4,899.44 | 4,899.44 | 4,899.44 | 4,899.4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5,307.5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截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累计 投入金 额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3)= (2)/(1)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 厂化项目 |
否 | 19,974.19 | 19,974.19 | 408.06 |
4,043.52 | 4,451.58 | 22.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 |
755.77 | 755.77 | 37.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600.00 | 1,600.00 | - |
100.15 | 100.15 | 6.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上述项目均属于建设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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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7 年7 月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设计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85 号综合楼三楼。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的金额为599.1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332 号《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2017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99.1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7 年6 月21 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20,430.18 万元,其中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7,000.00 万元,其余 13,430.18 万元分别存放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六个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9,24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3,665.81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74.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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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 存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维业股份募集资金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业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维业股份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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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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