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eiye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3, 2018
55603_rns_2018-04-23_8821b3b1-64ed-4951-b2ba-4e2207e63ca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维业 股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8年与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和智置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向和智置业公司提供 长租公寓装修服务,预计2018年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由9名董事组成,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6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关联董 事张汉清、张汉伟、张汉洪回避表决。
(三)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预计金额 | 上年发生额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和智置业 | 长租公寓装修业务 | 10,000.00 | 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7年7月20日 |
| 法定代表人 | 黄赞铭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注册资本 | 520.83万元 |
|---|---|
| 经营范围 | 商业信息咨询;房地产项目投资(不含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卓越城梅林中心广场(北区)一栋503/504/505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维业控股于2018年2月7日与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智 置业(和智置业为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 协议约定维业控股以现金方式向和智置业增资,取得和智置业4%的股权,2018 年3月14日维业控股向和智置业支付了全额投资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和智置业存在关联方关系。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公平的 市场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公司与和智置业之间发生的装饰装修服务的定价应不偏离向任何独立第 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公司与和智置业之间发生的各项服务和交易的定价应不偏离向任何独立 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公司与和智置业之间发生的日常支付应以实际发生的额度和费用标准进 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张汉清、张汉伟、张汉洪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是根据经营需要所产生,符合公司实际、有 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业股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海证券对 维业股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尹国平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