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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ONG GRAPE WIN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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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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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7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龙股份”)本次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469,249.46 澳元, 折合人民币27,935,285.47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0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446,720 股,发行价格为19.52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4,799,974.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 验资费、股权登记费等)12,258,911.9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562,541,062.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为 公司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02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澳大利亚6 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计划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澳大利亚6 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 | 60,185.10 | 57,480.00 |
| 合计 | 60,185.10 | 57,48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具体进度投入 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部分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法 予以置换。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17)第1140 号),截止2017 年10 月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 计5,469,249.46 澳大利亚元,折合人民币27,935,285.47 元(汇率1 澳元折合 人民币5.1077 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澳 大利亚元) |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折 合人民币元) |
|---|---|---|---|
| 澳大利亚 6 万吨优质葡萄 原酒加工项目 |
57,480.00 | 5,469,249.46 | 27,935,285.47 |
| 合计 | 57,480.00 | 5,469,249.46 | 27,935,285.47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 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 年11 月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以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69,249.46 澳元,折合人民币 27,935,285.4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事项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 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7)第1140 号《关于威龙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威 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 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公司截至2017 年10 月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保荐机构对威龙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监督,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7 年11 月21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时发表了相关审 议意见。
监事会审议意见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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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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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独立意见;
-
2、会计师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告;
3、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