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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ONG GRAPE WIN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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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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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 年5 月31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威龙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认真 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贾丛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