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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ONG GRAPE WIN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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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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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威龙股份募集资金投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4 月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815 号《关于核准威龙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5,020 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 年5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20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2.20 万元。2016 年5 月10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0198 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先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1.8 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11,481.64 11,481.64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061.73 8,061.73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30,926.76 12,000.00
合计 70,470.13 51,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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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销基本内容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源经贸计划在全国建设174 家威 龙品牌营销网点,并在重点省份内建设100 家威龙有机葡萄酒专卖店,进一步挖 掘一、二、三线城市的市场潜力,稳步扩展威龙股份全国化的营销网络。项目建 设期为两年,总投资8,061.7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61.73 万元,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二、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且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的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公司在2011 年根据当时葡萄酒市场的情况作出 的,鉴于葡萄酒市场自2011 年以来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营销策略也随之逐步 调整。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 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各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11,481.64 11,481.64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7,800.5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061.73 0.00
4 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30,926.76 0.00
合计 70,470.13 19,282.20

上述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缺口、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款项及4 万吨有机葡萄 酒生产项目投资款项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履行的审核批准程序

2016 年6 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拟于2016 年6 月29 日召开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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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向,也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优先顺序的调整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调整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对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增强公司盈利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就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调整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经威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拟于2016 年6 月29 日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优先顺序的调整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威龙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调整 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及时就该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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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6 月13 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备文件

  • (一)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 (三)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序的意见

  • (四)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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