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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ONG GRAPE WIN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7, 2021

57824_rns_2021-04-07_78752843-8ee6-459e-bb38-c0ec9ab2689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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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项措施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二、 关于原控股股东以物抵债解决违规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没有在上 市公司担任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次以物抵债有助于避免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 遭受损失,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王珍海先生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魏学军、张焕平、黄利群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