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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ai Guangwei Composit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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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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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文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 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李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其基本

  • 情况如下:

李文涛先生: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94 年至 2005 年,任济钢能源动力厂助理工程师;2008 年至 2014 年,任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2014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 所专职律师;2017 年至今任山东允恕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文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 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 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表 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威复材 股票代码:300699 法定代表人:卢钊钧 董事会秘书:王颖超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 邮政编码:264202 联系电话:0631-5298586 传真:0631-52982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9:《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 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天津路 130 号

联系人:王颖超 邮政编码:264202 联系电话:0631-5298586 传真:0631-52982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 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文涛 2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 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或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 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李文涛先生作为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威海光威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6.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
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 票意见的,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对其他提案 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 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