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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ai Guangwei Composite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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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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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 责。现将2020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 次会议,审议25 项议案,没有监事会议案 被否决的情形。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审议情况
2020 年3月2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8、《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1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4月24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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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8月7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10月23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12月4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的议案》3、《关于追加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0 年12月2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 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的决 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 完善,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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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 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列席公司股东 大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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