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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ai Guangwei Composit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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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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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保荐机构”)作 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复材”、“公司”或“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督导券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包头碳纤维项目的建设规划和资金计划,由内蒙古光威碳纤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光威”)两方股东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威能源”)和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威集团”)按出 资比例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项目建设,其中:光威能源提供财务资 助 2.4 亿元,光威集团提供财务资助 1.6 亿元,具体将根据内蒙古光威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 12 个月内分期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按季结算,财务资助期限 36 个月。

同时光威能源母公司光威复材和光威集团按出资比例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 担保,其中:光威复材提供担保 6 亿元,光威集团提供担保 4 亿元,用于内蒙古 光威以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融资方式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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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内蒙古光威碳纤有限公司

股东结构:上市公司光威复材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 司持有 60%股权;光威集团持有 40%股权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纬四路以南(神华煤化工南侧) 经营范围: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新型复合材料工艺和技术的开发应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上市公司及光威集团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内蒙古光威提供担保,担 保不收取费用;鉴于内蒙古光威的两名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均不收 取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定价方式公允;

本次上市公司及光威集团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内蒙古光威提供资金支 持,拆借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实际使用金 额及使用时间按季结算,定价方式公允。

四、该事项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系为了更好的支持内蒙古光威业务的发展。上述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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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将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公 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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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晓东 张冠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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