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4
Jul 27, 2014
53690_rns_2014-07-27_d11bab08-d23e-41e4-b21b-45c341561b9b.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14-02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4,941,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
(1,020,200,992)比例的6.365%;
2、2012 年2 月1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12,858,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股改时的567,275,995 股增加至680,133,995 股;
3、2013 年7 月公司实施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送红股5 股),公司总股本由 680,133,995 股增加至目前的1,020,200,992 股;大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产业集团”)股改限售股由43,294,399 股增加至目前的64,941,598 股;
4、本次股改限售股份64,941,598 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 年7 月2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 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A 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7 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 年3 月16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
-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 年4 月5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股东 | 特殊承诺 | 履行承诺情况 |
|---|---|---|
| 无锡 产业 发展 集团 有限 公司 |
(1)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臵改革的产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臵改革实施后,若威孚 高科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A 股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 毕,此承诺自动失效)。 ①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a、根据威孚高科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威孚 高科2006 至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低于8.5 亿元(因2006 年、2007 年 汽车排放标准政策处于转折期以及公司投资的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处于从投入期亏损转入盈利,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时点尚难以准确预计,2006 年的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或者b、威孚高科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 于3.4 亿元;或者c、威孚高科2006 至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②追送股份数量:以本次改革前流通A 股股份为基数每10 股送0.5 股的 比例执行对价安排,追送股份总数为14,040,000 股。如果期间威孚高科有送股、 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上述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期间公司因 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 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则追加安排对价总数14,040,000 股不变。 ③追送股份时间:产业集团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威孚高科《年度 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程序执行追送股份 承诺。 ④追送股份对象: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威孚高科《年度报告》公告日 后的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 股股东。 ⑤追送股份承诺的执行保障:在本追送股份承诺的有效期内,产业集团将 自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威孚高科非 流通股份中用于履行追送股份承诺的14,040,000 股股份进行临时保管,从技术 上保证履行上述承诺。 |
承诺履行完毕 |
| (2)关于限售期及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产业集团持有的威孚高科非流通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六十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承诺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威孚高科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10 元/股(若股价出现按照规定应除 权的情况,则最低减持价格同步除权计算)。 |
承诺履行完毕 | |
| (3)关于提出分红方案的承诺 在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之后,产业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 赞成票:威孚高科2005 年度的现金分红每10 股不低于4 元,2006 年至2008 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的50%。 |
承诺履行完毕 | |
| (4)关于管理层激励机制安排的承诺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 司管理层与股东及公司利益相结合,产业集团承诺:在威孚高科完成股权分臵 改革工作后,在符合国家和无锡市政府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机制方面的有关 规定的前提下,将积极推进威孚高科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
2014 年6 月20 日公 司召开的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大股东股改承 诺未履行事项暨大股 东关于威孚高科管理 层激励机制安排承诺 内容变更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激励基金 实施办法》。 承诺履行完毕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
-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 64,941,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0,200,992 股)的 6.365 %。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序 号 |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 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 股改时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 |
|---|---|---|---|---|---|
| 1 | 产业集团 | 64,941,598 | 64,941,598 | 6.365 | 0 |
| 合 计 | 64,941,598 | 64,941,598 | 6.365 | 0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8,967,998 | 11.661% | -64,941,598 | 54,026,400 | 5.296% |
| 首发前国有法人持股 | 64,941,598 | 6.365% | -64,941,598 | ||
| 首发后国有法人持股 | 54,026,400 | 5.296% | 54,026,400 | 5.296% |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5、境外法人持股 | 115,260,600 | 11.298% | 115,260,600 | 11.298% |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7、内部职工股 | |||||
| 8、高管股份 | 50,725 | 0.005% | 50,725 | 0.005% | |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34,279,323 | 22.964% | -64,941,598 | 169,337,725 | 16.598%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13,541,669 | 60.139% | 64,941,598 | 678,483,267 | 66.50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172,380,000 | 16.897% | 172,380,000 | 16.897%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785,921,669 | 77.036% | 64,941,598 | 850,863,267 | 83.402% |
| 三、股份总数 | 1,020,200,992 | 100.000% | 1,020,200,992 | 100.00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 限售 股份 持有 人名 称 |
股改实施日 (2006 年4 月5 日) 持有股份情况 |
股改实施日 (2006 年4 月5 日) 持有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除 股改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除 股改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除 股改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除 股改限售股份情况 |
|---|---|---|---|---|---|---|
| 数量 (股) |
占公司股改 时总股本 (567,275,995 股)比例(%) |
数量 (股) |
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 (1,020,200,992 股)比例(%) |
数量 (股) |
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 (1,020,200,992 股)比例(%) |
|
| 产业 集团 |
114,061,978 | 20.11 | 70,767,579 | 6.936 | 64,941,598 | 6.365 |
| 合计 | 114,061,978 | 20.11 | 70,767,579 | 6.936 | 64,941,598 | 6.365 |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1、根据公司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作出的特殊承诺:“2006 至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 计不低于8.5 亿元,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4 亿元”。2006 至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 润合计6 亿元,其中2008 年度实现净利润2.07 亿元,均未达到承诺要求,因此触发追送条件。 对2009 年5 月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 股流通股股东实施追送,每10 股流通A 股获得送0.415023 股,共计追送14,039,979 股。
2、 至2011 年4 月4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满60 个月, 2011 年4 月和2012 年4 月 已申请解除限售56,727,600 股。
3、 2012 年2 月公司完成了对大股东产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定向增发112,858,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567,275,995 股增加至680,133,995 股。
4、 2013 年7 月公司实施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送红股5 股),公司总股本由 680,133,995 股增加至1,020,200,992 股;产业集团股改限售股由43,294,399 股增加至 64,941,598 股;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 序 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 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 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股改时总股本 (567,275,995 股)的比例(%) |
|---|---|---|---|---|
| 1 | 2007 年4月3日 | 7 | 9,758,017 | 1.72 |
| 2 | 2009 年5月22日 | 1 | 14,039,979 | 2.48 |
| 3 | 2011 年4月12日 | 1 | 28,363,800 | 5.00 |
| 4 | 2012年4月26日 | 1 | 28,363,800 | 5.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产业集团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威孚 高科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 否。
八、其他事项
-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
□ 是 √ 否;
-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
九、备查文件
-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