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5, 2025
53690_rns_2025-08-25_f1225f62-b821-41b3-94d5-b6cab41707ca.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5-07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
-
见附件二);
-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
-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B 股股东应在 2025
年 9 月 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1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5) |
| 2.01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 |
| 2.02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2.03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2.04 |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 √ |
| 2.05 |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 3.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2) |
| 3.01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 √ |
| 3.02 | 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 |
(二)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2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 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
-
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 -
-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00 16:00);
-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
-
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郑思涵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
邮政编码:214028
-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
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5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1、委托人 名 称 证件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量 2、受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3、授权委托书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截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
名 称 |
|
|---|---|---|
| 证件号码 | ||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 ||
| 股票账户卡号码 | ||
| 持股数量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码 | ||
| 签发日期 | ||
| 有效期限 | 截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1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 | |||
| 2.02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2.03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 2.04 |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 √ | |||
| 2.05 |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
| 3.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 |
√ | |||
| 3.01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 √ | |||
| 3.02 | 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