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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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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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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15-02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会议名称: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8 月7 日下午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 月7 日上午

  • 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 月6 日下午15:00 至 2015 年8 月7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 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 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 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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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会议出席对象:

  • (1)2015 年7 月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华山路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 审议议案名称

  • 1、关于回购公司部份A 股股份的议案

  • 1.1 回购股份的价格

  • 1.2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5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6 决议的有效期

  •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份A 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2015 年7 月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 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逐项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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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 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 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15 年8 月3 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 (三)登记地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有关事项

  • 1、投票代码:360581(A 股、B 股)

  •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 年8 月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 票操作。

  • 4、在投票当日,“威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

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

  • 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1 下 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议案 1,1.02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议案 2, 依此类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委托价格
(元)
总议案 表示以下全部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回购公司部份A股股份的议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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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1.1 回购股份的价格 1.01
议案1.2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2
议案1.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3
议案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4
议案1.5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5
议案1.6 决议的有效期 1.06
议案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
部份A 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 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同意全部议案,可以“委托价格”100 元“委托买入”1 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 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 (6)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有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8 月 6 日 15:00,投票结束时间 为 2015 年 8 月7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上述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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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 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华山路5 号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 真:0510-80505199

联 系 人:周卫星、严国红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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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8 月7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委托有效期: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回购公司部份A股股份的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回购公司部份A股股份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价格
1.2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5 回购股份的方式
1.6 决议的有效期
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
部份A 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说明:

  •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

  • “√”,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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