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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pr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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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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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董事会说明,截止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9,9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1、WAPS 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和柴油共轨系统
零部件产能提升
62,032 18,005
2、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57,750 1,662
3、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26,000 2,856
4、工程研究院项目 5,154 5,154
5、股权收购项目 34,381.50 2,235
合 计 185,317.50 29,912

2、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12]E1100号《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2年2 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29,912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情况相符。

3、我们认为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 益需要,预先投入数额已由江苏公证专项审核鉴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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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

杜芳慈 俞小莉 邢 敏 张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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