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Sep 27, 2011

53690_rns_2011-09-27_9ba2273d-6cde-4d71-997f-a950f31ae9e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个别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 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实施2010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发行价 格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查阅其他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内容的相关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授权,董事会有权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反 馈意见,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和作出修订,公司董事会 决定由于实施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后发行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发行 价格由原来的25.83元/股调整为25.395元/股;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293,000万元调整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6,602.90万元;原来募 投项目中WAPS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和柴油共轨系统零部件产能提升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65,000万元调整为62,032万元;原募投项目中工程研 究院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7,000万元调整为5,154万元;原股权收购项 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37,250万元调整为34,381.50万元;上述调整不构 成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重大调整。

综上,我们就公司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和作出修订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杜芳慈 马惠兰 俞小莉 2011年9月24日

==> picture [102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