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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Feb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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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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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 核查,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 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对该议 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邢 敏 冯凯燕 潘兴高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