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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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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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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十一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020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报告期内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出席
委托
出席
缺席
俞小莉 11 11 0 0
楼狄明 11 11 0 0
金章罗 11 11 0 0
徐小芳 11 11 0 0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 无反对、弃 权情况 , 均投了赞成票。

二、 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 2020 年 2 月 13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独立意见

  • 2 、 2020 年 4 月 17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 ( 1 )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3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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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 ( 5 )对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 6 ) 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 7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 8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 9 )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 ( 10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 3 、 2020 年 5 月 28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 ( 1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 2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 3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 4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4 、 2020 年 6 月 18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董事会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5 、 2020 年 8 月 21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6 、 2020 年 10 月 12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

  • ( 1 )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 )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7 、 2020 年 10 月 27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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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0 年 11 月 12 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 1 )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独立意见

( 2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有效地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自己独立的意见, 认真、公平地对议案进行修改与完善,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提出 优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定期报告等有关事项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3 、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等事项,都按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4 、自身学习情况。我们能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由我 们独立董事担任其中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20 年,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我们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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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工作

  •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 、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水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自己的作用。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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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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