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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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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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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 独立董事,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威孚天力增压技术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独立意见

宁波威孚天力增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天力”)拟申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利于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展,完 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 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威孚天力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且威孚天力的其他股东同意按照各 自的持股比例向威孚高科承担可能的赔偿责任,风险可控制。公司对威孚天力的 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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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 敏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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