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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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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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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威孚 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于 2016 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 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发生额和余额均为人民币6,000万 元,是威孚高科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威孚天力增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事项已 经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未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 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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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邢 敏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0 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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