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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U HIGH-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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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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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 简称《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和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特点,董事会对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阐述如 下: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内部控制评价领导机构,以常务副总经理 为组长的内控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及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评 价结果汇总和编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或同等职能的其他部门负责 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组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风险 导向性原则,按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部署、严格评价、整改提高的方针开展 工作。
公司聘请外部专业咨询机构友联时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助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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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的《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及所属主要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评价工 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 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内部环境评价包括对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 责任、人力资源等方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风险评估评价包括对公 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控制活动评价包括对公司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 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等控制措施 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信息沟通评价是对公司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 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 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内部监督评价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监督机 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内部监督机构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 效发挥监督作用。本年度评价工作中,公司重点关注以下高风险领域:国家排放法规 的实施对公司产业技术发展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及募集资金的投资 管理风险。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具体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培训、实施现场测试、认定内控缺陷、抽查主要业务板块和重点单 位评价情况、内控缺陷整改、汇总评价结果及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在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 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 底稿,分析、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评 价要素、主要风险点、控制措施、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评价小组成员对工作底 稿进行了交叉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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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企业缺少能够合理保证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必要控制,或 者这些必要控制中的某项控制的设计、实施或执行不能合理保证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目 标的情况。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 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 的整体有效性,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控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A、定性标准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金额很难确定 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 性质、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等级。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类
- 1、 以下缺陷事项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 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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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不能持 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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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投资、釆购、财务、工程管理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 体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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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50%以上。
(5)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 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6) 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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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缺陷事项认定为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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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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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 现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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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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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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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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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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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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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委派子公司或企业所属子公司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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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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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家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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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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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规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迟报、谎报、瞒报事故。
3、以下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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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成员在经营管理中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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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中分工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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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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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项目无计划或超计划,或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先施工后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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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型工程项目开工、工程变更、项目撤销未事先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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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建设违规或监造不力,造成质量不合格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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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未按规定暂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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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并计提折旧。
(7)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务、合同管理等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相 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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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收费价格变动未按规定流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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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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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按规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类
1、以下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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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3)公司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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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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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
2、以下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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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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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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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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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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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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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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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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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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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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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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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机构负责人缺乏必要的任职资格和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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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会岗位职责不清晰,关键的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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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和存货未按制度规定清查和盘点,差异处置未经恰当审批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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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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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制度规定与外部往来单位对账,对账差异1个月以上未处理或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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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内部往来及关联方交易出现差异,3个月以上未处理或未提出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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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佘额调节表,或调节表差异1个月以上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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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要原始凭证如出/入库单、开出发票/支票等不连号或未经审批取消原
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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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开通网上银行的,由一人保管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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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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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计凭证未按规定装订、保管和归档,或会计凭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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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算盘财务系统、OA办公系统的用户管理或密码管理未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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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用系统管理员的设置未执行不相容岗位(职
务)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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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定量指标
财务报告类
1、以下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或人民币 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或人民币3500 万元;
2、以下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5%或人民 币200万元-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0.5%-1%或人民币1500万元-3500万元;
3、以下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或人民币 200万元;资产负债表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或人民币 1500万元;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始终保持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改进和不断完 善。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整改:内控评价工作组和 责任部门共同分析缺陷的原因和影响,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主责部门和人员, 积极进行整改,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并由评价工作组定期沟通整改进度和效果。通 过缺陷整改,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了公司运作,提高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且执行 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报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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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将继续 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管,加强 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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