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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 WI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29, 2013
52146_rns_2013-10-29_9f8011f2-6492-40a2-bb93-513e741f82c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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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WE & WIN Development Co., LTD 公開說明書
(發行一〇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一、公司名稱: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一〇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及發行條件:
- (一)發行種類: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〇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 公司債」)
- (二)發行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三)發行期間及方式:本公司債為五年期,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四)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 為基準計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 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 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五)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05%。
- (六)發行條件:除上述(一)~(五)外,還本方式為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擔 保方式為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請參閱本公開說 明書第2頁。
- (七)公開承銷比例: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
- (八)承銷及配售方式:採餘額包銷方式,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九)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 定之專業投資人。
-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 於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賣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可改善財 務結構及降低銀行借款依存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7~15頁。
-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承銷費用:新台幣1,000仟元整。
(二)其他費用 (主要包含會計師、律師等費用) 約新台幣60仟元整。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 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 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
-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臺幣臺粉冠 十、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網址: http://mons.twse.com.tw (二)公司資訊揭露之網址: http://www.3yrdm.tw/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十月2六日刊印
一、 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包括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及其他來源之金額與各占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實收資本之來源 | 金 額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設立股本 | 50,000 | 1.73% |
| 現金增資 | 2,360,000 | 81.66% |
| 私募普通股 | 1,180,000 | 40.83% |
| 盈餘轉增資 | 1,622,346 | 56.14%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464,893 | 16.09% |
| 公司債轉換 | 406,335 | 14.06% |
| 減資 | (3,193,595) | (110.51%) |
| 合 計 |
2,889,979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備置本公司以供查閱。 分送及索取方式:親洽本公司索取或透過網路下載(http://mops.twse.com.tw)。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tcfhc-sec.com.tw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325 號 6 樓 電話:(02)2731-9987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地址:台北市館前路 77 號 電話:(02)2311-8811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jihsunbank.com.tw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85 號 9 樓 電話:(02)2562-9398
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tcb-bank.com.tw/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因採無實體發行,無股票簽證機構。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 www.yuanta.com.tw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 號 B1 電話::(02) 2586-5859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賴麗真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68 樓 網址:www.kpmg.com.tw 電話:(02)8101-6666 律師姓名:邱雅文 事務所名稱:翰辰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6 號 8 樓 網址: www.fsi-law.com 電話:(02)2345-0016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簽證會計師 | 會計師姓名 | 地址 | 網址 | 電話 |
|---|---|---|---|---|
| 事務所名稱 | ||||
| 安侯建業聯合 | 賴麗真會計師、 |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 www.kpmg.com.tw | (02)8101-6666 |
| 會計師事務所 | 張淑瑩會計師 | 號 68 樓 |
十一、公司債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姓名 | 職稱 | 電子郵件信箱 | 電話 |
|---|---|---|---|
| 李志明(發言人) | 總經理 | [email protected] | (02)2722-9898 |
| 曾金卿(代理發言人) | 行政部副總經理 | [email protected] | (02)2722-9898 |
十三、公司網址:http://www.5v.com.tw
目 錄
頁次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1 貳、發行辦法............................................................................................................................ 2 參、資金用途............................................................................................................................ 3 肆、附件.................................................................................................................................... 16
一、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
二、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 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三、本次發行之董事會議事錄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條,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 債,如銷售對象僅限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具之 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前項公司債之公開說明書應揭露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及 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 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壹、 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2,889,979 仟元 | 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550 號 10 樓 電話:02-2722-9898 | |||||||
|---|---|---|---|---|---|---|---|---|
| 設立日期:76 年 8 月 19 日 | 網址:http:// www.5v.com.tw// | |||||||
| 上市日期:85 年 9 月 06 日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公開發行日期:79 年 8 月 29 日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董 事 長:蘇永義 | 發 言 人 姓 名:李志明 職稱: 總經理 |
|||||||
| 負責人: | 總 經 理:李志明 | 代理發言人姓名:曾金卿 職稱:行政部副總經理 |
||||||
|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電話:02-2586-5859 | 網址: www.yuanta.com.tw | ||||||
|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 210 號 B1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 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公司債承銷機構 | 電話 | 網址 | 地址 | |||||
|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02-2731-9987 | www.tcfhc-sec.com.tw |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325 號 6 樓 | |||||
| 最近年度 | 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網址:www.kpmg.com.tw 電話:07- 8101-6666 |
||||||
| 賴麗真、張淑瑩會計師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68 樓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評等 | 發行公司:不適用 | 無□ ;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標的 |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 無□ ;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103 年 06 月 11 日,任期:三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103 年 06 月 11 日,任期:三年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23.70%(105 年 9 月 30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0.68%(105 年 9 月 30 日)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 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05 年 9 月 30 日) | ||||||||
| 職 稱 | 姓 | 名 | 持股比例 | 職 稱 | 姓 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聯上投資(股)公司 | 20.66% | 董事 | 張晉誠 | 0.00% | |||
| 代表人:蘇永義 | 0.11% | |||||||
| 董 事 |
聯捷建設有限公司 | 3.04% | 監 察 人 | 王貞尤 | 0.01% | |||
| 代表人:馮俊超 | 0.03% | |||||||
| 聯捷建設有限公司 | 3.04% | 花鄉開發有限公司 | 0.46% | |||||
| 董 事 |
代表人:楊淑綿 | 0.03% | 監 察 人 | 代表人:江弘交 | 0.05% | |||
| 聯捷建設有限公司 | 3.04% | 監 察 人 | 黃翠薰 | 0.21% | ||||
| 董 事 |
代表人:李志明 | 0.34% | ||||||
| 工廠地址:無 | 電話:無 | |||||||
| 主要產品:住宅大樓、別墅 | 市場結構(104 年度 ):內銷 100% 外銷 0% |
|||||||
| 風險事項:不適用 | ||||||||
| 營業收入:2,165,893 仟元(營建業:2,165,893 仟元;買賣業:不適用;加工業:不適用;製造業:不適用) | ||||||||
| 去 ( 1 0 4 ) 年度 | 稅前純益:707,730 仟元 | 每股盈餘:2.52 元 | ||||||
| 本次募集發行種類為 105 年度 | 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台 | |||||||
| 本次募集發 行 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 幣肆億元整,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發 | 行 | 條 件 |
固定年利率 1.05%;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擔保方式為有擔保普通公 | |||||
| 司債;債券型式採無實體發行,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於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 | ||||||||
|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 賣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可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銀行借款依存 | |||||||
| 度,預計可能效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參章資金用途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05 年 10 月 26 日 | 刊印目的:發行一O五年度 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貳、發行辦法
- 一、債券名稱: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 本公司債)。
-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億元整。
-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壹種。
- 四、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五、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 105 年 11 月 3 日發行,至民國 110 年 11 月 3 日到期。
- 六、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1.05%。
-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 八、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元 為基準計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 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 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九、擔保方式: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 債保證。
- 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 十一、受託人: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 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 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 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 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 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 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十二、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代理 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 十三、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次級市場買回)或償還之本普通公司債應即註銷,不得再 行賣出或發行。
- 十四、承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十五、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告或按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
- 十六、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 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參、資金用途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運用計畫分析
(一)資金來源:
1.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肆億元整。
2.資金來源:發行一○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肆億元整。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依公司法第248條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償還款項之募集計畫與保 管方法:
1.發行公司名稱: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 簡稱「本公司債」)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億元整,每張票 面金額為壹佰萬元整。
4.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05%。
5.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1)本次公司債償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資金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 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 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賣 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 8.前已募集之公司債,其未償還之數額: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 400,000仟元及105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新台幣300,000仟元。
9.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10.公司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民國(下同)一○五年九月 三十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參拾伍億元整(NT\$3,500,000,000元),已發行 股份總數為貳億捌仟捌佰玖拾玖萬柒仟捌佰捌拾股(288,997,88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貳拾捌億捌仟玖佰玖拾柒萬捌仟捌佰元整(NT\$ 2,889,978,800元)。
- 11.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止,該項餘額為新台幣肆拾貳億壹仟陸佰壹拾萬參仟元整(NT\$4,216,103仟元)。
12.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 13.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信託處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 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 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 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 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 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 (1)代收款項之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台北分行。
- (2)代收款項銀行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5號。
- 15.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
(1)承銷機構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承銷之權利及事務。
-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 21.董事會之議事錄:詳105年10月12日董事會議事錄。
22.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三)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及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 來一年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可行性評估:
本次公司債之計畫發行總額為新台幣400,000仟元,每張面額為新台幣1,000 仟元,按面額發行。本次計畫發行辦法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未來營運狀 況訂定,且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餘額包銷並以洽商銷 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 行。
本次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400,000仟元,係為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行使賣回權所需之部分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本公司於102年11月5日發行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申報日止,流通在外餘額為400,000仟元, 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9條規定,發行滿三年(105年11月5日)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 準日,債券持有人得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3.03% ,實質收益率為1%),將其所持有之債券贖回,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 業日內將款項交付債券持有人,因此預計可贖回金額上限約為412,120仟元,本 次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預計於11月3日資金到位,應可配合款項交付之時間點 ,故本次募資計畫中預計以285,000仟元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 賣回權所需之資金計畫,應屬可行;另本次募資計畫中預計以115,000仟元償還 銀行借款,經檢視本次預計償還銀行借款之相關資料,其債務確屬存在且無不得 提前清償或其他特殊限制條款之約定,故本次籌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之計畫亦應 屬可行。
2.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必要性評估: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400,000仟元,其中285,000仟元用以支應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賣回權所需之資金,其餘115,000仟元係償還 銀行短期借款,可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銀行借款依存度,預留未來資金運用調度 空間,以降低營運風險。另,本公司資金需求多以銀行融資支應,透過發行本公 司債所募得之資金屬中長期負債,相對於銀行短期借款,資金運用穩定性較高, 另目前國內長、短期利率價差仍維持在較低的水準,係為發行債券的良好時機, 故本次發行公司債應屬必要。
3.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合理性評估: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為固定利率,用於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行使賣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除可降低利率波動風險,財務利 息負擔亦可減輕,提高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率,並改善財務結構及降低銀行借 款依存度,故本次發行固定利率計價之普通公司債應屬合理。
4.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各種籌資工具籌資成本與有利不利因素比較表
綜觀上市(櫃)公司主要資金調度來源,大致分為債權及股權之相關籌 資工具,前者有銀行借款、普通公司債及國內外轉換公司債等,後者如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茲就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有利及不利 因素如下: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 1.改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升 | 1.每股盈餘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稀釋。 | ||
| 市場競爭力。 |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營 | ||
| 股 | 現金增資 | 2.係為資本市場較為普遍之金融商 | 權易受威脅。 |
| 發行新股 | 品,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 | 3.承銷價與市價若無合理差價,則不 | |
|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 10%~15%,可 |
易籌集成功。 | ||
| 提升員工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 |||
| 1.經由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可拓展公司 | 1.公司海外知名度及其產業成長性 | ||
| 之知名度。 | 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 ||
| 海外存 | 2.籌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內 |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經濟規 | |
| 權 | 託憑證 | 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 | 模,發行額度不 宜過低。 |
| 響。 | |||
| 3.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 |||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 | 1.流通性較普通股低。 | ||
| 期性借款為低。 | 2.未轉換,仍有贖回之資金壓力。 | ||
| 2.轉換公司債換成普通股之轉換價 | |||
| 格,一般皆高於發行轉換公司債時普 | |||
| 國內外轉 | 通股之時價,發行公司相當於以較高 | ||
| 換公司債 | 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 ||
| 3.稀釋每股盈餘之壓力較低。 | |||
| 債 | 4.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 | ||
| 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 | |||
| 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 | |||
| 力。 | |||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 ||
| 普通公司 |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 | 2.易致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力。 | |
| 權 | 債 | 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 3.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即面臨龐 |
|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 大資金贖回壓力。 | ||
| 潤。 | |||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 ||
| 銀行借款 |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 |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能力。 | |
| 或發行承 | 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 3.或需擔保品。 | |
| 兌匯票 |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 4.到期有還款壓力。 | |
| 潤。 |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本公司此次係以發行普通公司債籌集資金,由上述分析可知,僅發行普 通公司債與銀行借款並無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5.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 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適 用。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次發行公司債價格參考櫃買中心公佈之殖利率曲線與同年期利率交換合 約,並依據投資人對未來利率判斷後審慎定價。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 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不適用。
-
-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
- (1) 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轉投資之目的、資金計畫用途及其所營 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不適用。
- (2) 如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核准或許 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不適用。
-
-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
- (1)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 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請年度及未來一 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公司債名稱 | 國內第五次 | 105年度 第一次 |
105年度 第二次 |
|---|---|---|---|
|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102年11月發行) | (105年6月發行) | (預計105年11月發行) | |
| 到期年月 | 到期金額 | ||
| 107年11月 | 400,000 | - | - |
| 110年6月 | - | 300,000 | - |
| 110年11月 | - | - | 400,000 |
本公司債擬發行總額為肆億元,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05%,自到 期屆滿後以現金一次償還。另,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 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B.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A)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行使賣回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名 稱 |
利 率 ( % ) |
契 約期間 |
資 金 |
用 途 |
償還金額 | 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註) |
|
|---|---|---|---|---|---|---|---|
| 年度 105 |
往後年度 | ||||||
|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 |
0% | 102/11/5 ~ 107/11/5 |
支付桃園大江案營 建用地款項 |
285,000 | 492 | 3,933 |
註:假設本公司於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賣回基準日(105年11月5日)後五個營業 日內將款項交付債券持有人(預計105年11月3日資金到位),以目前平均短期借款利率2.43%扣除本 次發行公司債票面利率1.05%後,設算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本次募集資金計畫,預計於105年第四季完成資金募集,募集資金 總額新台幣400,000仟元,其中285,000仟元用於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行使賣回權之本金及利息,預計於賣回基準日(105年11月5 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款項交付債券持有人,若以本公司目前平均短期借 款利率2.43%扣除本次發行公司債票面利率1.05%設算,預計105年度可 節省利息支出約492仟元,未來每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3,933仟 元。
(B)銀 行借 款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貸款機構 | 利 率 (%) |
契 約 期 |
間 | 原貸款用途 | 原 貸 款 |
年度 第四季 105 |
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註 |
1) |
|---|---|---|---|---|---|---|---|---|
| 金 額 |
償還金額 | 105 年度 |
往後年度 | |||||
| 台灣銀行 | 2.115% | 105/10/17~106/10/16 | 營運週轉 | 115,000 | 115,000 | 102 | 1,225 |
註 1:假設預計於 105 年 11 月底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扣除本公司債票面利率 1.05%後,設算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本次募集資金計畫,其中115,000仟元於105年第四季資金募集完成 後,旋即用於償還銀行借款,若依目前本公司該銀行短期借款之利率為 2.115%扣除本公司債票面利率1.05%後設算,預計105年度可節省利息支 出約新台幣102仟元,以後每年預計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1,225仟元。
綜上所述,本次發行五年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為固定利率,資金用途 為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賣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 款,因發行長天期固定利率債券,可降低未來利率上升造成本公司利息費 用支出提高之風險,並可降低本公司流動負債,減緩短期償債壓力,減少 銀行借款動用額度以保留資金運用靈活度,對本公司經營之應變能力及長 期競爭力之提升有所助益。
C.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本公司至105年6月30日止,帳上現金及約當現金為新 台幣830,788仟元,流動資產扣除流動負債之餘額為新台幣4,393,592仟元。
D.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運用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 |||
|---|---|---|---|
| 計畫項目 | 預計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年 105 |
| 第四季 | |||
| 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 | 年第四季 105 |
285,000 | 285,000 |
| 司債行使賣回權 | |||
| 償還銀行借款 | 年第四季 105 |
115,000 | 115,000 |
| 合計 | 400,000 | 400,000 | |
E.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如下頁所示。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 | -- | -- | -- | -- |
| 105 年度 |
一月份 | 二月份 | 三月份 | 四月份 | 五月份 | 六月份 | 七月份 | 八月份 | 九月份 | 十月份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 1 |
633,099 | 313,106 | 160,751 | 757,403 | 679,567 | 393,910 | 830,788 | 440,742 | 460,222 | 803,725 | 506,340 | 194,126 | 633,099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2 |
|||||||||||||
| 營業收入收現 | 173,825 | 36,885 | 198,793 | 80,806 | 70,166 | 68,754 | 21,239 | 51,203 | 31,154 | - | - | 330,000 | 1,640,000 |
| 貨幣型基金贖回 | - | - | 520,000 | - | - | 420,000 | - | - | 370,000 | 26,999 | 131 | 36 | 759,991 |
|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價款 | - | - | - | - | - | - | - | 23,186 | - | - | - | - | 23,186 |
| 公務車處分價款 | - | - | - | - | 1,180 | - | - | - | - | - | - | - | 1,180 |
| 其他收入(含利息、租金等) | 74 | 10,082 | 96 | 101 | 23 | 461 | 166 | 181 | 332 | 30 | 41,350 | 630 | 53,526 |
| 合計 | 173,899 | 46,967 | 718,889 | 80,907 | 71,369 | 489,215 | 21,405 | 74,570 | 401,486 | 27,029 | 41,481 | 330,666 | 2,477,883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3 |
|||||||||||||
| 應付款項(含應付費用)付現 | 17,955 | 1,013 | 12,222 | 2,494 | 22,897 | 2,024 | 2,330 | 392 | 4,343 | 5,710 | 5,690 | 3,740 | 80,810 |
| 營建工程相關費用 | 35,148 | 90,046 | 105,064 | 5,161 | 66,700 | 48,828 | 7,662 | 70,943 | 35,920 | 35,374 | 50,825 | 44,046 | 595,717 |
| 薪資付現 | 7,941 | 1,596 | 1,576 | 1,640 | 1,712 | 1,713 | 1,644 | 1,631 | 1,589 | 1,700 | 1,700 | 1,700 | 26,142 |
| 利息支出 | 2,306 | 1,963 | 2,626 | 2,057 | 2,480 | 2,275 | 1,914 | 1,991 | 1,976 | 2,010 | 2,010 | 2,010 | 25,618 |
| 其他支出、稅金等 | 10,000 | 4,365 | - | - | 985 | 6,550 | 250 | 3,992 | 1,343 | - | 5,400 | - | 32,885 |
| 購置貨幣型基金 | 420,000 | 100,000 | - | 160,000 | 260,000 | - | 370,000 | - | - | 330,000 | - | - | 1,640,000 |
| 個案存出保證金 | - | - | - | - | 1,500 | - | 12,930 | - | 12,261 | - | 12,250 | - | 38,941 |
| 購置公務車 | - | - | - | - | - | 1,400 | - | - | - | - | - | - | 1,400 |
| 受限制存款 | - | - | - | - | - | 105,000 | 1,654 | - | - | - | 148,150 | - | 254,804 |
| 支付董監、員工酬勞 | - | - | - | - | - | - | 12,723 | - | - | - | - | - | 12,723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 | - | 214,070 | - | - | 214,070 |
| 合計 | 493,350 | 198,983 | 121,488 | 171,352 | 356,274 | 167,790 | 411,107 | 78,949 | 57,432 | 588,864 | 226,025 | 51,496 | 2,923,110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4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 5=3+4 |
643,350 | 348,983 | 271,488 | 321,352 | 506,274 | 317,790 | 561,107 | 228,949 | 207,432 | 738,864 | 376,025 | 201,496 | 3,073,110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6=1+2-5 | 163,648 | 11,090 | 608,152 | 516,958 | 244,662 | 565,335 | 291,086 | 286,363 | 654,276 | 91,890 | 171,796 | 323,296 | 37,872 |
| 融資淨額 7 |
|||||||||||||
| 加:發行新股或公司債 | - | - | - | - | - | 300,000 | - | - | - | - | 400,000 | - | 700,000 |
| 減:償還可轉債 | - | - | - | - | - | - | - | - | - | - | (412,120) | - | (412,120) |
| 加;借款 | - | - | - | 12,950 | - | 60,000 | - | 24,616 | - | 265,000 | - | - | 362,566 |
| 減:償債 | (542) | (339) | (749) | (341) | (752) | (244,547) | (344) | (757) | (551) | (550) | (115,550) | (65,300) | (430,322) |
| 合計 | (542) | (339) | (749) | 12,609 | (752) | 115,453 | (344) | 23,859 | (551) | 264,450 (127,670) | (65,300) | 220,124 | |
|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
313,106 | 160,751 | 757,403 | 679,567 | 393,910 | 830,788 | 440,742 | 460,222 | 803,725 | 506,340 | 194,126 | 407,996 | 407,996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 | -- | -- |
| 年度 106 |
一月份 | 二月份 | 三月份 | 四月份 | 五月份 | 六月份 | 七月份 | 八月份 | 九月份 | 十月份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 1 |
407,996 | 372,946 | 345,840 | 629,505 | 602,618 | 575,261 | 644,760 | 604,014 | 577,014 | 488,311 | 461,559 | 434,710 | 407,996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2 |
|||||||||||||
| 營業收入收現 | 27,180 | 30,000 | 340,740 | 30,000 | 30,000 | 126,910 | 30,000 | 30,000 | 169,440 | 30,000 | 30,000 | 96,350 | 970,620 |
| 其他收入(含利息、租金等) | 30 | 30 | 30 | 30 | 30 | 100 | 30 | 30 | 30 | 30 | 30 | 100 | 500 |
| 合計 | 27,210 | 30,030 | 340,770 | 30,030 | 30,030 | 127,010 | 30,030 | 30,030 | 169,470 | 30,030 | 30,030 | 96,450 | 971,120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3 |
|||||||||||||
| 應付款項(含應付費用)付 | 3,000 | 3,031 | 3,000 | 2,812 | 3,282 | 3,406 | 2,671 | 2,925 | 4,068 | 2,677 | 2,774 | 3,693 | 37,339 |
| 營建工程相關費用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600,000 |
| 薪資付現 | 6,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1,700 | 25,400 |
| 利息支出 | 2,010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1,855 | 22,415 |
| 支付董監、員工酬勞 | - | - | - | - | - | - | 14,000 | - | - | - | - | - | 14,000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 - | - | 200,000 | - | - | - | 200,000 |
| 合計 | 61,710 | 56,586 | 56,555 | 56,367 | 56,837 | 56,961 | 70,226 | 56,480 | 257,623 | 56,232 | 56,329 | 57,248 | 899,154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4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 5=3+4 |
211,710 | 206,586 | 206,555 | 206,367 | 206,837 | 206,961 | 220,226 | 206,480 | 407,623 | 206,232 | 206,329 | 207,248 | 1,049,154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6=1+2-5 |
223,496 | 196,390 | 480,055 | 453,168 | 425,811 | 495,310 | 454,564 | 427,564 | 338,861 | 312,109 | 285,260 | 323,912 | 329,962 |
| 融資淨額 7 |
|||||||||||||
| 加;借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3,200 | 283,200 |
| 減:償債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647,148) | (653,198) |
| 合計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550) | (363,948) | (369,998) |
|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
372,946 | 345,840 | 629,505 | 602,618 | 575,261 | 644,760 | 604,014 | 577,014 | 488,311 | 461,559 | 434,710 | 109,964 | 109,964 |
(2) 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 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 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A.應收帳款收款政策
本公司為建築投資業,銷售方式分為先建後售及預售。先建後售之客 戶自備款約房地款 20%~30%,餘 70%~80%由客戶向銀行貸款;預售制即 客戶簽訂預售屋契約時先收取一部份訂金及簽約金(收取比例約為房地款 之 13%),開工興建期間,依工程進度向客戶收取各期房地款(收取比例約 為 16%~26%之間),迄個案完工產權完成時,客戶付清交屋尾款 1%及向金 融機構辦理 60%~70%貸款撥款後,建設公司始收回全部房地款,所以個案 完工時點、銷售率及總銷售金額直接影響銀行撥入款項之時點及金額高 低。其中訂金及簽約金通常以現金或刷卡方式向客戶收取,而開工款、工 程款及交屋款,客戶多以現金匯款或開立期票的方式支付,個案完工月份 因收回 60%~70%之房地款,故現金流入會較高。綜上所述,本公司依據個 案推出及完工時程,並預估銀行核貸時間編製收款金額,故編製基礎應屬 合理。
B.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公司付款政策依支付土地款或工程款有所區分,土地款部份依照土 地買賣合約中所約定付款日期開立即期支票、銀行本票或支付現金;工程 款之支付依工程契約進度而定,本公司先保留 5%~10%作為保留款,剩餘 款項則以當月即期票及次月/二個月期票支付。整體而言,本公司編製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之應付款項,係依據目前付款政策與公司 實際經營情形而編製,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C.資本支出計畫
本公司截至105年9月底止,除汰舊換新運輸設備-公務車,購置價款為 1,400仟元外,預估105年10月起至106年底並無資本支出計畫。
D.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項目 | 104.12.31 | 105.06.30 | 105.12.31(預計) | 106.12.31(預計) |
|---|---|---|---|---|
| 財務槓桿度(倍) | 1.04 | 1.01 | 1.01 | 1.00 |
| 負債比率(%) | 39.62 | 34.76 | 33.62 | 30.01 |
資料來源:104 年度及 105 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105 年 度及 106 年度係本公司自行推估。
財務槓桿指數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用以評估利息費用 之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該項指標數值愈高表示公司所承擔之財 務風險愈大,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 1,數值越大財務風 險越高,而本指數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透過本次發行普通 公司債,自資本市場取得長期資金,將可適度減輕財務負擔,進而強化財 務結構,加上所募資金用以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賣回權 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可節省相關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故對本公司 之財務槓桿度應有正面之影響。
另就負債比率而言,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自資本市場取得長期資金, 對負債比率並無重大影響,惟將提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綜上,本次發行公司債用以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賣 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主要考量係發行中長期公司債可強化財 務結構;此外,考量目前中長期公司債發行利率仍處低檔,此時發行以新 台幣計價之公司債,不僅無匯率風險,亦可固定長期資金成本,對本公司 長期營運發展具正面助益,故該資金募集計畫實屬合理必要。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 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買該營建用 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 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 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本公司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其籌資目的係為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行使賣回權所需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其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 合理性及其效益達成情形分述如下:
A.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於102年11月5日發行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400,000 仟元,全數用以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茲就預計自購買該營建 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各階段資 金投入、工程進度以及其可能產生之效益合理性評估,分述如下:
(A)預計自購置該營建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 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評估合理性
| 資金來源 | ||||||||||
|---|---|---|---|---|---|---|---|---|---|---|
| 資金用途 | 總資金 | 102~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自有資金 | 公開籌資 | ||
| 需求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及房款收入 | 銀行融資 | (註) | ||
| 土地款 | 1,297,990 | 1,297,990 | - | - | - | - | 250,000 | - | 1,047,990 | |
| 工程款(含建 | ||||||||||
| 築設計費) | 2,994,921 | 7,728 | 798,363 | 995,731 | 995,731 | 197,368 | 1,489,733 | 1,497,460 | 7,728 | |
| 銷售費用 | 336,440 | - | - | 135,825 | 168,220 | 32,395 | 336,440 | - | - | |
| 利息費用 | 102,054 | - | 12,091 | 27,027 | 54,054 | 8,882 | 102,054 | - | - | |
| 其他費用 | 350,004 | 29,131 | 112,306 | 96,262 | 64,175 | 48,130 | 320,873 | - | 29,131 | |
| 合計 | 5,081,409 | 1,334,849 | 922,760 | 1,254,845 | 1,282,180 | 286,775 | 2,499,100 | 1,497,460 | 1,084,849 |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公開籌資款項為 1,084,849 仟元,其中 400,000 仟元為 102 年 11 月 5 日所發行之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餘 684,849 仟 元則由 103 年 1 月募集完成之現金增資款項中支應。
該個案所需投入資金總額為 5,081,409 仟元,主係包括購地款 1,297,990 仟元、營建工程款 2,994,921 仟元、銷售費用 336,440 仟元、 利息費用 102,054 仟元、及其他費用 350,004 仟元。就資金來源部分, 主要係以自有資金支付 2,499,100 仟元、向銀行融資 1,497,460 仟元及公 開籌資 1,084,849 仟元。「桃園大江案」其產品規劃設計為地上 2/18 樓 地下 2 樓,共 376 戶之廠辦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約為 31,597 坪,該案 各階段之資金投入均按實際工程進度、預計付款時點及個案預計規畫內 容計算,尚無重大異常。
(B)效益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108 |
年度 109 |
年度 110 |
合計 |
|---|---|---|---|---|
| 營業收入 | 2,263,750 | 2,803,664 | 539,914 | 5,607,328 |
| 營業成本 | 1,708,909 | 2,146,456 | 437,546 | 4,292,911 |
| 營業毛利 | 554,841 | 657,208 | 102,368 | 1,314,417 |
| 管銷費用 | 316,925 | 394,249 | 77,324 | 788,498 |
| 營業利益 | 237,916 | 262,959 | 25,044 | 525,919 |
「桃園大江案」位於高鐵桃園特區旁,基地面積達 6,610.31 坪,係 為地下 2 層及地上 2/18 層之廠辦大樓,共 376 戶,總樓地板面積約為 31,597 坪,共分二期個案,預計於 109 年第四季全數完工,預計可為本 公司增加營業收入 5,607,328 仟元、營業毛利 1,314,417 仟元及營業利益 525,919 仟元。因該案緊鄰大江購物中心,跨新街溪直線距離桃園高鐵 站特區約 1 公里,擁有新街溪景觀及綠地優勢,且基地半徑 1500 公尺 內,涵蓋台灣高鐵桃園站、機場捷運 A18 站、大江購物中心、萬能科 技大學、青埔國小,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故該案之預計效益及達成 情形尚屬合理。
B.銀行借款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貸款機構 | 利 率 (%) |
契 約 |
期 間 |
原貸款用途 | 原 貸 款 金 額 |
105 年度 第四季 償還金額 |
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註) 年度 105 |
往後年度 |
|---|---|---|---|---|---|---|---|---|
| 台灣銀行 | 2.115% | 105/10/17~106/10/16 | 營運週轉 | 115,000 | 115,000 | 102 | 1,225 |
註:假設預計於 105 年 11 月底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扣除本公司債票面利率 1.05%後,設算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本公司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其中 115,000 仟元係用於償還銀行借 款,原借款用途主要係支應本公司營運週轉所需。由於本公司所屬產業 係建築業,主係仰賴房地之銷售,基於公司長期永續發展,若未持續投 入新建案,恐影響本公司未來發展及營收獲利表現,再加上房地產開發 投資金額龐大,工程施工期間較長,資金週轉率不及一般產業快速,且 預收房地款限制為專款專用,實際可動用自有資金往往受限,在出售房 屋收現與營建相關支出付出時點較無法配合情形下,於建案完工交屋前 易產生資金缺口。故本公司因營運所需而向金融機構舉借以支應日常營 運所需之資金,強化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能力,確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原借款用途產生之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104 |
年度 103 |
增減金額 | 增減比例(%) |
|---|---|---|---|---|
| 營業收入 | 2,165,893 | 1,083,905 | 1,081,988 | 99.82 |
| 營業利益 | 732,611 | 317,999 | 414,612 | 130.38 |
| 稅前淨利 | 707,730 | 290,201 | 417,529 | 143.8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上半年度 105 |
年上半年度 104 |
增減金額 | 增減比例(%) |
|---|---|---|---|---|
| 營業收入 | 1,142,888 | 279,324 | 863,564 | 309.16 |
| 營業利益 | 380,989 | 76,453 | 304,536 | 398.33 |
| 稅前淨利 | 412,379 | 51,008 | 361,371 | 708.46 |
建設業務從購地、籌劃、推案、發包、興建並完成銷售與交屋一般 耗時 2~3 年,整體營運週期相對較長,不似一般製造業以一年為一營運 週期,而各年度認列營業收入隨推案策略、規模及市場接受度等因素而 略有差異,不盡相同,因此各年度推出之建築案比較性不一致,對公司 整體損益貢獻程度亦有所差異。
本公司原向金融機構融資之 115,000 仟元,主係支應營運週轉所 需,其效益除強化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能力,提升市場整體競爭力外,本 公司 104 年度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淨利均較 103 年度成長,且 105 年上半年度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稅前淨利亦均較 104 年度同期成 長,顯見本公司在因應營運規模擴大之際,以金融機構借款支應其營運 週轉金所產生之效益確已合理顯現。
- (4) 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 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無此情 形。
-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營建個 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 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定依 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承銷商總結意見
(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且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人 者適用)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 105 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 公司債 400 張,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0,000 元,發行總金額新臺幣 400,000,000 元並委託本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承銷 ◎ 商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證券商管理規則」及「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普通 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準則 | 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暨其計書具可行性及必要性, 其音 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此致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日
聲明書
本公司受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聯上公司) 委託, 擔任聯 上公司募集與發行 105 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乙案之證券 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一、聯上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序,
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
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屆第十五次董事會議事錄(節錄本) INAI SEI
時間: 105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整。
地點:本公司大會議室。
出席董事計5席:蘇永義、張晉誠、楊淑綿、馮俊超、李志明。
列席監察人計2席:王貞尤、江弘交。
請假監察人計1席:黃翠薰。
列席人員:總經理 李志明、行政部副總經理 曾金卿、稽核室主管 張麗金、行政部經理 邱鍵麟。 壹、主席宣佈開會暨致詞。
- 貳、確認105年8月10日董事會議決事項:略。
- 叁、報告事項:略。
- 肆、計論事項:
- 第 (一) 案
行政部提
案由:本公司擬發行一〇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提請決議。
說明:
一、 本公司為支應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賣回所需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擬 發行一〇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面額新台幣肆億元整,發行 主要條件如下:
-
- 債券名稱: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 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發行總額:新台幣肆億元整。
-
- 票面金額: 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依面額十足發行。
-
- 發行期間:五年期。
-
- 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05%。
-
- 付息方式: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
-
- 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
- 保證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 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 上述發行條件如有變更,連同其他發行事宜、相關機構之選擇,授權董事長依 市場狀況決行之,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得不印製實體 債券,並於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為櫃檯買賣。
- 三、為配合本公司一〇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 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前述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 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 四、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三時四十分)。


董事長:蘇永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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