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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ZIM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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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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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 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855.7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275,870.4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1 |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 29,252.17 | 29,252.17 |
| 2 |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 25,592.58 | 18,028.81 |
| 3 |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 | 22,593.87 | 22,593.87 |
| 4 |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 14,068.05 | 14,068.05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141,506.68 | 133,942.91 |
2022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 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 WAYZIM TECHNOLOGYPTE. LTD.为"市场销售及 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 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 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上述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 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装备制造 中心项目"受到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以及 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率放缓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将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运营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度,公司拟对"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 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 无锡、广州、沈阳、莫斯科、曼谷、 | |||
|---|---|---|---|
| 无锡、广州、沈阳、莫斯科、 | 马尼拉、雅加达、新德里、墨尔本、 | ||
| 市场销 | 杜塞尔多夫、曼谷、马尼拉、 | 杜塞尔多夫、首尔、河内、新加坡、 | |
| 售及产 | 雅加达、首尔、河内、新加坡、 | 马来西亚吉隆坡、巴黎、匈牙利布达 | |
| 品服务 | 实施地点 | 新德里、墨尔本、成都、马来 | 佩斯、英国雷丁、美国亚特兰大、巴 |
| 基地建 | 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 | 西圣保罗、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 | |
| 设项目 | 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 | 印度普内、丹麦哥本哈根、波兰华沙、 | |
| 斯、墨西哥合众国墨西哥城 | 沙特利雅得、日本东京、意大利米兰、 | ||
| 西班牙巴塞罗那、智利圣地亚哥 |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推进募投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违 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