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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ZIM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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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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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4 月 26 日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 号),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8,557,661.34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09,128,589.34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 210104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 2022年 12 月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29,252.17 29,252.17 3,826.55 2023年4月26日
2 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25,592.58 18,028.81 8,360.29 2023年10月26日
3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 22,593.87 22,593.87 4,248.38 2023年10月26日
4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14,068.05 14,068.05 408.52 2023年10月26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合计 141,506.68 133,942.90 66,843.74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10月26日

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 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的建设受到公 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生产车间 的产能利用率放缓,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科微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 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