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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ZIM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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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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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自 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 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 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关于 2023 年度预计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决议通过之日止(以孰早者为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事项。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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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内资金可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 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证日常 经营为前提而实施,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理财收益,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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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 修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 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保障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 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单日最高 余额上限为 5 亿元的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微至本次预计 2022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