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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 Electron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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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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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伟时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就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核准,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3,208,365 股,并于2020 年9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山 口胜(YAMAGUCHI MASARU)、宏天基业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6 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048,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7%,限售 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1 年9 月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12,833,46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159,625,09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208,36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 人山口胜(YAMAGUCHI MASARU)、宏天基业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灿昆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股东、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山口胜(YAMAGUCHI MASARU)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 个月。
(二)发行人股东宏天基业有限公司、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5,048,713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9 月28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 |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 |
剩余限售股 数量 |
| 1 | 山口胜 | 22,880,974 | 10.75% |
22,880,974 |
0 |
| (YAMAGUCHI MASARU) |
|||||
|---|---|---|---|---|---|
| 2 | 宏天基业有限公司 | 5,325,074 | 2.50% |
5,325,074 |
0 |
| 3 | 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821,786 | 1.80% |
3,821,786 |
0 |
| 4 | 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665,377 | 0.78% |
1,665,377 |
0 |
| 5 | 宁波灿昆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4,697 |
0.50% |
1,064,697 |
0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 百欣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90,805 | 0.14% |
290,805 |
0 |
| 合计 | 35,048,713 | 16.47% |
35,048,713 |
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 |||
|---|---|---|---|---|
|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
1、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152,782,430 |
-28,206,048 | 124,576,382 |
| 2、其他 | 6,842,665 | -6,842,665 |
0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59,625,095 | -35,048,713 | 124,576,382 |
|
|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
A 股 | 53,208,365 | 35,048,713 |
88,257,07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53,208,365 | 35,048,713 |
88,257,078 |
|
| 股份总额 | 212,833,460 | 0 |
212,833,460 |
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伟时电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
诺;
(二)伟时电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伟时电子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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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卫东 廖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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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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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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