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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HAI Annual Report 2021

Nov 25, 2021

52169_rns_2021-11-25_f01a8e4d-93c5-4fe2-86a0-747b6a9b85d9.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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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松江路136號10樓 電 話:(02)2567-796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70
(七)關係人交易 70~74
(八)質押之資產 7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4~75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7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6
(十二)其 他 7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7~8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1~82
3.大陸投資資訊 82~83
4.主要股東資訊 83
(十四)部門資訊 83~84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 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日 期: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電 話 Tel + 886 2 8101 6666 傳 真 Fax + 886 2 8101 6667 網 址 Web home.kpmg/tw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KPMG

查核意見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萬海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萬海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 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萬海集團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 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收入認列;收入認列之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收入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廿二)。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萬海集團之運費收入係依據航程完成程度比例認列。完成程度係依據歷史航程經驗判 斷,訂定各航線運送天數,於每財務報導日依照已航行天數認列收入。另因航程天數計算 涉及估計,故列入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理階層估列各航線運送天數方法,包含使用之 方法與資料來源。以系統選樣方式抽核所使用資料之來源並取得系統資料核算所使用之方 法,用以評估管理階層所訂定各航線運送天數之合理性。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增添

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增添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萬海集團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佔總資產比重高。而萬海集團今年有重大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之增添,故列入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核對增添明細表之總額至增減變動彙總表。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有鉅額增添,抽核至相關憑證。對具有代表性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進行實地 觀察及盤點。

其他事項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萬海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 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萬海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 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萬海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萬海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萬海集團繼續 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 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萬海集團不再具有繼續 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09.12.31

110.12.31

110
.12.
31
109
.12.
31


%
% 負債
及權
流動


:
流動
負債
:
110
0
金及
約當
現金
(附註
六(
一)
)
\$
103
,00
1,81
8
40 15,
765
,903
15 210
0
111
0
透過
衡量
融資
流動

益按
公允
價值
之金
產-
6,26
1,07
6
2 4,84
4,84
0
5 212
6
(附註
六(
二)
)
217
0
113
7

攤銷

成本
衡量
之金
融資
產-
流動
(附註
六(
四)
)
63,7
17
- - - 220
0
115
0

收票
據淨
(附註
六(
六)及
(廿
二)
)
72,6
04
- 52,3
58
- 223
0
117
0
(附註
六(
六)
、(廿
二)及
七)

收帳
款淨
7,35
6,99
8
3 3,58
9,34
6
3 228
0
114
0
(附註
六(廿
二)
)

約資
產-
流動
7,83
5,52
2
3 1,53
0,84
9
1 232
0
120
0

他應
(附註
七)
收款
1,02
6,75
3
- 1,42
5,32
7
1
133
0


(附註
六(
七)
)
3,85
5,68
8
2 1,88
7,03
0
2 235
0
147
5
來(附
七)

理店

1,87
3,57
4
1 1,21
3,95
7
1 230
0
147
9

流動

產(附
八)

1,34
9,82
8
1 1,02
6,96
0
1
132
,697
,578
52 31,3
36,5
70
29 非流
動負

:
非流
動資

:
251
1
151
7
過其
融資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衡量
之金
產-
非流
5,0
10,6
91
2 4,4
87,8
99
4 253
0
(附註
六(
三)
)
254
0
155
0
用權
益法

(附註
六(
八)
)

之投
1,24
9,44
6
- 1,1
78,9
44
1 257
0

負債
延所
得稅
160
0
、廠房
(附註
六(
十)
)
不動

及設

及九
、八
82,6
34,5
74
32 54,
166
,52
1
50 258
0
175
5

產(附
六(
))
使
用權
十一
18,2
45,8
77
7 7,72
7,24
0
7 264
0
176
0



產淨
(附註
六(
十二
))
性不
3,77
9,79
4
2 3,7
70,7
53
4 264
5


入保
178
0

形資
產(附
六(
十三
))
75,8
08
- 81,
857
-
190
0

非流
動資
產(附
六(
)、
)

十九
八及

13,9
87,0
57
5 5,84
7,83
4
5
124
,983
,247
48 77,2
61,0
48
71
負債
及權

%
%
負債
流動
:
期借
款(附
六(
十四
))

\$
30,
000
- 50,
000
-
之金
融負

-流

(附註
六(
五)及
(十
七)
)

985
,592
- 818
,459
1
款(附
七)

付帳
11,3
78,6
08
5 8,3
86,6
38
8

(附註
七)
他應
付款
5,97
3,10
2
2 2,9
94,2
47
3

期所
得稅
負債
(附註
六(
十九
))
10,5
53,5
76
5 1,22
1,16
6
1
賃負

-流

(附註
六(
十七
))
8,38
1,55
9
3 1,2
02,9
70
1
一年
一營
業週
負債

期內
到期
長期
(附註
六(
)、
(十
六)及
八)
十五
8,02
5,04
0
3 7,44
5,4
16
7


來(附
七)
理店
138
,137
- 127
,385
-

流動
負債
(附註
六(廿
二)及
七)
2,59
5,1
17
1 2,50
2,98
1
2
48,0
60,7
31
19 24,7
49,2
62
23
非流
動負

:
之金
融負

-非
流動
(附註
六(
五)及
(十
七)
)
避險
2,57
6,48
7
1 2,8
55,6
49
3

(附註
六(
))


公司
十六
9,00
0,00
0
4 12,
600
,000
11
款(附
六(
)及
八)

期借
十五
26,2
96,3
38
10 15,
785
,110
14

得稅
負債
延所
19,0
65,7
76
7 4,1
57,3
26
4
賃負

-非
流動
(附註
六(
十七
))
6,32
3,3
16
3 2,8
54,6
67
2

利負

-非
流動
(附註
六(
))

定福
十八
638
,379
- 687
,775
1

入保

1,14
7,35
8
- 735
,487
1
65,0
47,6
54
25 39,6
76,0
14
36
負債
總計
113
,108
,385
44 64,4
25,2
76
59

母公


業主
之權
益(附
六(
二十
)及
(廿
一)
):


:
普通
股股
24,4
01,2
73
10 22,
182
,975
21

本公
1,27
1,77
5
1 1,2
71,7
75
1


盈餘
:
盈餘
法定
公積
8,35
4,97
0
3 7,22
5,69
1
7
311
0
普通
股股
24,4
01,2
73
10 22,
182
,975
21
320
0

本公
1,27
1,77
5
1 1,2
71,7
75
1


盈餘
:
331
0
盈餘
法定
公積
8,35
4,97
0
3 7,22
5,69
1
7
332
0
特別
盈餘
公積
3,23
9,60
3
1 1,5
19,6
82
1
335
0
未分
盈餘
110
,994
,900
43 14,9
41,8
89
14
122
,589
,473
47 23,6
87,2
62
22

他權

:
341
1
營運
算之
國外
機構

務報
表換

換差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445,677 - 75,448 - 3450

非控制權益

36XX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5

122
,589
,473
47 23,6
87,2
62
22

他權

:
國外
營運
機構
務報
表換
算之
換差


(4,6
17,0
00)
(2) (3,4
65,3
95)
(3)
其他
融資
產未
實現
透過
綜合

益按
公允
價值
衡量
之金

445
,677
- 75,4
48
-
之損
益(附
六(
五)
)


工具
183
,828
- 150
,344
-
(3,9
87,4
95)
(2) (3,2
39,6
03)
(3)
於母

業主
之權
益合

公司
144
,275
,026
56 43,9
02,4
09
41
297
,414
- 269
,933
-

益總
144
,572
,440
56 44,
172
,342
41
負債
及權
益總
\$
257
,680
,825
100 108
,597
,618
100

資產總計 \$ 257,680,825 100 108,597,618 100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109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廿二)及七) \$228,005,453 100 81,880,18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七)及七) 93,352,853 41 64,298,815 78
營業毛利 134,652,600 59 17,581,367 22
6200 管理費用 6,973,835 3 4,799,709 6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附註六(六)) 5,374 - - -
營業費用合計 6,979,209 3 4,799,709 6
營業淨利 127,673,391 56 12,781,658 1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八)及(廿四)):
7100 利息收入 82,315 - 71,877 -
7010 其他收入 320,721 - 320,420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651,628 1 1,399,993 2
7050 財務成本 (729,914) - (527,398)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96,599 - 203,445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521,349 1 1,468,337 2
7900 稅前淨利 129,194,740 57 14,249,995 18
7950 減:所得稅費用 25,777,512 11 2,892,507 4
本期淨利 103,417,228 46 11,357,488 14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0,323) - (31,848)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370,229 - 275,824 -
價損益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6,222 - 7,654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366,128 - 251,630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69,976) (1) (2,128,947) (2)
8368 避險工具之損益 33,484 - 116,840 -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387 - 11,91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136,105) (1) (2,000,191) (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769,977) (1) (1,748,561)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2,647,251 45 9,608,927 12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103,342,908 46 11,316,981 14
8620 非控制權益 74,320 - 40,507 -
\$103,417,228 46 11,357,488 1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102,590,915 45 9,572,865 12
8720 非控制權益 56,336 - 36,062 -
\$102,647,251 45 9,608,927 12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廿一)) \$ 42.35 4.64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廿一)) \$ 42.27 4.63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久福花園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人:謝福隆
會計主管:蕭嘉宜

代表人:陳柏廷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主之






































































工具

















一○
年一






一日
\$
22,
182
975
,
1,
27
1,
775
6,
869
483
,
810
700
,
6,
488
930
,
(
1,
352
809
)
,
(
200
376
)
,
33,
504
36,
104
182
,
244
283
,
36,
348
465
,



- - - - 11,
316
981
,
- - - 11,
316
981
,
40,
507
11,
357
488
,







- - - - (
24,
194
)
(
2,
112
586
)
,
275
824
,
116
840
,
(
1,
744
116
)
,
(
4,
445
)
(
1,
748
561
)
,







- - - - 11,
292
787
,
(
)
2,
112
586
,
275
824
,
116
840
,
9,
572
865
,
36,
062
9,
608
927
,







:







- - 356
208
,
- (
356
208
)
,
- - - - - -







- - - 70
8,
982
(
708
982
)
,
- - - - - -






- - - - (
1,
774
638
)
,
- - - (
1,
774
638
)
,
- (
1,
774
638
)
,






- - - - - - - - - (
10,
412
)
(
10,
412
)
一○

十二
三十






一日
22,
182
975
,
1,
27
1,
775
225
691
7,
,
1,
519
682
,
14,
941
889
,
(
3,
465
395
)
,
448
75,
150
344
,
43,
902
409
,
269
933
,
44,
172
342
,



- - - - 103
342
908
,
,
- - - 103
342
908
,
,
74,
320
103
417
228
,
,







- - - - (
4,
101
)
(
1,
151
605
)
,
370
229
,
33,
484
(
1,
993
)
75
(
17,
984
)
(
769
977
)
,







- - - - 103
338
807
,
,
(
1,
151
605
)
,
370
229
,
33,
484
102
590
915
,
,
56,
336
102
647
25
1
,
,







:







- - 1,
129
279
,
- (
1,
129
279
)
,
- - - - - -







- - - 1,
719
921
,
(
1,
719
921
)
,
- - - - - -






- - - - (
2,
218
298
)
,
- - - (
2,
218
298
)
,
- (
2,
218
298
)
,



2,
218
298
,
- - - (
2,
218
298
)
,
- - - - - -






- - - - - - - - - (
28,
855
)
(
28,
855
)


十二
三十





一日
一一
\$
24,
401
273
,
1,
271
775
,
8,
354
970
,
3,
239
603
,
110
994
900
,
,
(
4,
617
000
)
,
445
677
,
183
828
,
144
275
026
,
,
297
414
,
144
572
440
,
,

7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29,194,740
14,249,99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3,784,877 5,768,605
攤銷費用 56,402 67,986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5,374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利益 (1,274,831) (783,642)
利息費用 729,914 527,398
利息收入 (82,315) (71,877)
股利收入 (319,224) (320,4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196,599) (203,44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240,440) (208,852)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82,967 (403,295)
其他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451) (1,26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12,540,674 4,371,1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41,405) 8,039
合約資產 (6,304,673) (797,160)
應收票據 (20,246) (12,623)
應收帳款 (3,773,026) (1,382,571)
其他應收款 396,572 (243,992)
存貨 (1,968,658) 109,423
代理店往來-借方 (659,617) (274,877)
其他流動資產 (242,861) (222,88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2,713,914) (2,816,64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2,991,970 262,259
其他應付款項 1,987,966 781,973
代理店往來-貸方 10,752 114,822
其他流動負債 91,204 858,825
淨確定福利負債 (59,719) (47,49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022,173 1,970,38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7,691,741) (846,265)
調整項目合計 4,848,933 3,524,92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34,043,673 17,774,919
支付之所得稅 (1,437,141) (207,89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2,606,532 17,567,029

董事長:久福花園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柏廷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謝福隆 會計主管:蕭嘉宜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0年度 109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3,017)
(548,058)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3,717)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385)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4,338,701) (17,235,04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34,132 342,340
取得無形資產 (49,842) (22,888)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45,332) (2,071,850)
其他非流動資產 (8,384,486) (1,626,584)
收取之利息 80,193 77,575
收取之股利 443,620 439,72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2,187,150) (20,645,16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20,000) (20,000)
發行公司債 - 2,500,000
償還公司債 (3,800,000) -
舉借長期借款 18,267,783 12,463,723
償還長期借款 (6,307,447) (8,027,117)
存入保證金 412,802 150,430
租賃本金償還 (7,339,116) (998,801)
發放現金股利 (2,218,298) (1,774,638)
支付之利息 (733,225) (557,631)
非控制權益變動 (28,855) (10,41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766,356) 3,725,55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417,111) (360,97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87,235,915 286,44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765,903 15,479,46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3,001,818
15,765,903

董事長:久福花園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柏廷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謝福隆 會計主管:蕭嘉宜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五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奉經濟部核 准設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松江路136號10樓。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 併財務報告之組成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合併公司主要 營業項目為經營國際航運、船務代理、港口貨櫃集散站經營、船舶及貨櫃買賣、出租等。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
之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
竟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
到期者)或非流動。
2023年1月1日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金融資產;

(3)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避險金融工具;

(4)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資產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 明
本公司 Wan Hai Lines 主要經營貨運 100.00
%
100.00
%
(Singapore) Pte. Ltd. 及船務代理、
(以下簡稱WHL 船舶出租業
Singapore) 務、國際運輸
業務
本公司 台基國際物流(股)公司 貨櫃集散站、 55.00
%
55.00
%
(以下簡稱台基物流) 船舶貨物裝卸
承攬及倉儲業
本公司 k.k. WH 貨櫃場地營運 100.00
%
100.00
%
Corporation(以下簡稱 與管理、船舶
WH Corporation) 租賃業務
本公司 Wan Hai Lines 貨運及船務代 -
%
-
%
於民國109年三月完成
(Germany) GmbH (以下 理業務 清算程序。
簡稱WHL Germany)

11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 明
本公司 寶昇船務代理(股)公司 船務代理業 70.01
%
70.01
%
(以下簡稱寶昇) 務、海運承攬
運送業務、船
舶勞務承攬業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M)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Sdn. Bhd. (以下簡稱 理業務
WHL Malaysia)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HK)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Limited (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Hongkong)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Phils.), Inc. (以下 理業務
簡稱WHL Phils.)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Korea)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Ltd. (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Korea)
WHL Singapore Wan Hai International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Pte. Ltd. (以下簡稱 理業務
WHL INTL.)
WHL Singapore Yi Chun Shipping 碼頭倉庫(ODD) 100.00
%
100.00
%
Agencies Sdn. Bhd.(以 營運
下簡稱Yi Chun)
WHL Singapore Wan Hai (Vietnam)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Ltd. (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Vietnam)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貨運及船務代 49.00
%
49.00
%
本公司未直接或間接
(Thailand) Limited 理業務 持有WHL Thailand超
(以下簡稱WHL 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
Thailand) 份,但因本公司之子
公司WHL Singapore
擁有WHL Thailand董
事會中五席董事中之
三席名額,具有控制
力。
WHL Singapore、WHL WanHai Lines Ecuador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51.00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
INTL S.A.(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年一月取得非控制權
Ecuador) 益,使權益由51%增加
至100%。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 明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USA)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Ltd. (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USA)
WHL Singapore Bravely International 貨運及投資 100.00
%
100.00
%
Pte. Ltd. (以下簡稱
BI)
WHL Singapore HE CHUN LOGISTICS 碼頭倉庫(ODD) 100.00
%
100.00
%
COMPANY LIMITED (以下 營運
簡稱 HE CHUN)
WHL Singapore Wan Hai Shipping 貨運及船務代 70.00
%
70.00
%
Limited. 理業務
WHL Singapore、WHL Wan Hai Lines Peru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INTL. S.A.C.(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Peru)
WHL USA Wan Hai Lines 房屋租賃及管 100.00
%
100.00
%
(Arizona) LLC (以下簡 理業務
稱 WHL Arizona)
WHL INTL. Wan Hai Lines (India) 貨運及船務代 100.00
%
100.00
%
PVT Ltd. (以下簡稱WHL 理業務
India)
WHL INTL. Infinite Marine 投資 100.00
%
100.00
%
Investment Co., Ltd.
BI Bravely (Myanmar) 貨運、倉儲及 80.00
%
80.00
%
Transport and 物流業務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以下簡稱
Bravely (Myanmar))
WHL Hongkong 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 生產/設計計算 100.00
%
100.00
%
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資 機軟體
訊)
WHL Hongkong Dawin Logistics 貨運及倉儲業 100.00
%
100.00
%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簡稱
Dawin)
Dawin 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 承攬貨運及業 100.00
%
100.00
%
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聯 務代理
豐)
Dawin 勁海物流(上海)有限公 貨物、倉儲及 100.00
%
100.00
%
司(以下簡稱勁海物流) 國際運輸業務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 明
深圳聯豐 上海聯駿國際船舶代理 國際船舶代理 49.00
%
49.00
%
本公司未直接或間接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 業務 持有上海聯駿超過半
聯駿) 數之有表決權股份,
但因本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聯豐擁有上海聯
駿董事會中五席董事
中之四席名額,具有
控制力。
深圳聯豐 深圳勇春國際船舶管理 國際船舶管理 90.00
%
90.00
%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深 業務
圳勇春)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之 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或

(2)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合併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表 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經營模式評估

合併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映 經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係 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期間 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現金流 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要 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方 式;
  • •該業務之經理人之薪酬決定方式,例如:該薪酬究係以所管理資產之公允價值 或所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及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出 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屬 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合併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5)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合併公 司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 時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合併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 性)。

(6)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淨額及應收帳款淨額、其他應收款、代理店往 來-借方、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 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 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九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 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 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7)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3.避險會計

合併公司指定部分避險工具(包括規避匯率風險之非衍生工具)進行現金流量避 險。對預期交易匯率風險之避險係以現金流量避險處理。

於避險關係開始時,合併公司以書面記錄風險管理目標、避險執行策略及被避 險項目與避險工具間之經濟關係,包括避險工具是否預期能抵銷被避險項目之公允 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

(1)現金流量避險

指定且符合現金流量避險之避險工具,其公允價值變動屬於有效避險部分係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列入「其他權益-避險工具之損益」,前述認列金額 以被避險項目自避險開始後之公允價值累積變動數為限。屬避險無效部分之利益 或損失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當被避險項目認列於損益時,原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列入權益之金 額將於同一期間重分類至損益,並與已認列之被避險項目於綜合損益表列於相同 會計項目下。然而,當被避險預期交易將認列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時,原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列入權益之金額,將自權益轉列為該非金融資產或非 金融負債之原始衡量成本。此外,若合併公司預期全部或部分損失於未來期間無 法回收,則立即將該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若避險關係不再符合避險會計之要件,或括避險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約或 行使,則推延停止適用避險會計。停止適用現金流量避險時,已累計於其他權益 之金額,將於被避險未來現金流量發生前繼續列報於權益,於未來現金流量發生 時,作為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之調整。其他現金流量避險,則於被 避險未來現金流量認列於損益時,將該累計之其他權益金額於同一期間重分類至 損益。若被避險未來現金流量不再預期發生,累計於其他權益之金額立即重分類 至損益。

(八)存 貨

存貨係庫存燃料,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 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及其他成本,並採先進先出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合併 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合 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 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聯合協議

聯合協議係兩方以上具有聯合控制之協議。聯合協議包括聯合營運及合資,並具 有下列特性:(a)參與協議者皆受合約協議所約束;(b)合約協議賦予協議者中,至少兩 方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將聯合控制定義 為合約上同意分享對一協議之控制,其僅於與攸關活動(即對該協議之報酬有重大影 響之活動)有關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之各方一致同意時方始存在。

合資係一項聯合協議,據此對該協議具有聯合控制之各方(即合資者)對於該協議 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而非對資產具有權利且負債負有義務。合資者應將其合資權益認 列為一項投資,並依IAS28之規定採用權益法處理該投資,除非企業依該準則之規定 豁免適用權益法。有關權益法之會計處理,請參考附註四(九)。

合併公司於評估聯合協議之分類時,考量了該協議之架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 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與情況。於事實及情況改變時,合併公司將重新評估 所參與之聯合協議類型是否改變。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收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 23〜56年
(2)船舶設備 2〜25年
(3)船舶設備主要組成部分: 2.5年
塢修資產
(4)貨櫃 1〜10年
(5)碼頭設備 2〜15年
(6)其他設備 3〜15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十三)租 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 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合併公司選擇不區 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 理。

針對船舶設備、房屋及建築、貨櫃、碼頭及其他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 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 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租金減讓承租不動產,選擇採用實務權 宜作法,不評估其是否係租賃修改:

(1)作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大流行之直接結果而發生之租金減讓;

(2)租賃給付之變動導致租賃之修正後對價與該變動前租賃之對價幾乎相同或較小;

(3)租賃給付之任何減少僅影響原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到期之給付;且

(4)該租賃之其他條款及條件並無實質變動。

於實務權宜作法下,租金減讓導致租賃給付變動時,係於啟動租金減讓之事件 或情況發生時將變動數認列於損益。

2.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十四)無形資產

1.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 使用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 認列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電腦軟體及商標權等,係以 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電腦軟體 1〜5年
  • (2)商標 3〜10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 要時適當調整。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及遞 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六)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勞務收入

合併公司提供船舶運輸服務,並依航程完成程度比例逐步認列收入。已認列 收入金額若依勞務合約尚無請款權利,係認列合約資產,對於該對價有無條件之 權利時,將合約資產轉列應收帳款;當支付款超過已提供之勞務,則認列合約負 債。

(2)租金收入

合併公司提供出租船舶、艙位及貨櫃之業務,以租賃期間隨時間逐步認列收 入。

(3)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十七)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列為其他收益。針對 其他與資產有關之補助,合併公司係於可合理確信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 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於遞延收入,並於資產耐用年限內依有系統之 基礎將該遞延收入認列為其他收益。補償合併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 依有系統之基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十八)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 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

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期 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及 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九)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 之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反映所得稅相關不 確定性(若有)後,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 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二十)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對每一企業合併皆採用收購法處理,商譽係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 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者任何非控制權益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 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進行衡量。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合併公司重新評 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 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立 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中,若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於清算發生時 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合併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按收購日之公允價 值或按現時所有權工具對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已認列金額所享有之比例份額衡量 之。其他非控制權益則按其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 規定之其他基礎衡量。

於分階段達成之企業合併中,合併公司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其先前已持 有被收購者之權益,若因而產生任何利益或損失,則認列為損益。對於被收購者權益 價值之變動於收購日前已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應依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其 先前已持有權益之相同方式處理,若處分該權益時宜將其重分類至損益,則該金額係 重分類至損益。

(廿一)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員工酬勞估計數。

(廿二)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制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一)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運費收入係依據航程完成程度比例認列。其完成程度係依據合併公司歷 史航程經驗判斷,因航程天數涉及估計,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調整。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12.31 109.12.31

\$ 120,721
72,288
活期存款 43,995,057 12,779,020
定期存款 58,886,040 2,914,595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 \$
103,001,818
15,765,903
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五)。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109.12.31
\$
6,249,968
4,836,764
11,108 8,076
\$
6,261,076
4,844,840
110.12.31

1.續後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廿四)。

2.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
3,812,966
3,377,664
國外上市(櫃)公司股票 718,420 660,115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479,305 450,120

\$
5,010,691
4,487,899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 及損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合併公司持有Da Nang Port Joint Stock Company之20.29%普通股,該公司之主要 營運活動係提供碼頭服務。合併公司管理階層主張對Da Nang Port Joint Stock Company不具重大影響力,因合併公司僅取得該公司七席董事中之一席次董事,且 未參與該公司之日常營運及政策制訂過程。

  •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六)。
  • 3.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 (四)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流動 \$
63,717
-

110.12.31 109.12.3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不符合約當現金定義之受限制銀行存款。

合併公司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質押擔保之情形。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之信用匯率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六)。

(五)避險之金融負債及避險會計

避險之金融負債明細如下:

現金流量避險:
合 計 \$
3,562,079
3,674,108
租賃負債-非流動 2,576,487 2,855,649
租賃負債-流動 \$
985,592
818,459
避險之金融負債

合併公司之外幣預期交易可能因匯率變動導致未來現金收取金額產生波動,為 規避未來現金流入之不確定性,故指定租賃負債為避險工具。

指定為避險工 公平價值 現金流量預期 相關利益損失
預期於損益表
被避險項目 具之金融商品 110.12.31 109.12.31 產生期間 認列期間
美元運費收入 租賃負債 \$ 2,525,174 2,312,368 民國一一○年 民國一一○年
至一一五年 至一一五年
日幣碼頭收入 租賃負債 1,036,905 1,361,740 民國一一○年 民國一一○年
至一一七年 至一一七年
項 目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 33,484 116,840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間現金流量避險交易並無應認列於損益之避險無效 部位。現金流量避險相關權益組成項目之調節請詳附註六(二十)。

(六)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0.12.31
應收票據 \$
72,604
109.12.31
52,358
應收帳款 7,358,681 3,589,704
減:備抵損失 (1,683) (358)
\$
7,429,602
3,641,704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 損失分析如下:

110.12.31
應收票據及應
收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5,155,970
0%~0.0006% -
逾期30天以下 2,136,730 0%~0.0007% -
逾期31~120天 124,871 0%~0.002% -
逾期121~365天 9,309 0%~0.003% -
逾期365天以上 4,405 0%~100% 1,683
\$
7,431,285
1,683
109.12.31
應收票據及應
收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2,480,669
0%~0.0006% -
逾期30天以下 1,080,306 0%~0.0007% -
逾期31~120天 64,530 0%~0.002% -
逾期121~365天 6,177 0%~0.003% -
逾期365天以上 10,380 0%~100% 358
\$
3,642,062
358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358
358
認列之減損損失 5,374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4,049) -
期末餘額 \$
1,683
358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與匯率風險,請詳附註六(廿六)。

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抵押擔保之情況。

(七)存 貨

110.12.31 109.12.31
輕柴油 \$ 386,371 162,961
重柴油 3,202,284 1,604,937

267,033 132,528

3,855,688 1,900,426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3,396)

\$ 3,855,688 1,887,030

民國一一○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消失,致淨變現價 值增加而認列存貨回升利益為13,344千元。

民國一○九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為13,081千元,並已 列報為營業成本。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0.12.31 109.12.31
關聯企業 \$
1,065,800
1,002,203
合 資 183,646 176,741
\$
1,249,446
1,178,944

1.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上半年度投資美金6,459千元,取得Hai Phong Internatioal Container Terminal Company Limited(以下簡稱HICT)16.5%之股份,合併 公司取得董事席次,並參與HICT公司財務及營運政策之決定,故合併公司對該公司 具有重大影響力,並採用權益法處理。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10.12.31 109.12.31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 額 \$ 1,065,800 1,002,203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110年度 109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67,459
180,974
綜合損益總額 \$
167,459
180,974

2.合 資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合資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 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10.12.31 109.12.31
個別不重大合資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183,646
176,741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29,140
22,471
綜合損益總額 \$
29,140
22,471

3.擔 保

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九)取得非控制權益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取得WanHai Lines Ecuador S.A.之股權,使權益由 51%增加至100%。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並未與非控制權益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對WanHai Lines Ecuador S.A.所有權權益之變動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 益之影響如下:

購入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8,722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對價 (8,722)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土 地 房屋及
建 築
船舶設備 貨 櫃 其他設備 碼頭設備 總 計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230,863
2,164,184 72,070,455 27,654,227 2,017,603 2,691,909 108,829,241
- 507 19,913,295 14,829,314 542,637 46,339 35,332,092
重 分 類 - - - - 68,349 3,804 72,153
處 分 - - (1,077,057) (365,868) (46,116) (1,078) (1,490,119)
匯率變動之影響 (577) (22,752) (1,208,715) - (39,735) (2,502) (1,274,281)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230,286 2,141,939 89,697,978 42,117,673 2,542,738 2,738,472 141,469,086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659,350
1,589,301 66,722,536 25,988,559 1,881,536 2,401,587 99,242,869
1,573,962 642,428 12,187,667 2,276,647 166,773 112,395 16,959,872
重 分 類 - - - - 26,159 180,020 206,179
處 分 - - (2,538,929) (610,978) (31,383) - (3,181,290)
匯率變動之影響 (2,449) (67,545) (4,300,819) (1) (25,482) (2,093) (4,398,389)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230,863 2,164,184 72,070,455 27,654,227 2,017,603 2,691,909 108,829,241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505,874 39,825,782 11,968,137 1,067,780 1,295,147 54,662,720
本年度折舊 - 50,768 3,440,773 2,317,818 212,415 160,341 6,182,115
處 分 - - (1,037,767) (315,219) (45,582) (988) (1,399,556)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0,400) (584,525) - (14,980) (862) (610,767)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546,242 41,644,263 13,970,736 1,219,633 1,453,638 58,834,512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87,045 41,972,338 10,980,670 930,860 1,143,232 55,514,145
本年度折舊 - 42,871 2,688,512 1,559,186 182,799 152,410 4,625,778
處 分 - - (2,453,864) (571,718) (31,294) - (3,056,876)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4,042) (2,381,204) (1) (14,585) (495) (2,420,327)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505,874 39,825,782 11,968,137 1,067,780 1,295,147 54,662,720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2,230,286
1,595,697 48,053,715 28,146,937 1,323,105 1,284,834 82,634,574
民國109年1月1日 \$
659,350
1,102,256 24,750,198 15,007,889 950,676 1,258,355 43,728,724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230,863
1,658,310 32,244,673 15,686,090 949,823 1,396,762 54,166,521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 細,請詳附註八。

(十一)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碼頭、房屋及建築、貨櫃、船舶設備及其他設備等所認列之使用權 資產,其成本、折舊及減損損失提列或迴轉情形,其變動明細如下:

碼頭 房 屋
及建築
貨櫃 其他設備 船舶設備 總 計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4,903,290
283,794 3,078,058 77,916 1,248,992 9,592,050
增 添 - 29,526 840,462 6,867 17,743,192 18,620,047

- (14,315) (2,123) (5,645) (552,086) (574,169)
重 衡 量 (2,201) 40,848 54,349 131 - 93,127
匯率變動之影響 (1,539) (5,416) - (1,510) (144,755) (153,22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899,550
334,437 3,970,746 77,759 18,295,343 27,577,835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4,297,368
268,389 1,375,646 46,442 - 5,987,845
增 添 30,235 31,405 1,710,439 44,473 1,280,985 3,097,537

(56,583) (13,745) (105,739) (11,574) - (187,641)
重 衡 量 634,949 8,671 97,712 197 - 741,529
匯率變動之影響 (2,679) (10,926) - (1,622) (31,993) (47,22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4,903,290
283,794 3,078,058 77,916 1,248,992 9,592,050
使用權資產之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933,464
120,637 684,948 26,793 98,968 1,864,810
提列折舊 475,432 68,464 722,467 19,277 6,285,579 7,571,219

- (14,271) (2,123) (5,597) (30,672) (52,663)
匯率變動之影響 (213) (2,188) - (555) (48,452) (51,40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408,683
172,642 1,405,292 39,918 6,305,423 9,331,958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468,709
63,431 339,996 17,899 - 890,035
提列折舊 477,857 72,047 450,691 18,910 102,103 1,121,608

(12,860) (12,126) (105,739) (9,887) - (140,612)
匯率變動之影響 (242) (2,715) - (129) (3,135) (6,22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933,464
120,637 684,948 26,793 98,968 1,864,810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490,867
161,795 2,565,454 37,841 11,989,920 18,245,877
民國109年1月1日 \$
3,828,659
204,958 1,035,650 28,543 - 5,097,810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3,969,826
163,157 2,393,110 51,123 1,150,024 7,727,240

(十二)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自有資產、以營業租賃出租予第三方之辦公 大樓及表彰租賃權利之使用權資產。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原始不可取消期間為二到 十年,部分租賃合約約定承租人於屆滿時具有延長期間選擇權。

已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租金收益均為固定金額。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明細如下:

自有資產
土地及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959,343
845,576 3,804,919
購置增添 - 45,332 45,332
匯率變動之影響 (2,076) (2,950) (5,026)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957,267
887,958 3,845,225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409,448
344,597 1,754,045
購置增添 1,558,714 513,136 2,071,850
匯率變動之影響 (8,819) (12,157) (20,976)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959,343
845,576 3,804,919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34,166 34,166
本年度折舊 - 31,543 31,54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78) (27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65,431 65,431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13,821 13,821
本年度折舊 - 21,219 21,219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74) (87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34,166 34,166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2,957,267
822,527 3,779,794
民國109年1月1日 \$
1,409,448
330,776 1,740,224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959,343
811,410 3,770,753
公允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4,348,772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4,162,744

美國地區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值之評價係以收益法 下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進行,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係以考量出租該不動產 預期收取之估計現金流量彙總數,並採用反映該淨現金流量固有特定風險之收益予以 折現,以決定該不動產之價值。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層級。

台灣地區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值之評價係以獨立評 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所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區位及類型於近 期內有相關經驗)之評價為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 級。

公允價值之評價以市場價值及收益法下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進行。收益法之折 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係以考量出租該不動產預期收取之估計現金流量彙總數,並採用反 映該淨現金流量固有特定風險之收益率予以折現,以決定該不動產之價值,市場價值 法係以比較標的價格為基礎,經比較、分析及調整等,以推算該不動產之公允價值。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所採用之收益率區間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美國 6%~6.5% 6%~6.5%
台灣 1.58%~2.18% 1.59%~2.11%

投資性不動產分別為民國一○九年、一○八及一○六年合併公司因營運規劃而購 入之商用不動產,地區分別為台灣及美國,目前轉出租賺取租金,且未收取或有租 金。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65,733千元及41,345千元。

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 註八。

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十三)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及攤銷明細如下:

電腦軟體 商 標 總 計
成 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58,530
4,057 162,587
單獨取得 49,774 68 49,842


580 - 580
處 分 (46,390) (82) (46,472)
匯率變動影響數 (608) - (60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61,886
4,043 165,929
電腦軟體 商 標 總 計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64,282
4,081 168,363
單獨取得 22,595 293 22,888


49,585 - 49,585
處 分 (77,575) (317) (77,892)
匯率變動影響數 (357) - (357)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58,530
4,057 162,587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79,306
1,424 80,730
本期攤銷 55,975 427 56,402

(46,390) (82) (46,472)
匯率變動影響數 (539) - (539)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88,352
1,769 90,121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89,726
1,315 91,041
本期攤銷 67,560 426 67,986

(77,709) (317) (78,026)
匯率變動影響數 (271) - (27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79,306
1,424 80,730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73,534
2,274 75,808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79,224
2,633 81,857
民國109年1月1日 \$
74,556
2,766 77,322

1.認列之攤銷及減損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分別列報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 下列項目:

110年度
營業成本 \$ 27,764 20,655
營業費用 \$ 28,638 47,331

(十四)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
30,000
50,000
尚未使用額度 \$
4,903,206
3,840,988
利率區間 1.26%-1.40% 1.40%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新增金額分別為1,330,000千元及9,660,000千元; 償還之金額分別為1,350,000千元及9,680,000千元。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並無以資產設定抵押供短期借款擔保之情形。

(十五)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到期日 110.12.31 109.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美金 111/12/21-113/02/11 \$
466,678
695,475
無擔保銀行借款-台幣 112/12/08 500,000 2,150,000
擔保銀行借款-美金 111/04/12-117/03/01 15,256,743 10,845,062
擔保銀行借款-台幣 129/10/08-130/05/04 3,013,000 1,949,667
擔保銀行借款-日幣 122/04/28 6,675,905 980,461
應付商業本票 112/06/11 ~ 114/01/20 4,810,000 2,81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948) (139)
一年內到期部分 (4,425,040) (3,645,416)
合計 \$
26,296,338
15,785,110
尚未使用額度 \$
25,130,760
15,762,000
利率區間 0.20%~1.11% 0.26%~2.80%

有關合併公司利率、外幣及流動性風險之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六)。 1.借款之發行及償還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發行之金額分別為 18,267,783千元及12,463,723千元,償還之金額分別為6,307,447千元及8,027,117千 元。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合併公司向銀行 申請借款額度,但尚未設定抵押,待實際借款動撥時將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擔保。 截至民國一一○年該等情形之尚未使用額度為10,616,150千元。

3.財務比率限制條款

合併子公司Wan Hai Lines (Singapore) Pte Ltd.與多家金融機構簽訂授信合約,依 授信合約規定於借款期間內,Wan Hai Lines (Singapore) Pte Ltd.及合併公司之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須維持資產負債表日特定之淨值比率及償債比率,如違反借款合約特定 條件,該金融機構得要求依約即期予以清償。

(十六)應付公司債

110.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金 額
無擔保債券-一○六年第一期 TWD 1.55% 111/06/26 \$
2,100,000
無擔保債券-一○八年第一期 TWD 0.95%~1.05% 111/06/18- 4,800,000
113/06/18
無擔保債券-一○八年第二期 TWD 0.97%~1.07% 113/10/07- 3,200,000
115/10/07
無擔保債券-一○九年第一期 TWD 0.97% 114/10/23 2,500,000
合 計 \$
12,600,000
流 動 \$
3,600,000


9,000,000
合 計 \$
12,600,000
109.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金 額
無擔保債券-一○三年第一期 TWD 1.95% 110/08/14 \$
800,000
無擔保債券-一○五年第一期 TWD 1.18% 110/06/21 3,000,000
無擔保債券-一○六年第一期 TWD 1.55% 111/06/26 2,100,000
無擔保債券-一○八年第一期 TWD 0.95%~1.05% 111/06/18- 4,800,000
113/06/18
無擔保債券-一○八年第二期 TWD 0.97%~1.07% 113/10/07- 3,200,000
115/10/07
無擔保債券-一○九年第一期 TWD 0.97% 114/10/23 2,500,000
合 計 \$
16,400,000
流 動 \$
3,800,000


12,600,000
合 計 \$
16,400,000

1.無擔保債券-一○三年第一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八月發行國內一○三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自 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七日申報生效。發行條件如下:

  • (1)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拾捌億元整,依發行年期之不同分為 甲、乙兩類券,其中甲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乙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 捌億元整。
  • (2)票券金額:本公司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3)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日期為民國一○三年八月十四日,其中甲券發行期限為 五年期,乙券發行期限為七年期。
  • (4)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5)票面利率:本公司債各券票面利率如下:
  • 甲券:票面利率為1.65%。
  • 乙券:票面利率為1.95%。
  • (6)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各券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 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 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 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各券皆到期一次還本。
  • (8)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錄。
  • (9)受託人:本公司債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 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與本公司訂立受託契 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受讓者,對於受託契 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 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於受託人 營業時間內隨時向受託人請求查閱。
  • (1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分公司代理還 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 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所 有人。
  • (11)承銷機構:無。
  • (12)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登錄公告之,並按公告資訊辦理。

2.無擔保債券-一○五年第一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發行國內一○五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自 民國一○五年六月十四日申報生效。發行條件如下:

  • (1)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億元整。
  • (2)票券金額:本公司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3)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至民國一 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到期。
  • (4)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5)票面利率:固定利率1.18%。
  • (6)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 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 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 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到期一次還本。
  • (8)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錄。
  • (9)受託人:本公司債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 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與本公司訂立受託契 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受讓者,對於受託契 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 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於受託人 營業時間內隨時向受託人請求查閱。
  • (1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分公司代理還 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 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所 有人。
  • (11)承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12)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登錄公告之,並按公告資訊辦理。
  • 3.無擔保債券-一○六年第一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六月發行國內一○六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自 民國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申報生效。發行條件如下:

  • (1)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壹億元整。
  • (2)票面金額:本公司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3)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日期為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至民國一一一年六月 二十六日到期,發行期限為五年期。

  • (4)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5)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1.55%。
  • (6)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 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 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 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到期一次還本。
  • (8)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錄。
  • (9)受託人:本公司債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 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與本公司訂立受託契 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受託契 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 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於受託 人營業時間內隨時向受託人請求查閱。
  • (1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分公司代理還 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 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寄並發予債券所 有人。
  • (11)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12)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公告之,並按公告資訊辦理。
  • 4.無擔保債券-一○八年第一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六月發行國內一○八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自 民國一○八年六月六日申報生效。發行條件如下:

  • (1)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拾捌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為 甲、乙兩類券,其中甲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乙券發行總額為新台 幣參拾參億元整。
  • (2)票券金額:本公司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3)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日期為民國一○八年六月十八日,其中甲券發行期限為 三年期,乙券發行期限為五年期。
  • (4)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5)票面利率:本公司債各券票面利率如下:

甲券:票面利率為0.95%。

乙券:票面利率為1.05%。

  • (6)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各券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 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 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 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各券皆到期一次還本。
  • (8)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錄。
  • (9)受託人: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 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與本公司訂立受 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受讓者,對於受 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 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於受 託人營業時間內隨時向受託人請求查閱。
  • (1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公司代 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 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 所有人。
  • (11)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12)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登錄公告之,並按公告資訊辦理。
  • 5.無擔保債券-一○八年第二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八年十月發行國內一○八年度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自 民國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申報生效。發行條件如下:

  • (1)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貳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為 甲、乙兩類券,其中甲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壹拾貳億元整;乙券發行總額為新台 幣貳拾億元整。
  • (2)票券金額:本公司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3)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日期為民國一○八年十月七日,其中甲券發行期限為五 年期,乙券發行期限為七年期。
  • (4)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5)票面利率:本公司債各券票面利率如下:

甲券:票面利率為0.97%。

乙券:票面利率為1.07%。

  • (6)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各券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 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 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 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各券皆到期一次還本。
  • (8)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錄。
  • (9)受託人: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 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與本公司訂立受 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受讓者,對於受 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 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於受 託人營業時間內隨時向受託人請求查閱。
  • (1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公司代 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 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 所有人。
  • (11)承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12)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登錄公告之,並按公告資訊辦理。
  • 6.無擔保債券-一○九年第一期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月發行國內一○九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自 民國一○九年十月十五日申報生效。發行條件如下:

  • (1)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拾伍億元整。
  • (2)票券金額:本公司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 (3)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至民國一 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到期。
  • (4)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5)票面利率:固定利率0.97%。

  • (6)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佰萬 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 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 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到期一次還本。
  • (8)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錄。
  • (9)受託人: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 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與本公司訂立受 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受讓者,對於受 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 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於受 託人營業時間內隨時向受託人請求查閱。
  • (10)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公司代 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 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 所有人。
  • (11)承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12)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登錄公告之,並按公告資訊辦理。

(十七)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流動 \$
9,367,151
2,021,429
非流動 \$
8,899,803
5,710,316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廿五)金融工具。

上述租賃款項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帳列避險之金融負 債-流動985,592千元及818,459千元;避險之金融負債-非流動2,576,487千元及 2,855,649千元;租賃負債-流動8,381,559千元及1,202,970千元;租賃負債-非流動 6,323,316千元及2,854,667千元。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33,534
139,289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變動租賃給付 \$
12,287
11,808
短期租賃之費用 \$
4,712,746
4,119,185
低價值租賃資產之費用(不包含短期租賃之低價值租
賃)
\$
580,484
665,028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2,978,167
5,934,111

1.碼頭、貨櫃之租賃

合併公司因營運所需承租碼頭及貨櫃。碼頭之合約通常為三到二十年,貨櫃則 為一年到十一年。

合併公司之部分碼頭租賃給付包含取決於租賃期間內之裝卸量變動,另部分貨 櫃合約為短期或低價值標的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 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2.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辦公處所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一到十八 年。部份合約之租賃給付取決於當地物價指數之變動;部分合約屬短期租賃,合併 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另部份租賃包 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期間之選擇權。

3.船舶設備之租賃

合併公司因營運所需承租船舶,船舶之合約通常為一到二年半。部份合約租賃 給付取決於租金市場價格及匯率波動;部分合約屬該等租賃為短期租賃,合併公司 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4.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機器設備之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五年半間,部分租賃為短期或低 價值標的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

(十八)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414,464
1,399,646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776,085) (711,871)
淨確定福利負債 \$
638,379
687,775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776,085千元。勞工退休基金 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399,646
1,353,399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59,944 61,522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8,917 51,397
計畫支付之福利 (64,043) (66,672)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414,464
1,399,646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711,871
649,976
利息收入 3,828 5,001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8,594 19,549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65,368 62,729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13,576) (25,384)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776,085
711,871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52,899
51,804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3,217 4,717
\$
56,116
56,521
營業成本 \$
53,216
52,309
營業費用 2,900 4,212
\$
56,116
56,521

(5)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51
%
0.52
%
未來薪資增加 3.00
%
3.00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66,885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2~16年。

(6)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110年12月31日 增加0.50% 減少0.50%
折現率 \$ (65,883) 67,178
未來薪資增加 58,277 (58,418)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66,045) 71,352
未來薪資增加 62,449 (58,635)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 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 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60,645千元及56,683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3.國外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依當地法令提撥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 57,752千元及49,253千元。

  • (十九)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10,941,220
1,377,773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53,168 (37,953)
10,994,388 1,339,820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4,783,124 1,552,687
所得稅費用 \$
25,777,512
2,892,507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皆無列於權益之所得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10年度 109年度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6,222)
(7,654)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87)
(11,916)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 \$ 129,194,740 14,249,995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25,838,948 2,849,999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12,933,200 1,164,042 所得稅稅率變動 376 (6,490) 不可扣抵之費用 46,964 533,360 免稅所得 (13,084,673) (1,928,066) 租稅獎勵 (11,060) (9,884) 認列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235) (178)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 889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1,469 1,815 前期低(高)估 53,282 296,947 所得稅抵減 - (9,963) 其他 (759) 36 合 計 \$ 25,777,512 2,892,507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權 益法
投資損益
折舊費用
財稅差異
其 他 合 計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118,490
1,036,180 2,656 4,157,326
借記(貸記)損益表 14,652,432 257,407 (914) 14,908,925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680) 205 (475)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7,770,922 1,292,907 1,947 19,065,776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850,930
863,886 20,299 2,735,115
借記(貸記)損益表 1,267,560 173,488 (17,802) 1,423,246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94) 159 (1,035)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118,490
1,036,180 2,656 4,157,326
確定福
利計畫
虧損
扣抵
其 他 合 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74,263
303,284 49,022 426,569
(借記)貸記損益表 (13,405) (303,284) 139,205 (177,484)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6,222 - 387 6,60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258) - (397) (1,655)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65,822
- 188,217 254,039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78,782
264,361 193,815 536,958
(借記)貸記損益表 (12,111) 38,923 (156,253) (129,441)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7,654 - 11,916 19,57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2) - (456) (51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74,263
303,284 49,022 426,569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六年度。

(二十)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分別為36,000,000 千元及25,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3,600,000千股及2,500,000千股。已發 行股份分別為普通股2,440,127千股及2,218,297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 取。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普 通 股
(以千股表達)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2,218,297 2,218,297
股票股利 221,830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2,440,127 2,218,297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2,218,298千 元辦理增資發行新股221,830千股。民國一一○年八月五日金管會核准該項增資案, 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年九月十三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現金增資溢價 \$
22,839
22,839
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 1,222,787 1,222,787
實際處分子公司股權與帳面價值差額 10,094 10,094
採權益法認列子公司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16,055 16,055
\$
1,271,775
1,271,775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資本密集產業。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未來資 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 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 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 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外,如有擴充運輸設備及改善財務結構需要時,得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若尚有餘額,提撥百分之十以上,並得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 綜合考量公司資金需求、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擬 定股息及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之。

現金或股票分配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資金狀況及增資擴展計劃規劃 股利分配方案,其中現金股利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可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 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九年度分配民國 一○八年度盈餘時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一 ○年度分配民國一○九年度盈餘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 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及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會 決議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配股率 配股率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元) 金 額 (元) 金 額
現 金 \$ 1.00 2,218,298 0.80 1,774,638
1.00 2,218,298 - -
合 計 \$ 4,436,596 1,774,638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避險工具
之損益
非控制權益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465,395)
75,448 150,344 269,933
本年度淨利 - - - 74,320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151,605) - - (17,98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370,229 - -
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匯率風險-預期交易 - - 189,105 -
重分類至損益之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匯率風險-預期交易 - - (155,621)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 - - (20,133)
子公司買回非控制權益股權 - - - (8,722)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617,000)
445,677 183,828 297,414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352,809)
(200,376) 33,504 244,283
本年度淨利 - - - 40,507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2,112,586) - - (4,44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275,824 - -
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匯率風險-預期交易 - - 113,698 -
重分類至損益之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匯率風險-預期交易 - - 3,142 -
子公司增資非控制權益參與 - - - 1,907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予非控制權益 - - - (12,319)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465,395)
75,448 150,344 269,933

(廿一)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103,342,908
11,316,98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追溯調整) 2,440,127 2,440,127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42.35
4.64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103,342,908
11,316,98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追溯調整) 2,440,127 2,440,127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4,560 3,519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 2,444,687 2,443,646
股影響數後)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42.27
4.63
(廿二)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10年度 109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亞 洲 \$
64,525,543
46,581,636
中東、印度、紅海 37,506,897 17,636,991
美國、南美 125,973,013 17,661,555
\$
228,005,453
81,880,182
主要產品/服務線:
運費收入 \$
222,069,998
77,165,128
租金收入 2,850,337 3,040,436
專用碼頭收入 851,229 811,996
其他勞務收入 2,233,889 862,622
\$
228,005,453
81,880,182

2.合約餘額

110.12.31 109.12.31 109.1.1
應收票據 \$
72,604
52,358 39,735
應收帳款 7,358,681 3,589,704 2,207,133
減:備抵損失 (1,683) (358) (358)

\$
7,429,602
3,641,704 2,246,510
合約資產 \$
7,835,522
1,530,849 733,689
合約負債(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305,976
241,658 223,257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六)。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 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廿三)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6%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1%為 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777,558千元及 143,617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29,593千元及143,617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 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 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營業費用,相 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 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 (廿四)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82,302
71,829
其他利息收入 13 48
\$
82,315
71,877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319,224 320,420
1,497 -
320,420
320,721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 \$
47,137
272,35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1,274,831 783,64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240,440 208,852
其他利益 89,220 135,140
\$
1,651,628
1,399,993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208,905
203,476
公司債 167,808 167,465
商業本票 19,667 17,168
租賃負債 333,534 139,289
\$
729,914
527,398

(廿五)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六)。其他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代理店往來及定期存單等。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合併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七))。經評估 其他應收款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並無重大信用減損情形,故無提列備 抵損失。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 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0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0,000
30,033 30,033 - - - -
擔保銀行借款 24,945,648 26,153,072 2,132,843 2,320,268 4,735,045 9,644,826 7,320,090
無擔保銀行借款 966,678 979,783 112,259 111,884 168,974 586,666 -
應付商業本票 4,809,052 4,871,205 11,017 12,068 2,831,964 2,016,156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1,378,608 11,378,608 11,378,608 - - - -
其他應付款 5,973,102 5,973,102 5,973,102 - - - -
代理店往來 138,137 138,137 138,137 - - - -
應付公司債 12,600,000 12,989,670 3,681,450 57,290 91,940 9,158,990 -
租賃負債(部分帳列避險之金融 18,266,954 18,942,441 5,367,143 4,088,601 4,575,240 3,291,594 1,619,863
負債)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1,233,524 1,233,524 1,233,524 - - - -
及存入保證金-非流動)
\$
80,341,703
82,689,575 30,058,116 6,590,111 12,403,163 24,698,232 8,939,953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0,000
50,175 50,175 - - - -
擔保銀行借款 13,775,190 14,326,853 1,621,950 1,675,846 3,094,098 5,337,504 2,597,455
無擔保銀行借款 2,845,475 2,891,741 372,010 120,437 938,270 1,461,024 -
應付商業本票 2,809,861 2,829,575 3,466 3,576 7,132 2,815,401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386,638 8,386,638 8,386,638 - - - -
其他應付款 2,994,247 2,994,247 2,994,247 - - - -
代理店往來 127,385 127,385 127,385 - - - -
應付公司債 16,400,000 16,979,410 3,116,850 872,890 3,738,740 7,229,530 2,021,400
租賃負債(部分帳列避險之金融 7,731,745 8,306,741 999,176 1,045,877 1,537,635 2,697,933 2,026,120
負債)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820,722 820,722 820,722 - - - -
及存入保證金-非流動)
\$
55,941,263
57,713,487 18,492,619 3,718,626 9,315,875 19,541,392 6,644,975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110.12.31
功能性貨幣
外幣幣別 外幣(千元) 帳面金額
台幣(千元)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27.66 \$
1,743,674
48,221,317
0.24 40,942,514 9,834,667
4.34
1,532,165 6,651,285
3.55 港 幣 140,581 498,520
20.44 5,943 121,447
1.35 6,817 139,310
6.62
23,518 155,652
0.54 比索(菲律賓幣) 277,622 150,394
非貨幣性項目
0.0012
588,637,000 713,82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27.66 908,821 25,133,434
0.24 35,498,430 8,526,962
4.34
438,409 1,903,180
3.55 240,656 853,403
0.83 573,914 475,625
0.37 盧 比 1,131,322 419,843
功能性貨幣
外幣幣別 外幣(千元) 帳面金額
台幣(千元)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28.10 美 金 \$ 587,861 16,518,892
4.30
1,004,463 4,319,842
0.27 5,885,431 1,603,613
0.38 盧 比 1,113,320 428,200
0.94 泰 銖 157,478 147,701
6.99
16,015 111,948
非貨幣性項目
0.0012
542,430,000 660,268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28.10 美 金 549,370 15,437,307
4.30
784,765 3,374,996
0.27 8,728,432 2,378,250
3.62 278,476 1,009,427
0.38 盧 比 903,349 347,442
0.94 泰 銖 282,042 264,532

109.12.31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代理店往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借款、應付帳 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日幣等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 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或減少 321,277千元及36,078千元;權益將因現金流量避險而減少或增加35,621千元及 36,741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 47,137千元及272,359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或增加201,764千元及163,502千元,主因係 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1% \$
45,314
50,089 40,378 38,759
下跌1% (45,314) (50,089) (40,378) (38,759)

6.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 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0.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6,249,968
6,249,968 - - 6,249,968
量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國
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1,108 11,108 - - 11,108
量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國
內興櫃公司股票
小 計 6,261,076 6,261,076 - - 6,261,076
110.12.31
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
3,812,966
3,812,966 - - 3,812,966
國外上市(櫃)股票 718,420 718,420 - - 718,420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 479,305 - - 479,305 479,305
價權益工具
小 計 5,010,691 4,531,386 - 479,305 5,010,69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001,818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63,717 - - - -
-流動
應收票據 72,604 - - - -
應收帳款 7,356,998 - - - -
合約資產 7,835,522 - - - -
其他應收款 1,026,753 - - - -
代理店往來-借方 1,873,574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資 225,209 - - - -
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小 計 121,456,195 - - - -
合 計 \$132,727,962 10,792,462 - 479,305 11,271,76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0,000
- - - -
應付帳款 11,378,608 - - - -
其他應付款 5,973,102 - - - -
租賃負債(包含避險之金融負 18,266,954 - - - -
債)
代理店往來-貸方 138,137 -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 12,600,000 - - - -
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 30,721,378 - - - -
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負 1,233,524 - - - -
債及存入保證金-非流動
合 計 \$ 80,341,703 - - - -
109.12.31
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4,836,764
4,836,764 - - 4,836,764
量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國內
上市(櫃)公司股票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8,076 8,076 - - 8,076
量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國
內興櫃公司股票
小 計 4,844,840 4,844,840 - - 4,844,84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3,377,664 3,377,664 - - 3,377,664
國外上市(櫃)股票 660,115 660,115 - - 660,115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 450,120 - - 450,120 450,120
價權益工具
小 計 4,487,899 4,037,779 - 450,120 4,487,89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15,765,903 - - - -
應收票據 52,358 - - - -
應收帳款 3,589,346 - - - -
合約資產 1,530,849 - - - -
其他應收款 1,425,327 - - - -
代理店往來-借方 1,213,957 - - - -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資 259,510 - - - -
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小 計 23,837,250 - - - -
合 計 \$ 33,169,989 8,882,619 - 450,120 9,332,739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0,000
- - - -
應付帳款 8,386,638 - - - -
其他應付款 2,994,247 - - - -
租賃負債(包含避險之金融負 7,731,745 - - - -
債)
代理店往來-貸方 127,385 - - - -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 16,400,000 - - - -
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 19,430,526 - - - -
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負 820,722 - - - -
債及存入保證金-非流動
合 計 \$ 55,941,263 - - -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及興櫃公司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 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 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列示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係以被投資者之每股淨值及可比國外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推導之權 益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 響。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係以被投資者之估計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盈餘及可比國外上市(櫃)公司 市場報價所推導之盈餘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 市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 •無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債券估算公允價值,以統計迴歸 模型取得債券價值和相關條件、參數之關係。

(3)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未有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
透過損益按 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衡量
強制透過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非 無公開報價
衍生金融資產 之權益工具
民國110年1月1日 \$
-
450,120 450,120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9,185 29,185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
479,305 479,305
民國109年1月1日 \$
1,157,131
469,985 1,627,116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損益 (15,531) - (15,53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9,865) (19,865)
處分 (1,141,600) - (1,141,600)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450,120 450,120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其中與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 度仍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總利益或損失

110年度 109年度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 29,185 (19,865)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重大不可觀察

損益)」)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 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非 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可類比上市上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 •缺乏市場流通性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櫃公司法 價(110.12.31及 折價愈高,公允
金融資產-非上市 109.12.31折價比率 價值愈低
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皆為28%)
•股權淨值比 •股權淨值比乘數
(110.12.31及 愈高,公允價值
109.12.31為0.70及 愈高
0.73)
•稅前息前折舊攤銷 •稅前息前折舊攤
前盈餘乘數 銷前盈餘乘數愈
(110.12.31及 高,公允價值愈
109.12.31為10.30及
9.67)

(6)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本期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
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折價比率 1% \$
-
- 6,657 (6,657)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股權淨值比 1% - - 4,671 (4,671)
乘數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稅前息前折 1% - - 124 (124)
舊攤銷前盈
餘乘數
\$
-
- 11,452 (11,452)
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折價比率 1% - - 6,252 (6,252)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股權淨值比 1% - - 4,362 (4,362)
乘數
非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投資 稅前息前折 1% - - 123 (123)
舊攤銷前盈
餘乘數
\$
-
- 10,737 (10,737)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 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廿六)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一一○年五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訂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 序」,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及管理程序。明確規範本公司管理的目 的、組織架構與權責、管理流程,以有效辨識、衡量及控制本公司之各項風險,將 因業務活動所產生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以確保營運不中斷,保障利害關係 人的權益。

依循上述政策於同年成立由各權責部門組成之風險管理小組,以各部門主管為 首,負責風險管理之日常執行與運作,並由總經理室策略研究處作為小組召集人, 統籌並檢視各權責部門應對業務風險之管理機制之妥適性,並每年一次向審計委員 會及董事會提出當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 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 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 品。

董事會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 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 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係 代表無須經董事會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 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 之信用風險。

(3)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其子公司。合併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予其 子公司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括金融義務之履行, 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另外,合併公司於民 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共計30,033,966千元及 19,602,988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 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等。該等 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等。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 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政策係確保降低借款利率變動之暴險,目前約53.46%之負債採固 定利率計價之基礎。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之管理人員依據市價指數調配投資組合中股票及債券之比例。投資 組合中重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且所有買賣決策均在董事會之授權管理之下。

(廿七)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0.12.31 109.12.31
負債總額 \$
113,108,385
64,425,276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001,818) (15,765,903)
淨負債 \$
10,106,567
48,659,373
權益總額 \$
144,572,440
44,172,342
負債資本比率 6.99
%
110.16
%

69

(廿八)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1.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十一)。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長期借款 \$
110.1.1
19,430,526
現金流量
11,959,527
其 他
-
匯率變動
(668,675)
110.12.31
30,721,378
短期借款 50,000 (20,000) - - 30,000
公司債 16,400,000 (3,800,000) - - 12,600,000
租賃負債(部分帳列避險之金融負債) 7,731,745 (7,339,116) 17,874,325 - 18,266,954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43,612,271
800,411 17,874,325 (668,675) 61,618,332
非現金之變動
長期借款 109.1.1
\$
15,730,733
現金流量
4,436,714
其 他
-
匯率變動
(736,921)
109.12.31
19,430,526
短期借款 70,000 (20,000) - - 50,000
公司債 13,900,000 2,500,000 - - 16,400,000
租賃負債(部分帳列避險之金融負債) 5,128,986 (998,801) 3,601,560 - 7,731,745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34,829,719
5,917,913 3,601,560 (736,921) 43,612,271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Alpha Total Solution Pte. Ltd.(以 為亞太公司之子公司
下簡稱 Alpha)
HAI PHONG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TERMINAL COMPANY LIMITED (以下簡
稱 HAI PHONG)
Hyaline Shipping (HK) Co., Ltd. 其董事為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以下簡稱 Hyaline)
Interasia Lines (M) SDN. BHD. (以 實質關係人
下簡稱 IAL (M))
Interasia Lines Singapore Pte. 實質關係人
Ltd. (以下簡稱 IAL (S))
PHUC XUAN MARITIME SERVICE 合併公司之合資公司
CO.,LTD.(以下簡稱Phuc Xuan)
Transtotal Agencia Maritima S.A(以 實質關係人
下簡稱TAM S.A)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Wan Hai Lines (Japan), Ltd. (以下 其董事為合併公司之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簡稱 WHL Japan)
Wan Hai Lines (UAE) LLC. (以下簡稱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WHL UAE)
一直購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為亞太公司之子公司
稱一直購數位)
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實質關係人
八仙樂園)
世新貨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為亞太公司之子公司
世新貨櫃)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台北港)
合併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巨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光 實質關係人
能源)
安春理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春 實質關係人
理貨)
亞太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實質關係人
亞太公司)
亞柏油品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為亞太公司之子公司
亞柏公司)
亞柏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為亞太公司之子公司
稱亞柏國際)
宗正理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宗正 實質關係人
理貨)
長春貨櫃儲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實質關係人
長春公司)
青島港聯榮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 合併公司之合資公司
稱青島港聯榮)
建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來 實質關係人
企業)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實質關係人
泰安產險)
陽光士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實質關係人
陽光士林)

71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新安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安 實質關係人
公司)
新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 實質關係人
公司)
新港蓋梅國際碼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蓋梅碼頭)
新實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實 實質關係人
公司)
萬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春 為長春公司之子公司
公司)
運達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達 實質關係人
航運)
環春理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春 實質關係人
理貨)
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 實質關係人
金會(以下簡稱萬海慈善基金會)
新速運輸倉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實質關係人
新速運輸)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合併公司對關係人提供服務及勞務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 \$
3,280,978
1,994,674
合併公司為聯合協議下之合資者之合資 13,592 8,933
\$
3,294,570
2,003,607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其收款期 限均為一至三個月,一般銷貨係當月收款。

2.合併公司向關係人購買勞務

110年度 109年度
關聯企業 \$
312,251
145,558
合併公司為聯合協議下之合資者之合資 1,903 1,754
其他關係人 5,036,201 3,523,941
\$
5,350,355
3,671,253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付 款期限為一至二個月,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應收關係人款項及其他資產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
193,258
146,139
其他應收款 關聯企業 - 183
其他應收款 其他關係人 39,060 64,610
代理店往來 其他關係人-WHL Japan 1,310,422 981,342
代理店往來 關聯企業 34,693 31,604
\$
1,577,433
1,223,878

4.應付關係人款項及其他負債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應付帳款 其他關係人 \$
263,959
267,272
應付帳款 合併公司為聯合協議下之合資者之合資 6,806 6,425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7,148 6,530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關係人 13,409 5,273
\$
291,322
285,500

5.其他關係人交易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取得其他關係人理賠收入分別為1,722 千元及1,336千元。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向其他關係人收取人力支援等收入分 別為19,424千元及18,097千元。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向其他關係人雜項購置等支出分別為 46,623千元及31,062千元。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予其他關係人,出售價款 為224千元,處分利益為151千元。

6.租 賃

合併公司向其他關係人承租辦公室並參考鄰近地區辦公室租金行情簽訂租賃合 約,租賃期間為十到十八年,合約總價值為18,465千元。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九年度分別認列利息支出為457千元及456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租賃負債餘額分別為11,022千元及11,647千元。

合併公司向其他關係人承租貨櫃並參考市場行情簽訂租賃合約,可合理預估租 賃期間為一年半到十一年,總價值62,622千元。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分 別認列利息支出為892千元及977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租賃負債餘額分別為41,480千元及47,069千元。

(三)主要管理人員報酬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12,480
192,756
退職後福利 181 170
\$
212,661
192,926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0.12.31 109.12.31
定期存單(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貨櫃集散登記及貨 \$
5,528
6,184
車租約
定期存單(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港務局押金、碼頭 104,505 104,505
租約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碼頭租約、房屋租 115,176 148,821
約及法院訴訟
貨 櫃(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長期借款 11,169,759 9,109,185
船舶設備(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長期借款 23,897,774 13,051,797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不動產、廠房及 長期借款 2,200,645 2,516,131
設備)
土地及建築物(帳列投資性不動產) 長期借款 1,519,953 -
\$
39,013,340
24,936,62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碼頭承租合約

為提昇客戶服務品質及降低營運成本增加競爭力,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開始承租東京大井新五號碼頭,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更新合約,租期二十年。合併 公司業已支付日幣255,775,000圓保證金(折合新台幣約為61,439千元),列於其他非流 動資產項下。

合併公司於民國八十三年八月與高雄港務局合作承租高雄港第六十三及六十四號 碼頭,並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更新合約,租期八年。本公司已支付40,000千元保證 金,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合併公司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與台中港務局合作承租台中港第三十四及三十五 號碼頭,並於民國一○七年八月更新合約,租期十五年。本公司已支付33,400千元保 證金,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合併公司自九十五年二月向基隆港務局承租西二十九至西三十二號碼頭後線土 地,租約期間為自合資興建倉棧設施經港務局驗收完成之次日起算三十年。

(二)船舶建造合約

合併公司考量現有船隊汰舊換新與長期發展計畫,民國一○七年十一月與JAPAN MARINE UNITED CORPORATION簽約建造 8艘 3,036 TEU貨櫃船;另與 CHINA SHIPBUILDING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及 GUANGZHOU WENCHONG SHIPYARD CO., LTD簽約建造12艘2,038 TEU貨櫃船,總價約為日幣37,680,000千元及 美金315,936千元(折合新台幣共約為20,137,000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已完成移轉8艘3,036 TEU貨櫃船及8艘2,038 TEU貨櫃船,另合併公司已依約預 付設備款1,237,771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合併公司考量現有船隊配置與長期發展計畫,民國一一○年一月與JAPAN MARINE UNITED CORPORATION及 NIHON SHIPYARD CO., LTD.簽約建造 12艘 3,013 TEU貨櫃船,總價約為美金565,200千元(折合新台幣約為15,786,000千元),合併 公司已依約預付設備款2,474,846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合併公司因應營運需求,民國一一○年三月與HYUNDAI HEAVY INDUSTRIES CO. LTD.簽約建造5艘13,200 TEU貨櫃船,總價約為美金562,034千元(折合新台幣約 為16,034,817千元),合併公司已依約預付設備款3,108,608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項下)。

合併公司因應營運需求,民國一一○年五月與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 LTD.分別簽約建造4艘13,100 TEU貨櫃船及4艘13,100 TEU貨櫃船,總價分別為 美金445,600千元(折合新台幣約為12,414,416千元)及美金474,000千元〜500,000千元 (折合新台幣約為13,082,400千元〜13,800,000千元),合併公司已依約預付設備款 4,299,058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合併公司因營運需求,民國一一○年六月與NIHON SHIPYARD CO., LTD.和 JAPAN MARINE UNITED CORPORATION簽約建造12艘3,055 TEU貨櫃船,總價約為 日幣60,840,000千元〜64,800,000千元(折合新台幣約為15,291,072千元〜16,286,349千 元),合併公司已依約預付設備款1,529,107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三)船舶購買合約

合併公司因業務所需,民國一一○年度簽約預計購入9艘二手貨櫃船,總價金共 約美金291,800千元(折合新台幣共約8,069,729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已完成移轉5艘,另合併公司已依約預付設備款329,602千元(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項下)。

(四)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損害被求償之賠償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 86,545千元,相關案件已進入協商或法院審理階段。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一月與高雄港務局正式簽約,承租高雄港第七十九號、八十 號及八十一號碼頭,租期自民國一一二年七月至一三二年六月,租期共二十年,將認列 6,613,421千元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因業務所需,於民國一一一年一月與賣家STAROCEAN MARINE CO., LTD. 簽訂合約,購置2艘1,781 TEU貨櫃輪,交易金額共為美金86,000千元(折合新台幣2,387,360 千元)。

合併公司因業務所需,於民國一一一年二月與賣家Cape Magnus Shipping Company Ltd. 簽訂合約購置一艘2,741 TEU貨櫃輪,交易金額共為美金53,000千元(折合新台幣1,465,715 千元),並已完成移轉。

合併公司因業務所需 ,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與賣家 MS " ALLEGORIA" 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bH & Co. KG簽訂合約購置一艘2,741 TEU貨櫃輪,交易金額共為美 金109,500千元(折合新台幣3,028,223千元)。

合併公司基於集團資產配置及經營綜效考量,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 議通過二手船採購,預計以總價不超過美金320,000千元,約為新台幣8,899,200千元,購入 數艘二手船舶。

合併公司基於集團未來長期成長發展考量及市場造船成本持續上揚,於民國一一一年 三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總價不超過美金700,000千元(折合新台幣約19,467,000 千元)購入數艘新船。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3,100,553 3,954,563 7,055,116 2,166,579 2,735,240 4,901,819
勞健保費用 28,867 272,633 301,500 26,134 176,032 202,166
退休金費用 69,547 104,966 174,513 67,917 94,540 162,457
董事酬金 - 151,411 151,411 - 158,389 158,38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88,023 111,009 299,032 143,296 81,006 224,302
折舊費用 13,500,401 284,476 13,784,877 5,522,338 246,267 5,768,605
攤銷費用 27,764 28,638 56,402 20,655 47,331 67,98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業務往 有短期融 提列備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貸與 通資金必 抵損失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限額(註5) (註5)
(註1)
0 本公司 WHL
Singapore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8,551,500 8,296,500 - - 1 - 註(4) - 本票 8,296,500 57,710,010 57,710,010
1 WHL
INTL.
WHL India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78,389 - - - 1 - 註(3) - - - 89,155 89,155
2 WHL
Singapore
Yi Chun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85,515 82,965 24,890 1.53~1.64% 1 - 註(4) - 本票 82,965 40,956,214 40,956,214

註1:短期融通資金。

註2:償還借款。

註3:購置資產。

註4:營業週轉。

註5:各貸與公司之總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各貸與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並不得超過以下之限額:

1.與本公司或子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融通金融以不超過雙方最近一年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業務往來金額以最近一年實際進 貨或銷貨金額,或已簽訂之進貨或銷貨合約金額孰高者。

2.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融通金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3.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對本公司 從事資金貸與,個別融通金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6:上列與合併個體有關之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報時業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註1)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證最高
限 額
(註2)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
保 證
0 本公司 WHL
Singapore
2 288,550,051 22,936,176 14,463,023 14,463,023 - 10.02 % 288,550,051 Y N N

註1: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2:係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中規定:

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貳百為限。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或子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3.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合計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貳百五十為限。

4.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合計得為背書保證之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5.本公司對子公司之背書保證、本公司之子公司對本公司之背書保證,不受前述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之限制。惟本公司或子公司對單 一子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不得高於提供背書保證公司淨值百分之貳佰。

註3:上列與合併個體有關之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報時業已沖銷。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期中最高持股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或出資情形 備 註
本公司 國內上市櫃股票: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12,983,696 693,329 1.52 % 693,329 1.52 %
本公司
- 376,288 39,134 0.01 % 39,134 0.01 %
本公司
- 245,480 19,835 -
%
19,835 -
%
本公司
- 11,366,898 290,424 0.69 % 290,424 0.69 %
本公司
- 1,108,000 36,786 0.55 % 36,786 0.55 %
本公司
- 2,291,162 80,992 0.01 % 80,992 0.01 %
本公司 台 達 電 - 4,354,000 1,197,350 0.17 % 1,197,350 0.17 %
本公司 鴻海精密 - 77,440 8,054 -
%
8,054 -
%
本公司 台 積 電 - 529,000 325,335 -
%
325,335 -
%
本公司
- 89,111 6,514 0.02 % 6,514 0.02 %
本公司
- 924,041 16,263 0.12 % 16,263 0.12 %
本公司
- 957,526 115,861 0.03 % 115,861 0.03 %
本公司
- 23,753,862 654,419 0.41 % 654,419 0.44 %
本公司
- 435,050 25,407 0.22 % 25,407 0.22 %
本公司 兆 豐 金 - 18,799,646 668,327 0.14 % 668,327 0.14 %
本公司 台 新 金 - 20,356,132 385,749 0.18 % 385,749 0.33 %
本公司 第 一 金 - 17,502,208 428,804 0.14 % 428,804 0.14 %
本公司 誠品生活 - 1,078,000 64,249 2.27 % 64,249 2.27 %
本公司 四 維 航 - 775,888 35,070 0.28 % 35,070 0.28 %
本公司 合 庫 金 - 32,006,051 814,554 0.24 % 814,554 0.24 %
本公司 中興保全 - 3,303,000 343,512 0.73 % 343,512 0.73 %
本公司 國內興櫃股票:
台灣虎航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358,309 11,108 0.09 % 11,108 0.09 %
本公司 國內上市櫃股票:

實質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9,351,088 606,886 3.60 % 606,886 3.60 %
本公司 中華電信 - 27,520,000 3,206,080 0.35 % 3,206,080 0.35 %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本公司 台北港貨櫃碼頭(股)
公司
實質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79,315,476 467,145 15.25 % 467,145 15.25 %
本公司 聯合碼頭裝卸承攬
(股)公司
- 781,250 12,160 15.63 % 12,160 15.63 %
WHL
Singapore
國外上市櫃票:
Da Nang Port Joint
Stock Company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0,090,000 718,420 20.29 % 718,420 20.29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
備註
款之比率
本公司 運達航運 實質關係 裝卸收入 (107,330) 0.09 % 約30天 - - 16,365 (註1)
0.11 %
本公司 WHL
Vietnam
母子公司 佣金費用 526,942 0.92 % 約30天 - - (18,942) 0.12 % 註2
本公司 蓋梅碼頭 合併公司
之關聯企
裝卸費用、
貨櫃費用
177,040 0.31 % 約30天 - - - -
%
本公司 台北港 本公司為
其法人董
貨櫃費用、
裝卸費用
978,270 1.71 % 約30天 - - (5) -
%
本公司 WHL
Singapore
母子公司 租金收入、
佣金收入、
船舶代理費
收入
(6,425,667) 5.54 % 約30天 - - - -
%
註2
本公司 WHL
Singapore
母子公司 船舶租金支
出、油料費
用、聯營支
15,424,777 26.96 % 約30天 - - (7,568,346) 48.36 % 註2
本公司 IAL
Singapore
實質關係
聯營收入、
租櫃收入、
船務代理費
收入、船舶
租金收入
(1,629,976) 1.41 % 約30天 - - 46,594 0.32 %
本公司 IAL
Singapore
實質關係
聯營支出、
租櫃支出
636,911 1.11 % 約30天 - - - -
%
本公司 WHL
Hongkong
母子公司 佣金費用 2,827,655 4.94 % 約30天 - - (693,266) 4.43 % 註2
本公司 WHL (Japan) 其董事為 本公司之
法人董事
長代表人
佣金費用 668,136 1.17 % 約30天 - - - -
%
本公司 Hyaline 其董事為
本公司法
人董事之
代表人
佣金費用 552,081 0.96 % 約30天 - - - -
%
本公司 新實公司 實質關係
拖車費用 694,334 1.21 % 約30天 - - (54,123) 0.35 %
本公司 亞太公司 實質關係
貨櫃費用 332,556 0.58 % 約30天 - - (5,675) 0.04 %
本公司 萬春公司 實質關係
統包費、裝
卸費用
180,133 0.31 % 約30天 - - (15,398) 0.10 %
本公司 新安公司 實質關係
拖車費用、
貨櫃費用
110,938 0.19 % 約30天 - - (4,888) 0.03 %
本公司 WHL
Malaysia
母子公司 佣金費用 217,108 0.38 % 約30天 - - 57,745 0.37 % 註2
本公司 世新貨櫃 實質關係
貨櫃費用 145,699 0.25 % 約30天 - - (11,529) 0.07 %
本公司 台基物流 母子公司 貨櫃費用、
勞務費用、
吊櫃費用
120,325 0.21 % 約30天 - - (11,965) 0.08 % 註2
本公司 WHL
Thailand
母子公司 佣金費用 231,711 0.40 % 約30天 - - (394,054) 2.52 % 註2
本公司 WHL-Korea 母子公司 佣金費用 205,658 0.36 % 約30天 - - - -
%
註2
本公司 WHL-India 母子公司 佣金費用 300,605 0.53 % 約30天 - - (130,797) 0.84 % 註2
本公司 新盛公司 實質關係
拖車費用 101,951 0.18 % 約30天 - - (8,733) 0.06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79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

款之比率
備註
(註1)
WHL-Singapore 本公司 母子公司 租金費用、
佣金費用、
船舶代理費
支出
6,425,667 10.60 % 約30天 - - - -
%
註2
WHL-Singapore 本公司 母子公司 油料收入、
船舶租金收
入、聯營收
(14,576,330) 11.08 % 約30天 - - 7,568,346 70.46 % 註2
WHL-Hongkong 本公司 母子公司 佣金收入 (2,827,655) 95.45 % 約30天 - - 693,266 13.26 % 註2
WHL-Malaysia 本公司 母子公司 佣金收入 (217,108) 99.94 % 約30天 - - (57,745) 26.07 % 註2
WHL-Thailand 本公司 母子公司 佣金收入 (231,711) 90.73 % 約30天 - - 394,054 87.10 % 註2
台基物流 本公司 母子公司 貨櫃收入、
勞務收入、
吊櫃收入
(120,325) 47.06 % 約30天 - - 11,965 50.86 % 註2
WHL-Vietnam 本公司 母子公司 佣金收入 (526,942) 100.00 % 約30天 - - 18,942 3.64 % 註2
WHL-India 本公司 母子公司 佣金收入 (300,605) 100.00 % 約30天 - - 130,797 66.97 % 註2
WHL-Korea 本公司 母子公司 佣金收入 (205,658) 98.05 % 約30天 - - - -
%
註2

註1:係包括應收(付)票據、應付關係人款項、合約資產及代理店往來。

註2:為合併個體,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項餘額(註)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本公司(註2) 上海聯駿 母子公司 1,623,210 -
%
- - 1,623,210 -
本公司(註2) 深圳聯豐 母子公司 658,475 -
%
- - 656,588 -
本公司(註2) WHL(USA) 母子公司 173,926 -
%
- - 173,891 -
本公司(註2) WHL Phils. 母子公司 148,926 -
%
- - 148,926 -
本公司(註2) WHL Ecuador 母子公司 106,356 -
%
- - 105,786 -
本公司(註2) WHL (Japan) 其董事為本公司之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1,310,422 -
%
- - 1,266,222 -
WHL-Singapore(註2) 本公司 母子公司 7,568,346 -
%
- - 7,568,346 -
WHL-HongKong(註2) 本公司 母子公司 693,266 -
%
- - 693,266 -
WHL Thailand(註2) 本公司 母子公司 394,054 -
%
- - 277,349 -
寶昇(註2) 本公司 母子公司 195,973 -
%
- - 180,552 -
WHL-India(註2) 本公司 母子公司 130,797 -
%
- - 130,797 -
本公司(註3) WHL-Singapore 母子公司 8,266,370 -
%
- - 5,112,800 -

註1:若為合併個體,已沖銷。

註2:包含應收票據、應收款項、合約資產及代理行往來。

註3:係其他應收款項。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110年度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萬海航運(股)公司 WHL-Singapore 1 應付帳款 (7,568,346)與一般交易並無不同 2.94 %
0 萬海航運(股)公司 WHL-Hongkong 1 佣金費用 2,827,655 與一般交易並無不同 1.24 %
0 萬海航運(股)公司 WHL-Singapore 1 租金收入、佣金收
入、船舶代理費收入
(6,425,667)與一般交易並無不同 2.82 %
0 萬海航運(股)公司 WHL-Singapore 1 油料費用、船舶租金
支出、聯營支出
15,424,777 與一般交易並無不同 6.77 %
0 萬海航運(股)公司 WHL-Singapore 1 其他應收款 8,266,370 與一般交易並無不同 3.20 %

註1: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茲就該科目金額屬資產負債表科目占合併總資產1%以上及損益科目占合併總營收1%以上予以揭露,進銷交易及應收付交易僅揭露母公司 或其中ㄧ方子公司之沖銷金額。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或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Wan Hai Lines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 貨運及船務代理、
船舶出租業務、國
際運輸業務
21,983,099 21,983,099 979,399,234 100.00 % 108,663,044 100.00 % 73,488,913 73,975,748 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2)、(註3)
本公司 k.k. WH
Corporation
日本 貨櫃場地運營與管
理、船舶租賃業務
7,141 7,141 500 100.00 % 22,892 100.00 % 1,355 1,355 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3)
本公司 新港蓋梅國際碼頭
有限公司
越南 經營管理貨櫃碼頭 259,917 259,917 - 21.33 % 441,208 21.33 % 361,292 77,064 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註1)
本公司 台基國際物流(股)
公司
臺灣 貨櫃集散站、船舶
貨物裝卸承攬及倉
儲業務
143,000 143,000 14,300,000 55.00 % 153,914 55.00 % 14,000 7,699 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3)
本公司 寶昇船務代理(股)
公司
臺灣 船務代理業務、海
運承攬運送業務、
船舶勞務承攬業務
30,000 30,000 3,000,000 70.01 % 38,078 70.01 % 2,240 1,568 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3)
本公司 HAI PHONG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ERMINAL CO
LTD
越南 經營管理貨櫃碼頭 598,211 598,211 - 16.50 % 581,631 16.50 % 296,108 48,858 本公司採權益法
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註1)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Phils.), Inc.
菲律賓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5,991 5,991 901,540 100.00 % 16,411 100.00 % 5,675 5,675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H.K.) Limited
香港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695,246 695,246 160,000,000 100.00 % 3,776,266 100.00 % 2,195,702 2,195,702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M)
Sdn. Bhd
馬來西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4,613 4,613 500,000 100.00 % 110,620 100.00 % 40,959 40,959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Yi Chun Shipping
Agencies Sdn. Bhd
馬來西
碼頭倉庫(ODD)營
1,845 1,845 200,000 100.00 % 16,117 100.00 % (475) (475)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Korea) Ltd.
韓國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11,019 11,019 80,000 100.00 % 83,195 100.00 % 69,952 69,952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International Pte.
Ltd.
新加坡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239,979 239,979 10,312,460 100.00 % 638,436 100.00 % 250,233 250,233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Thailand) Limited
泰國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4,732 4,732 49,000 49.00 % 116,169 49.00 % 107,307 52,580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Vietnam)
Ltd.
越南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8,691 8,691 - 100.00 % 393,414 100.00 % 381,743 381,743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1)、(註3)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或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WHL
Singapore
HE CHU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越南 碼頭倉庫(ODD)營
60,857 60,857 - 100.00 % 92,737 100.00 % 36,568 36,568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1)、(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Peru
S.A.C.
秘魯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1,942 1,942 245,124 99.00 % 51,223 99.00 % 62,764 62,136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Hai Lines
(Ecuador) S.A.
厄瓜多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10,246 1,627 99,000 99.00 % 36,615 99.00 % 19,613 19,417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PHUC XUAN
MARITIME
SERVICE
CO.,LTD.
越南 貨櫃場業務 9,186 9,186 - 49.00 % 30,051 49.00 % 43,840 21,481 本公司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註
1)
WHL
Singapore
Bravely
International Pte.
Ltd.
新加坡 貨運及投資 625,026 625,026 28,262,221 100.00 % 77,373 100.00 % (31,134) (31,134)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LINES
(USA) LTD.
美國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437,514 437,514 284,381 100.00 % 448,880 100.00 % 22,167 22,167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Singapore
Wan Hai Shipping
Limited
緬甸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1,075 1,075 35,000 70.00 % 873 70.00 % 295 206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INTL. Wan Hai Lines
(UAE) LLC.
杜拜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1,365 1,365 147 49.00 % 42,961 49.00 % 84,770 41,537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WHL INTL. Infinite Marine
Investment Co., Ltd.
開曼 投資 173,463 173,463 5,550,000 100.00 % 5,374 100.00 % (212) (212)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INTL. Wan Hai Lines
(India) PVT Ltd.
印度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69 69 10,000 100.00 % 366,162 100.00 % 215,904 215,904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INTL. Wan Hai Lines Peru
S.A.C.
秘魯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20 20 2,476 1.00 % 517 1.00 % 62,764 628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INTL. WanHai Lines Ecuador S.A. 厄瓜多 貨運及船務代理業
178 - 1,000 1.00 % 370 1.00 % 19,613 196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HL
Hongkong
Dawin Logistics
(International)
Limited
香港 貨運及倉儲業務 570,480 570,480 144,640,000 100.00 % 894,317 100.00 % 150,650 150,650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Bravely
International
Pte. Ltd.
Bravely (Myanmar)
Transport and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緬甸 貨運倉儲及物流業
127,584 127,584 4,000,000 80.00 % 68,757 80.00 % 3,063 2,450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WAN HAI
LINES (USA)
LTD.
Wan Hai Lines
(Arizona) LLC.
美國 房屋租賃及管理業
359,760 359,760 - 100.00 % 362,089 100.00 % 9,807 9,807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1)、(註3)
Wan Hai
Lines (India)
PVT Ltd.
WH Logistics
Private Limited
印度 貨運及倉儲業務 395 - 100,000 50.00 % 284 50.00 % (34) (17)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註1:係有限公司,並無發行股票。

註2:差異係未實現出售損益。

註3:若為合併個體,已沖銷。

註4: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依據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依據。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 --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 投 資
公 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
持 股 或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損 益
(註二)
價 值 投資收益
廣州萬海資訊
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設計
計算機軟體
7,922 (一) - - - - 870 100.00 % 100.00 % 870 22,433 -
深圳聯豐國際
貨運有限公司
承攬貨運及
業務代理
644,016 (一) - - - - 118,709 100.00 % 100.00 % 118,709 725,182 -
上海聯駿國際
船舶代理有限
公司
國際船舶代
理業務
4,070 (一) - - - - 22,139 49.00 % 49.00 % 10,848 11,918 -
勁海物流(上
海)有限公司
貨櫃、倉儲
及運輸業務
32,596 (一) - - - - 32,228 100.00 % 100.00 % 32,228 94,666 -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 投 資
公 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期中最高
持 股 或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損 益
(註二)
價 值 投資收益
深圳勇春國際
船舶管理有限
公司
國際船舶管
理業務
29,068 (一) - - - - 6,307 90.00 % 90.00 % 5,676 38,674 -
萬航旅業(上
海)有限公司
零售業、餐
飲管理
287,330 (一) - - - - (6,759) 50.00 % 50.00 % (3,379) 113,921 -
青島港聯榮國
際物流有限公
貨櫃場站 50,188 (一) - - - - 22,110 50.00 % 50.00 % 11,055 39,390 -

註(一):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係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1,131,368 86,565,015

註:本公司對大陸地區之投資多為第三地區事業之自有資金。

3.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賴商怡春航運公司 313,757,720 12.85
%
亞太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94,539,837 7.97
%
台灣貨櫃通運公司 187,993,144 7.70
%
賴商中國貨櫃通運公司 187,993,144 7.70
%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決策者定期複核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 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效。經辨認合併公司之應報導營運部門僅有貨櫃運輸部門。 貨櫃運輸部門主要係從事於貨櫃運輸業務。

(二)合併公司僅有貨櫃運輸部門,其部門損益、部門資產及部門負債資訊與合併財務報表 一致,請詳合併資產負債表及合併綜合損益表。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亞洲 \$
64,525,543
46,581,636
中東、印度、紅海 37,506,897 17,636,991
美國、南美 125,973,013 17,661,555
合 計 \$
228,005,453
81,880,182
地 區 別
非流動資產:
110.12.31 109.12.31
亞洲 \$
117,669,181
70,462,916
印度 270,667 144,260
美國 309,542 307,135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使用權資產及 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退職福利之資產及由保險合約產生 之權利之非流動資產。

(四)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均未達合併營業收入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