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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su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8

Apr 1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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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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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为进一步规范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 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制订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 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进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2.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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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30%。

3、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5.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5.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5.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 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 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 7、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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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7.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

  • 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7.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 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 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分配 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提 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8、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 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四、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形 成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 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 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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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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