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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su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Feb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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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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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 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 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 情况汇报,有权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 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 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上述情况、意见及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独立董事签字。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根据独立 董事的要求安排与年度审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有书面记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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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独立董事签字。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 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的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 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 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对其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 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 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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