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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su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Jul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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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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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网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 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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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生成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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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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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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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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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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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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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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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对于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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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 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 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 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 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关 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 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 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 会议的意见。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条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应当在定期报告“重 要事项”中披露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 至少应当包括: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 的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包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的天数和检查结果情况;在保护投资者 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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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出席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的年度报告业绩 说明会,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介绍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风险因素等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对其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防 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 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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