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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su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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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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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2 月22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 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7)。

鉴于前次审批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且结合公司海外业务开展情况及所持有的 外汇资产规模,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结合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计划增加 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及概述

公司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期限即将于2022 年2 月21 日到期, 且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的拓展,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仍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并持有 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 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拟对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 限。

2022 年2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将用于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10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决议 的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总经理在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由 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并相应延长投资期限的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 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资金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人民币10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权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期 限内,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或等 值外币。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伴随全球化业务的拓展,公司日常经营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 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 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导致交 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 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 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 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

进行分析比较。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 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 订应对方案。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六、公司前十二个月内金融衍生品交易明细

是否关联交易 衍生品投资类型 衍生品初始投资金额
交易对方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是否到期
建设银行 远期结汇 250 万美元 2020 年12 月11 日 2021 年12 月13 日 已到期
浦发银行 远期结汇 200 万美元 2020 年12 月22 日 2021 年12 月22 日 已到期
浦发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1 月27 日 2022 年1 月27 日 已到期
上海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2 月22 日 2022 年2 月23 日 未到期
上海银行 远期结汇 300 万美元 2021 年3 月24 日 2022 年3 月24 日 未到期
上海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4 月9 日 2022 年4 月7 日 未到期
法巴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7 月19 日 2022 年7 月19 日 未到期
法巴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7 月30 日 2022 年8 月1 日 未到期
上海银行 远期结汇 400 万美元 2021 年8 月9 日 2022 年8 月10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300 万美元 2021 年8 月20 日 2022 年8 月22 日 未到期
法巴银行 远期结汇 300 万美元 2021 年8 月19 日 2022 年8 月23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400 万美元 2021 年9 月6 日 2022 年9 月6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400 万美元 2021 年9 月15 日 2022 年9 月15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10 月12 日 2022 年10 月12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600 万美元 2021 年11 月2 日 2022 年11 月2 日 未到期
法巴银行 远期结汇 500 万美元 2021 年11 月24 日 2022 年11 月23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600 万美元 2021 年12 月10 日 2022 年12 月12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300 万美元 2022 年1 月5 日 2023 年1 月5 日 未到期
工商银行 远期结汇 400 万美元 2022 年1 月20 日 2023 年1 月19 日 未到期

注:公司已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衍生品额度一并纳入本次审批的10 亿元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范围内。

七、监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经营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 汇资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并增加交易额度,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 调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率、 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不会影 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并增加交易额度,能够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海外业 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