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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su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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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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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 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全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共计十三次,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十三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 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三)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4、关于董事长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7、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专项意见。

  •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延长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

  • 2、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独立

  • 意见;

    • 3、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 2、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 3、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 4、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独立意见。

    • (六)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

认可意见:

  • 1、关于聘请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2、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

  • 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3、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

  • 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 增资及项目延期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九)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

  • 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的独立意见。

  • (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 (十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

  • 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 (十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召集并出席相关会议。

公司报告期内未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后续将严格依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相应的 职责与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参加了三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内容为:《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 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 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 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 解锁人数及数量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 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 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 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

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冯锦锋 2022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