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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NENG ENVIRONMENT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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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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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胡俊杰:男,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助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24年1月8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胡俊杰 7 2 5 0 0 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2025 年 4 月 16 日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3、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核查意见并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1. 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1.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确保了年度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1. 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讨论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无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2025年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情况。
5、2025年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一年内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视频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股东会、管理层交流会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参观生产环境,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重点项目在建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4月16日参加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查阅及审核,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


认真审议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胡俊杰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