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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NENG ENVIRON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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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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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30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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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0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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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债赎回价格:100.844 元/张(含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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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 年05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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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05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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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05 月20 日
6、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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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 年5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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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 年5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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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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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 能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5 月1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旺能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本次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旺能转债”持券人注 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旺能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 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因目前“旺能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 “旺能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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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 年3 月12 日至2026 年4 月23 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13.98 元/股)的130%(即18.17 元/股)。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 旺能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旺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旺能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旺能转 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 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12 月17 日公开发行1,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 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2021 年1 月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 “12814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2 月2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6 月2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12 月16 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 年5 月31 日实施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16.47 元/股调整为15.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 年5 月31 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2022 年5 月31 日实施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15.97 元/股调整为15.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 年5 月31 日起开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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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公司于2023 年6 月1 日实施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来的15.67 元/股调整为15.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6 月1 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 年11 月23 日实施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来的15.17 元/股调整为14.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11 月23 日 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 年6 月6 日实施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来的14.97 元/股调整为14.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6 月6 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 年10 月11 日实施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14.67 元/股调整为14.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10 月11 日起 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5 年7 月11 日实施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14.47 元/股调整为14.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 年7 月11 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1 日实施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14.18 元/股调整为13.9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 年10 月21 日起 开始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3.98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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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 年3 月12 日至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98 元/股)的130% (即18.17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旺能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旺能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844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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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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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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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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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154/365≈0.844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44=100.844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
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5 月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旺能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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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旺能转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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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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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旺能转债”自2026 年5 月15 日起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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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旺能转债”自2026 年5 月20 日起停止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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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 年5 月20 日为“旺能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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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 月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旺能转债”。本次 赎回完成后,“旺能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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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6 年5 月25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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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2026 年5 月27 日为赎回款到达“旺能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旺能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旺能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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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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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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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 能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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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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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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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 号F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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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电话:0572—202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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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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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交易“旺能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旺能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旺能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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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旺能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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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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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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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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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行使“旺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权的条件已成立,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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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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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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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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