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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NENG ENVIRON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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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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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旺能转债”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旺能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境”或“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对旺能环境提前赎回“旺能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等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 行总额14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6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 代码“128141”。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年6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16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开始 生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起开始 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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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 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开始生 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日起 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原来的14.47元/股调整为14.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开始 生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原来的14.18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0月21日起 开始生效。
(四)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1 、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 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旺能转债”当期转股价13.98元/股的130%(即18.17元 /股),已触发“旺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844元/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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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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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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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第六年票面利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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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2月1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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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54天(算头不算尾)。
-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154/365≈0.84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44=100.84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 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旺能 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旺能转 债”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旺能转债”自2026年5月15日起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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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旺能转债”自2026年5月20日起停止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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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年5月20日为“旺能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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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旺能转债”。本次赎回完成 后,“旺能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5月2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5月27 日为赎回款到达“旺能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旺能转债”赎回款将通 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旺能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三、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本次“旺能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旺能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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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 回旺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旺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权。
五、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查阅了旺能环境关于提前赎回“旺能转债”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行使“旺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权的条件已成立,该事 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旺 能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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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旺能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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