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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ujing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5

Dec 31, 2015

57062_rns_2015-12-31_cb2af11e-18c4-4f29-a4c3-5f3a694bdc06.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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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 [2013]43 号)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北京市体改委关于设立北京
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1100001501321。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是经北京市体改委关于设立北京王府井
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
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110000150132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王府井百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NG WANGFUJING
DEPARTMENT STORE(GROUP)CO., LTD.
英文缩写:WANGFUJING
公司注册名称: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NGFUJING GROUP CO., LTD.
英文缩写:WANGFUJING
第一百
五十六
条(三)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润为正的情况下,现金流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十,并且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况:(1)公
司若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
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2)当年母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
内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3)公司
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以及其他
按照政府要求必须采用专款专用或专户管
理方式管理的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
款、高流动性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润为正的情况下,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并且公司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况:(1)公司若有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
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2)当年母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内可供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的;(3)公司除募集资金、
政府专项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按照政府要求必须采
用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方式管理的资金以外的现
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债券等)余额均不足
以支付现金股利的。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

1

现金股利的;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
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
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
银行信贷和债券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
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券融资
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_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_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_80%
(_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_40%
(_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_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资产(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_10%
第一百
五十六
条(四)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财务总监拟
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
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专
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财务总监制
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充分沟通及讨论,听取独立董事、监
事会的意见。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审议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
会公众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
2.公司因前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
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
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
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财务总监拟定后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
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财务总监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沟通及讨论,听取独立董
事、监事会的意见。
_2._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
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前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
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
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
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
第一百
五十六
条(五)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
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
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
司可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
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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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 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 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 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 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 票方式。 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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