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angfuj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30, 2022

57062_rns_2022-05-30_a119ce8c-1e7b-4183-9d27-2b1dde3dd41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2-022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内部 OA 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19)。

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46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 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 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7、2021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 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8),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预留的 4.00 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8、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 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1、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 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 776,250,35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294,975,133.00 元。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成。

2、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 776,250,35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116,437,552.50 元。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实施完成。

(二)调整方法

根据《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 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2.74-0.38-0.15=12.21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王府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74 元/股调整为 12.21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 2019 年、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

司将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 量、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 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