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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uj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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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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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788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成功向 3 家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651,8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03 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6BJA106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74,32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7,564,151.84 元,募集资金现金净 额为 2,936,756,648.16 元,并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北京 世纪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8110701014100643707。

2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029,047,658.45 元(不含补 充流动资金)。

3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0,553,362.42 元,鉴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已使 用募集资金 114,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归 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并替换前述项目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为 69,200,000.00 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169,601,020.87 元(不 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 704,014,531.75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181,548.72 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汇入 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8110701014100643707。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世纪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 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8110701014100643707 1,181,548.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熙地港 (西安)购物中心、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哈尔滨群 力文化广场二期购物中心、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佛山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已对 外营业;公司 O2O 全渠道项目正在持续建设过程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01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10,000,000.00 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

2020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114,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已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余额为 69,2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和银川 东方红购物中心均已投入使用,经充分论证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熙 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 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涉及上述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2,951.45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 14.44%。

关于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 相关公告。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南昌 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均已投入使用,经公司充分论证并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熙地港(西安)购物中 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南 昌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涉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70,401.45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 23.67%。

3

关于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 相关公告。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王府井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4 月 22 日

4

附表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2,936,756,648.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553,362.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4,014,531.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现金总额 2,169,601,020.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67%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万元)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万元)(1)
募集资金本
年度投入金
额(万元)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万元)(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万元)
(3)=(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万元)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1.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二期购
物中心
51,913.01 51,913.01 0.00 51,913.01 0.00 100.00 2017-10 -6,964.59 -
2.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 69,603.00 49,340.00 0.00 49,340.00 0.00 100.00 2017-03 1,801.83
3.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 67,024.76 51,020.56 0.00 51,020.56 0.00 100.00 2016-04 -1,282.09 -
4.佛山王府井购物中心 54,063.00 54,063.00 12,909.34 48,600.35 5,462.65 89.90 2020-12 -2,576.93 -
5.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 27,450.00 0.00 0.00 0.00 0.00 - 2019-06 1,767.75
6.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 13,581.00 6,896.75 0.00 6,896.75 0.00 100.00 2016-02 -899.86 -
7.王府井O2O全渠道 13,797.31 13,797.31 1,145.99 9,189.44 4,607.87 66.60 - - -
合计 - 297,432.08 227,030.63 14,055.34 216,960.10 10,070.5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进行了投入1,182,914,225.86元。2016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182,914,225.86元。有关先期投入、置换情况以及有关审批情况公司已在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中详细披露。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三)项第3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第三项第4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

附表 2: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2: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2: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2: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2: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2: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2: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
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
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补充
流动
资金
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注) 704,014,531.75 704,014,531.75 704,014,531.75 704,014,531.75 100.00 - - -
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注) - - -
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 - - -
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注) - - -
合计 704,014,531.75 704,014,531.75 704,014,531.75 704,014,531.75 100.00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0年4月,鉴于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南昌王府井
购物中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均已投入使用,经公司充分论证,将熙地港(郑州)
购物中心项目、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涉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0,401.4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23.67%。
变更原因:
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及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项目:经股东双方协商一致,
项目采取了国际通行的商业物业的运作方式,由股东双方根据股权比例通过银行贷款的方
式进行项目投资,故部分募集资金节余,未进行投入。
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公司对该项目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
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减少了项目
的总开支,故部分募集资金节余,未进行投入。
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根据公司购物中心业态的发展规划和运作方式,该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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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筹备、运营的有关资金已通过公司旗下子公司北京王府井购物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故原计划投资至该项目的27,450.00万元募集资金未进行投入。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6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系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参照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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