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angfuj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13, 2016
57062_rns_2016-09-13_ed43adfc-f02f-4018-ae99-ef91e5e633f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16-056 债券代码:122189 债券简称:12 王府01 债券代码:122190 债券简称:12 王府02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 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项目情况
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由关东古巷、山水书城、北方展艺中心等一期工程 和新建群力文化产业中心二期工程及改扩建工程共同组成。总建筑面积近20 万平方 米,商业运营面积达15 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已建成,二期主体结构已封顶,扩 建项目尚在建设中,预计将于2017 年建成开业。
2015 年4 月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哈 尔滨群力文化广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玺鼎泰公司”)51%股权用于建设经营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购物中心 项目。
2015 年12 月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项目投资模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项目的 投资模式,股权收购价格变更为30,000 万元人民币。
1
2016 年1 月,公司完成玺鼎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玺鼎泰公司成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玺鼎泰公司51%股权,黑龙江省万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地产”)持有玺鼎泰公司49%股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担保情况
根据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即群力文化广场项目)建设进度,玺鼎泰公 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40,000 万元,用 于工程建设及项目开业运营,期限6 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5.88%)。由本 公司持有的玺鼎泰公司51%股权为玺鼎泰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鉴于万泰地 产持有的玺鼎泰公司49%股权目前已质押给本公司,根据约定,待其质押到期后再 质押给招商银行。同时,本公司及万泰地产按持股比例为玺鼎泰公司偿还贷款提供 流动性支持保证。
2016 年9 月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以一致赞成票通 过了关于为玺鼎泰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注册地点:哈尔滨道里区上海街7 号海上银座B 座19 层。
-
3.法定代表人:东嘉生
-
4.注册资本:31,670 万元
-
5.经营范围:商业投资;物业管理;商铺出租;社会经济咨询;房地产中介
-
服务;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服装。
6.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玺鼎泰公司51%股权,黑龙江省万 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玺鼎泰公司49%股权。
- 7.财务状况: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玺鼎泰公司资产总额为31,406.47 万元,负债总额 为0 万元,资产净额为31,406.47 万元,营业收入为0.00 万元,净利润为-249.57 万元。
2
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玺鼎泰公司资产总额为39,600.26 万元,负债总额为 8,547.22 万元,资产净额为31,053.04 万元,营业收入为0.00 万元,净利润为-79.96 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玺鼎泰公司银行贷款总额为0 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1.担保方式:由本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提
-
供质押担保。
-
2.质押期间:从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3.担保总金额:人民币40,000 万元。
-
4.其他事项:
-
(1)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如存在缺口,由本公司及万泰地产 共同按对玺鼎泰公司的持股比例负责补足。
(2)本公司和万泰地产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确保项目按 期开业运营。
(3)玺鼎泰公司贷款存续期间,不撤回本公司和万泰地产前期投入资金;未 经招行同意不要求玺鼎泰分红;王府井和万泰房地产不降低持有玺鼎泰的股权比例 以及出让持有玺鼎泰的股权;王府井和万泰所持债务法人股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设 定质押;如玺鼎泰公司还款能力不足,由王府井及万泰地产共同按对玺鼎泰的持股 比例进行流动性支持,确保招行贷款按期偿还。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能够满足玺鼎泰公司对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 心项目工程建设及开业运营的资金需求,玺鼎泰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对其实施管理,能够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因此本 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审慎的原则,就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玺鼎泰公司作为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的项目运营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
3
补充该项目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推进哈尔滨王府井购物中心的工程建设速度,加快 开业运营进度。玺鼎泰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 有效地对其实施管理,能够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购物中心项目采用收取租金的运 营方式,在开业运营后将拥有现金流优势,具有较强的偿债务能力。因此本次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0 元,不存在 担保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玺鼎泰公司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2016 年9 月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