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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uj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Nov 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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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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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11-020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3 号文核准,北京王府井百 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以非公开发 行方式向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 了 45,126,182 股 A 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 1,859,6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835,466,873.82 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7,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24,183,126.18 元后的募集现金净额为 1,212,816,873.8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进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进行验资,并出具 了 XYZH/2011A10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 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 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 资金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确定的募集资金投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中信建投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 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 工作。中信建投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民生 银行应当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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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 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四、中信建投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同时按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五、中信建投发现公司、民生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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