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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ujing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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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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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北京王府 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府井百货”)《内部控 制制度》及其检查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维护资产安全、 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内部环境、风险 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 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即 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审计部牵头,抽调公司总部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内控评价工 作组,负责内控评价整体组织和实施。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 评价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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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如下:
(一)公司层面控制的各项要素,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与审计等;
(二)业务层面控制的各要素,包括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 交易、委托理财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 财务管理、资金营运管理、销货款管理、预付货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预算管 理、存货管理、费用管理、税务管理、发票管理、物资管理等;
(三)信息系统层面控制,包括与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相关的信息系统管理。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范围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和风险应对措施,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基本流程如下:制定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组、实施现场检查测试、汇总检查评价结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定。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综合采用了个别访谈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 验法、检查相关文件、重新执行、专题讨论会法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 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检查评价工作底稿和工作表,分析、 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 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控制缺陷列示如下:
(一)按对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 告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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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对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
(三)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
(1)定性标准: 如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义为重大缺陷。
-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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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定量标准
| 缺陷等级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3% | 利润总额的3%≤错报 <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0.5%≤错 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的1%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的1% |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0.5%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权 益总额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1%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 (1)定性标准: 公司具备以下八种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要缺陷或重
大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③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超过20%;
④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⑤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⑥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⑦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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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对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规定的时间 后,并未加以改正(重大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 缺陷等级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50万元-100万元 | 100万元-500万元 | 500万元及以上 |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且公司能够客观的 分析自身控制体系的现状,及时进行完善,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公司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要及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 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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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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