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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9, 2021
55685_rns_2021-11-19_c79c9b0e-d12d-4cd1-a526-e1f0448879d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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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制度的约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锡亮先生、钱光红 先生、吉天生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贇女士、郑岳久先生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8 号——独立董事备案》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郑岳久先生已做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青红 吴颖昊 2021 年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