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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EC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6
Aug 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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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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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5/08/05 | 發言時間 | 16:13:54 |
| 發言人 | 紀筱玲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3-419296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暨減資 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8/05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05 2.減資基準日:105/08/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會員105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65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依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46,541,224股,每股面額 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465,412,240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616,353,0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61,635,306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三、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25%,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750股(即每仟股減少250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84,905,91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49,059,18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 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 依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 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5年9月26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5年9月27日至民國105年10月6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5年9月28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9月29日至民國105年10月6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0月3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5年10月7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5年10月7日。 8.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9.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05年9月28日(星期三) 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9月28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 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 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 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買 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建國 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八、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 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10/03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5/10/07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84,905,918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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