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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EC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Oct 28, 2014
52095_rns_2014-10-28_2830f5d9-eaba-45b6-8e36-45c0f30d2f3e.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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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民國 103年及 102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2455)
公司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16號
$\frac{1}{2}$
話: $(03)419-2969$ 電
$\sim$ $\sim$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3年及102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目 统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封面 | $\mathbf{1}$ | ||||
| ニヽ | 目錄 | $2 \sim 3$ | |||
| 三、 |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 4 | |||
| 四、 | 資產負債表 | $5 - 6$ | |||
| 五、 | 綜合損益表 | 7 | |||
| 六、 | 權益變動表 | 8 | |||
| 七、 | 現金流量表 | 9 | |||
| 八、 | 財務報告附註 | $10 - 34$ | |||
| (一) 公司沿革 | 10 | ||||
| $(\pm)$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0 | |||
| $(\equiv)$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0 - 12$ | |||
| (四)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2 - 18$ | |||
| $(\mathbf{\mathcal{I}})$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18 - 19$ | |||
| (六)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19 - 27$ | |||
| $(\pm)$ | 關係人交易 | $27 - 28$ | |||
| $(\wedge)$ | 抵(質)押之資產 | 28 | |||
| (九)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28 |
| 項 | 目 | 頁 | 次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28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28 | ||
| (十二)其他 | $28 \sim 32$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33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34 |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103)財審報字第13004482號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全新光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3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3年及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 上開財務報告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 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 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 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音 誠 聮 全 李秀玲 今介マ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38033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號 $24$ 華民國 103 年 4 月 $\mathbf{B}$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333, Keelung Road, Sec. 1, Xinyi Dist., Taipei City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57 6371, www.pwc.com/tw

單位:新台幣仟元
$\cdot$
| 音 產 |
附註 | 103 年 3 月 31 日 額 순 |
% | 102 年 12 月 31 日 全 額 |
102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X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star$ (-) | \$ 1,317,756 |
33 | $\ddot{\mathsf{S}}$ 1,292,480 |
$33 \quad$ \$ 1,494,718 |
35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13,309 | 19,165 | $\bf{l}$ | 10,229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pi(\equiv)$ | 256,542 | 7 | 236,945 | 6 | 364,216 | 9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9,172 | 2,780 | 3,913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300,110 | $\bf 8$ | 284,826 | 7 | 332,560 | $\boldsymbol{8}$ |
| 1410 | 預付款項 | 35,766 | 1 | 33,855 | 1 | 40,139 | $\mathbf 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932,655 | 49 | 1,870,051 | 48 | 2,245,775 | 53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六(二) | 63,776 | $\boldsymbol{2}$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及 | ||||||
| $\lambda$ | 1,808,704 | 45 | 1,850,638 | 47 | 1,907,463 | 45 | ||
| 1780 | 無形資產 | 336 | 267 | 214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十五) | 28,465 | $\mathbf{1}$ | 29,352 | $\mathbf{1}$ | 53,333 | $\mathbf{1}$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 | ||||||
| (六)(八) | 136,205 | 3 | 148,628 | $\overline{4}$ | 66,272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037,486 | 51 | 2,028,885 | 52 | 2,027,282 | 47 | |
| 1XXX | 資產總計 | 3,970,141 \$ |
100 | 3,898,936 \$ |
100 | 4, 273, 057 -\$ |
100 | |
| (續次頁) |
$-5-$
$\sim$
$\bar{L}$
$\bar{\mathcal{A}}$
| 全新光 民國103年3月31日 |
医公司 31日、3月31日 |
||||||||
|---|---|---|---|---|---|---|---|---|---|
| (民國103年及102年3月31日之 |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全 | 103 年 3 月 31 日 額 |
X | 金 額 |
X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3 月 31 日 全 蘔 |
$\overline{\mathbf{z}}$ | |
| 流動負債 | |||||||||
| 2170 | 應付帳款 | \$ | 172,438 | $4 \quad$ 171,605 |
260,403 5S |
$\epsilon$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pi(t)$ | 113,402 | 3 | 131,602 | 3 | 116,253 | 3 | |
| 2230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六(十五) | 75,773 | $\overline{a}$ | 65,869 | $\overline{a}$ | 73,138 | $\boldsymbol{2}$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4,326 | $\overline{\phantom{a}}$ | 4,618 | 8,895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365,939 | 9 | 373,694 | 10 | 458,689 | 11 | ||
| 其他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十五) | 473 | 473 | 669 | ||||
| 2XXX | 負債總計 | 366,412 | 9 | 374,167 | 10 ° | 459,358 | 11 | ||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九) | 2,465,412 | 62 | 2,465,412 | 63 | 2,465,412 | 58 | |
| 資本公積 | 六(十) | ||||||||
| 3200 | 資本公積 | 156,012 | $\blacktriangle$ | 156,012 | $4 \quad$ | 575,132 | 13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一)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72,683 | 5 | 172,683 | $\overline{4}$ | 126,531 | 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六(十六) | 805,046 | 20 | 730,662 | 19 | 646,624 | 15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4,576 | |||||||
| 3XXX | 權益總計 | 3,603,729 | 91 | 3,524,769 | 90 | 3,813,699 | 89 | ||
| 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 | 九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3,970,141 | 3,898,936 $100 \t$$ |
$100 \t$$ | 4,273,057 | 100 |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懋常

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鍾金凌
$\ddot{\phantom{a}}$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3 年 3 至金 |
月 $\mathbf{1}$ 月 31 |
$\mathbf{1}$ 日 $\mathbf{H}$ |
102 호 |
年 $\bf{l}$ 月 3. |
月 1 31 |
日 $\mathbf{H}$ |
|||
|---|---|---|---|---|---|---|---|---|---|
| 項目 | 附註 | 額 | $\overline{\%}$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 | 376,103 | 100 | $\overline{\mathbf{3}}$ | 538,651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十 | |||||||
| 三 $)(+\mathfrak{w})$ | $255,951$ )( | 68( | $363,678$ ) ( | 68)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20,152 | 32 | 174,973 | 32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三)(十四)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2,719$ ) ( | $1)$ ( | 2,846)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5,934$ )( | $4)$ ( | $19,026$ )( | 4)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25,587$ ) ( | $7)$ ( | $18,395$ ) ( | 3)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44, 240) ( | $12)$ ( | $40, 267$ ) ( | 7) | ||||
| 6900 | 營業利益 | 75,912 | 20 | 134,706 | 25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224 | $\mathbf{1}$ | 1,477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二) | 8,161 | $\boldsymbol{2}$ | 19,989 | 4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9,385 | 3 | 21,466 | $\overline{4}$ | ||||
| 7900 | 稅前淨利 | 85,297 | 23 | 156,172 | 29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五) | $10,913$ ) ( | $3)$ ( | $23,915$ ) ( | $\overline{4}$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74,384 | 20 | \$ | 132,257 | 25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83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六(二) | ||||||||
| 評價利益 | \$ | 4,576 | $\mathbf{1}$ | \$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 | ||||||||
| 額 | \$ | 4,576 | $\mathbf{1}$ | $\frac{1}{2}$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78,960 | 21 | \$ | 132,257 | 25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十六) | \$ | 0.30 | \$ | 0.54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十六) | \$ | 0.30 | \$ | 0.53 |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 陳懋常



會計主管:鍾金凌

| 民國 103 (僅經核局 |
计準则 က 紐 |
Œ 查核 $\overline{5}$ 医 |
||||||||||
|---|---|---|---|---|---|---|---|---|---|---|---|---|
| 單位: 部台幣仟元 | ||||||||||||
| ⊀ 囡 |
不可 |
₩ | $\breve{\mathcal{L}}$ | 横 | 保 | ŞF | 唎 | 徐 | 稚 电 |
|||
| 益金實益 共出售大学 資産未刊 莫備融現 |
||||||||||||
| 씷 寚 |
普通股股本 發 行溢 | 螵 | 庫藏服票交易 | 法定盈餘公積 | 黍 未分配盈 |
疆 戀 썠 横 |
||||||
| 12年度 | ||||||||||||
| 102年1月1日餘額 | \$2,465,412 | ↮ | 571,110 | ↔ | 4,022 | 49 | 126,531 | ↔ | 514,367 | $\mathbf I$ ⊷ |
3,681,442 ⇔ |
|
| 102年度1至3月淨利 | Ţ, | 132,257 | ŧ | 132,257 | ||||||||
| 102年3月31日餘額 | $\frac{$2,465,412}{2}$ | ⊷∥ | 571,110 | ڿ | 4,022 | ادی | 126,531 | ادت | 646,624 | မာ∥ | $\frac{1}{2}$ , 813, 699 | |
| 03年度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2,465,412 | ⊷ | 151,990 | ↔ | 4,022 | ↔ | 172,683 | ↔ | 730,662 | $\blacksquare$ ↔ |
3,524,769 ₩ |
|
| 103年度1至3月淨利 | ŗ | 74,384 | ı | 74,384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star$ ( $=$ ) | $\mathbf{I}$ | ı | 4,576 | 4,576 | |||||||
| 103年3月31日餘額 | $\frac{1}{2}$ , 465, 412 | બ્બ∣ | 151,990 | اجہ | .022 | ⊷ | 172,683 | چی | 805,046 | 4,576 ⊷ |
3,603,729 ∥⊶ |
|
103年度
102年度
全新光天明的 化二十四烷
家
會計主管:鍾金凌
$\ddot{\phantom{0}}$
HOSE
經理人:黃朝興
$-8-$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需要
董事長:陳懋常
| 全新光 玥 民國 103年及 |
限公司 3月31日 |
|||
|---|---|---|---|---|
| (僅經核閱, | 準則查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至 | 103年1月1日 $3$ $\overline{f}$ $31$ $\overline{g}$ |
102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日 |
|
| 营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85,297 | \$ 156,172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五) | 54,258 | 53,767 | |
| 攤銷費用 | 61 | 191 | ||
| 利息收入 | € | $1,220$ ) ( | 1,154) | |
|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 € | 859) ( | 1,14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票據 | 5,856 | 3,103 | ||
| 應收帳款 | € | $19,597$ ) ( | 38,118) | |
| 其他應收款 | € | $6,392)$ ( | 983) | |
| 存貨 | € | $15,284$ ) ( | 30,627) | |
| 預付款項 | € | $1,911)$ ( | 10,161)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帳款 | 833 | 94,530 | ||
| 其他應付款 | € | $7,508$ ) ( | 1,312) | |
| 其他流動負債 | 292) | 3,672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93,242 | 227,934 | ||
| 收取之利息 | 1,220 | 1,154 | ||
| 支付之所得稅 | 122) | 141)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94,340 | 228,947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692$ ) ( | $35,033$ ) | ||
| 取得無形資產 | 130)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59,101) | 9,694)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9,923) | 44,727)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859 | 1,146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5,276 | 185,366 | ||
| 期初現金及约當現金餘額 | 1,292,480 | 1,309,352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317,756 | \$ 1,494,718 |
後附財務報告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鍾金凌

$-9-$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設立於民國 85年11月。 主要營業項目為研究、開發、生產、製造、買賣光電半導體磊晶片產品及光電 元件產品等。本公司之股票自民國 91年1月24日經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於台 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3年4月24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103年4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上 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104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編 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lASB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 | 民國99年7月1日 |
| 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 | 民國100年7月1日 |
| 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 民國100年7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互抵」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 民國102年1月1日 |
| (投資個體於民國103 | |
| 年1月1日生效)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 民國102年1月1日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民國101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民國10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0年1月1日 2010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09-2011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2年1月1日
經評估後本公司認為除下列各項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 致對本公司造成重大變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 其取代準則修正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 「緩衝區法」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精算損益應 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 非僅於已明確承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 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露規定。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 質分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 修正同時規定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 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為: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 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須支付之價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須 以市場參與者之觀點;對於非金融資產之衡量須基於最高及最佳使用狀態; 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 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本公司現正評估上述項目對財務報告之影響,故尚未列示相關影響金額, 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佈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 2013年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尚未發布強制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氏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之繼續」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氏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績效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制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說明政策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 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負債。
- (4)按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失,減除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
-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 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 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 (三)外幣換算
本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司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 能性貨幣)衡量。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 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 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 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 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屬 非 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兌換捐益按交易性質在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
-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五)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六)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 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 活络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 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時,本公司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七)應收帳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 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 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 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八)金融資產減損
-
-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 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 本公司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公司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 (4) 倩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 本公司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 各類別處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減除任何已償付之本金及攤銷數)與現時公允價 值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綜合損 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債務工具投資者,當其公允價值於後續期間增加, 且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後發生之事項,則該減損損失於當 期損益迴轉。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當 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 全額。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 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 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 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 利息資本化。
-
-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 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 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 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 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 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50$ 年 ~ 60 年 | |
|---|---|---|
| 機器設備 | $3$ 年 ~ 15年 | |
| 辦公設備 | $34 \sim 54$ | |
| 其他設備 | $34 \sim$ | 年 7 2 |
(十二)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係專利權及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採直線法按估計耐 用年限3~5年攤銷。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外,當以前年 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 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十五)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六)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
- 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書,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 確定福利計畫
-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 除計書資產之公允價值及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確定福利淨義 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 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 場殖利率決定;在高品質公司債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 公債 (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精算損益係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
- C. 前期服務成本屬立即既得者,則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非屬 立即既得者,則以直線法於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
- D.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 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 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 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
-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自願接受資遣 而支付之福利。本公司係於做出明確承諾,備具詳細之正式終止聘雇計 畫,且該計畫沒有撤銷之實際可能性時,始認列費用。如係為了鼓勵自 願資遣而提供之離職福利,係於員工很有可能接受該提議且接受人數可 合理估計時,始認列費用。在超過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支付之福利 應予以折現。
-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 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本公司係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度股東會決 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並考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 红利之股數。
(十七)所得稅
-
-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 當期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 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 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 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 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稅費用。
-
-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 易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 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 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 (及稅法)為準。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
-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 泽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 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及研究發展支出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 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使用 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 稅前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十八)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 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 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十九)收入認列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光電半導體磊晶片及光電元件等相關產品。收入係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公 司 外 顧 客 銷 售 商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 以 扣 除營業稅、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 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 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公司對商品既不持續 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 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二十)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 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 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 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 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是否發生 減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公司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 低於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 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
- 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原則上係於獲利過程完成時認列。相關退貨及折讓負債準備係依 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產品出售當 期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且本公司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
-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 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 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 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
-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 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 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 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民國103年3月31日,本公司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28,465。
-
-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國 103年3月31日,本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為\$300,110。
- 應計退休金負債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 表日之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等。任何精算 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103年3月31日,本公司預付退休金之帳面金額為\$2.784。當採用 之折現率增減變動 0.25%時,本公司認列之預付退休金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455 \times $480$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S | 344 | \$ | 354 | 409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794, 180 | 768,894 | 1, 021, 109 | ||
| 定期存款 | 523, 232 | 523, 232 | 473, 200 | ||
| 合計 | 1, 317, 756 | S | 1, 292, 480 | 1, 494, 718 |
-
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 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帳面金額。
-
本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項目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非流動項目: | ||||
| 非公開發行公司股票 | ||||
| 倍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9,573 |
\$ 9,573 |
S | 9,573 |
| 興櫃公司股票 | ||||
| 和光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59, 200 | |||
| 小計 | 68, 773 | 9,573 | 9,573 | |
| 評價調整 | 4,576 | |||
| 累計減損 | 9,573) | 9,573) | 9,573) | |
| 合計 | 63,776 | \$ |
-
本公司於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因公允價值變動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分別為\$4,576及\$0。
-
本公司評估持有之權益投資-倍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允價值已長久 大幅下跌,故已全額認列減損。
(三)應收帳款淨額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257.122 | 237, 525 | 366,006 |
| 減:備抵呆帳 | 580) | 580) | 1,790) |
| 256, 542 | 236, 945 | \$ 364, 216 |
-
- 本公司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均符合依據交易對手之產業特性、營 業規模及獲利狀況所訂定之授信標準。
-
- 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30天內 | \$ | 19, 150 | \$ 9,544 |
\$ 7,770 |
| 31-90天 | 266 | 1,911 | 2, 287 | |
| $91 - 180$ 天 | 169 | |||
| 181天以上 | 245 | 915 | ||
| ٠D | 19,661 | 12,539 | \$ 10.057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 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 (1)於民國103年3月31日、102年12月31日及102年3月31日止, 本公司已減損之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580、\$580及\$1,790。
- (2)本公司已減損金融資產皆係群組評估產生之減損,備抵呆帳變動表如 $F:$
| 103 | 度 | |||||||
|---|---|---|---|---|---|---|---|---|
| 1月1日 | \$ | 580 | 1.790 | |||||
| 本期沖銷未能收回之款項 | $\overline{\phantom{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
| 3731F | 580 | 790 | ||||||
| 4.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於民國 103年3月31日、102年12月31日及102年 |
3月31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暴險金額為每類應收帳款之帳面金額。
- 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四)存 貨
| 103年3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95, 295 |
$($ \$ | 2,905) | \$ | 92,390 | ||||
| 在製品 | 23, 219 | € | 430) | 22,789 | |||||
| 製成品 | 226, 615 | 41,684) | 184, 931 | ||||||
| 合計 | \$ 345, 129 |
(3) | 45,019) | $\mathbf{\mathcal{L}}$ | 300, 110 | ||||
| 102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98, 314 |
$($ \$ | 2,905) | \$ | 95, 409 | ||||
| 在製品 | 45,007 | € | 430) | 44, 577 | |||||
| 製成品 | 186, 524 | 41,684) | 144,840 | ||||||
| 合計 | \$ 329, 845 |
$\Im$ | 45,019) | $\boldsymbol{\mathsf{\$}}$ | 284, 826 | ||||
| 102年3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94, 717 |
( | 2,905) | \$ | 91,812 | ||||
| 在製品 | 47, 913 | 430) | 47, 483 | ||||||
| 製成品 | 234, 949 | 41,684) | 193, 265 | ||||||
| 合計 | \$ 377, 579 |
(\$ | 45,019) | \$ | 332, 560 | ||||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 |||||||||
| 103 年 |
- 1 | 3 至 |
月 | 102 | 年 | 1 | 至 3 | 月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255, 951 | $\frac{1}{2}$ | 363, 678 |
$\sim$ .
$\hat{\boldsymbol{\epsilon}}$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 103年1月1日 | ||||||
| 成本 | \$141,004 | \$ 851,549 |
\$2,407,740 | \$ 21,965 |
\$132,148 | \$3,554,406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376, 334) (-1, 199, 297)$ | 21,015) | 107, 122) - ( |
(1, 703, 768) | ||
| \$141,004 | \$ 475, 215 |
\$1, 208, 443 | \$ 950 |
\$ 25,026 |
\$1,850,638 | |
| 103年1至3月 | ||||||
| 1月1日 | \$141,004 | $\mathbb{S}^+$ | 475, 215 \$1, 208, 443 | 950 \$ |
\$ 25,026 |
\$1,850,638 |
| 增添 | ||||||
| 重分類 | 12, 229 | 95 | 12,324 | |||
| 折舊費用 | 10, 717) | 41, 132) | 132) C |
2,277 ) ( | 54, 258 ) | |
| 3月31日 | \$141,004 | \$ 476, 727 |
\$1, 167, 311 | $\frac{1}{2}$ 818 |
22, 844 \$ |
\$1,808,704 |
| 103年3月31日 | ||||||
| 成本 | \$141,004 | 863, 778 $\mathbf{\$}$ |
\$2,407,740 | 21,965 \$ |
\$132, 243 | \$3,566,730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mathcal{L}{\mathcal{A}}$ , and $\mathcal{L}{\mathcal{A}}$ , and $\mathcal{L}_{\mathcal{A}}$ | $387,051)$ (1, 240, 429) | 21,147 | 109, 399 | (1, 758, 026) | |
| \$141,004 | \$ 476, 727 |
\$1, 167, 311 | $\frac{3}{2}$ 818 |
\$ 22, 844 |
\$1,808,704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辨公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2年1月1日 | \$3,366,010 | |||||
| 成本 累計折舊及滅損 |
\$141,004 | \$ 655,690 |
\$2,338,029 $338, 717)$ (1, 032, 763) |
21,750 \$ 20, 173) |
\$209,537 97,864) |
(1, 489, 517) |
| \$ | \$1, 305, 266 | \$ 1,577 |
\$111, 673 | \$1,876,493 | ||
| 102年1至3月 | \$141,004 | 316, 973 | ||||
| 1月1日 | \$141,004 | $\mathbf{\$}$ | $316, 973$ \$1, 305, 266 | \$ 1,577 | \$111,673 | \$1,876,493 |
| 增添 | 14, 347 | 14, 347 | ||||
| 處分 | ||||||
| 重分類 | 679 | 69, 711 | 70,390 | |||
| 折舊費用 | - ( | $9,305)$ (___ | $41,908$ ( | $229)$ ( | $2,325$ ) ( | 53,767) |
| 3月31日 | $$141,004$ $$308,347$ | \$1, 333, 069 | $\frac{$}{9}$ 1, 348 | \$123,695 | \$1, 907, 463 | |
| 102年3月31日 | ||||||
| 成本 | $$141,004$ $$656,369$ $$2,407,740$ $$21,750$ | \$223,884 | \$3,450,747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348,022$ ) ( $1,074,671$ ) ( $-$ | $(20, 402)$ (100, 189) (1, 543, 284) | ||||
| $$141,004$ $$308,347$ $$1,333,069$ | $\frac{1,348}{ }$ | \$123,695 | \$1, 907, 463 | |||
| 1. 本公司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分係建物,按50~60年提列折舊。 |
-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sim$
(六)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預付設備款 | \$ 133, 356 |
\$ 86, 579 |
\$ 61,507 |
| 預付投資款 | 59, 200 | ||
| 預付退休金 | 2,784 | 2,784 | 3,931 |
| 其他 | 65 | 65 | 834 |
| \$ 136, 205 |
\$ 148,628 |
\$ 66, 272 |
|
| (七)其他應付款 | |||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應付薪資 | \$ 89, 921 |
\$ 86, 817 |
\$ 92, 084 |
| 應付設備款 | 2,760 | 13, 452 | 3, 163 |
| 其他 | 20,721 | 31, 333 | 21,006 |
| \$ 113, 402 |
\$ 131, 602 |
\$ 116, 253 |
|
(八)退休金
-
- (1)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 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 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 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民國 102年3月28日桃園縣政府來函同意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已達支應 目前勞工未來退休金之用,桃園縣政府同意本公司自102年4月1日 起至103年3月31日止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一年。
- (2)民國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公司依上述退休金辦法 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均為\$0。
- (3)本公司於民國103年3月31日後一年內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 $A30$
-
- (1)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缴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民國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 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1,384及\$1,384。
(九)股本
民國 103年3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600,000,分為 260,000 仟股(內含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 15,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2,465,412, 每股面額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 期末流通在外股數相同。
(十)資本公積
-
-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 本公司民國102年經股東會通過以資本公積分配現金案,請詳附註六(十 一)之說明。
$(+ - )$ 保留盈餘
-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 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法 令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嗣就其餘額依下列順序分配之:
- (1)董監酬勞百分之三。
- (2)員工紅利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
- (3)其餘,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 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上述員工股票紅利之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 件授權公司董事會決定之。
-
-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 有擔充生產之計畫暨資金之需求,為穩固市場競爭地位,基於未來資 金需求及持續擴大資本規模之長期財務規劃,故本公司股利之分配將 視獲利狀況調整發放,以維持每股盈餘穩定成長,其中現金股利以不 低於當年度分配之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 依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同意之。
-
-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 本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 別為\$5,018及\$9,050;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882及\$3,394,係 以截至當期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
之成數為基礎估列。民國 102 年度之盈餘尚未實際配發。經股東會決 議之民國 101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1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 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 本公司民國 102 年度認列為分配與業主之股利為\$616,353 (每股 2.5 元)。民國103年3月20日經董事會提議對民國102年度之盈餘分派, 普通股股利\$443,774(每股1.8元),另以資本公積分派現金\$49,308(每 股0.2元)。本財務報告並未反映此應付股利。上述民國102年度盈餘 分派案,截至民國103年4月24日止,尚未經股東會決議,有關董事 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諭。
- (十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S | 8.174 | 20,004 | |
| 其他損失 | 13) | 15) | ||
| 合計 | ٠П | 8.161 | Ъ. | 19, 989 |
| مناطحا المستحدث مشتار ومساطحات |
(十三)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變動 | $\left( \text{\$} \right)$ | $18, 303)$ (\$) | 34, 714) |
| 耗用之原料及物料 | 183, 124 | 289, 315 | |
| 員工福利費用 | 43, 864 | 51, 37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54, 258 | 53, 767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61 | 191 | |
| 其他 | 37, 187 | 44, 012 | |
|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300, 191 | 403, 945 | |
| \ . |
| (十四)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薪資費用 | \$ 36, 933 |
\$ 44,860 |
| 勞健保費用 | 3,601 | 2,921 |
| 退休金費用 | 1,384 | 1,384 |
| 其他用人費用 | 1,946 | 2,209 |
| \$ 43,864 |
\$ 51, 374 |
(十五)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10,026 |
\$ | 22, 248 |
|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 26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0,026 | 22, 274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
| 及迴轉 | 887 | 1,641 | |
| 所得稅費用 | \$ 10,913 |
ς | 23, 915 |
$\sim 10^7$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0年度。
-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 102年3月31日 | |||||
|---|---|---|---|---|---|---|---|
| 87年度以後 | 805,046 | 730,662 \$ | 646, 624 | ||||
| . |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sim$ |
- 民國 103年3月31日、102年12月31日及102年3月31日,本公司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別為\$31,053、\$31,053及\$6,872,民國101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11.24%,民國102年度盈餘分配時之 稅額扣抵稅額比率預計為4.25%。
(十六)每股盈餘
$\mathbf{z}^{(i)}$ .
$1034111132313111$
$\sim$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74, 384 | 246, 541 | \$ 0.30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74.384 | 246, 541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分紅 | 1, 422 | ||
|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 |||
|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74, 384 | 247, 963 | 0, 30 |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税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32, 257 | 246, 541 | \$ 0.54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132, 257 | 246, 541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分紅 | 1,409 | ||
|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32, 257 | 247, 950 | S 0.53 |
(十七)非現金交易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購置固定資產 | S | 14, 347 |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13, 452 | 23, 849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2.760) | 3, 163) | |
| 本期支付現金 | 10,692 | 35,033 |
(十八)營運之季節性
本公司為化合物半導體上游磊晶產業,產品為應用於行動通訊裝置中之 功率放大器及微波開關等,位於無線通訊產業供應鏈之上游位置。產品 需求之淡旺季,視下列因素而定:
-
- 終端手機廠:推出新機時點,手機銷售狀況等。
-
- 直接客戶(IDM&Foundry):Dseign-in cycle time、Delivery lead time 產能規劃存貨政策,不同時點之存貨水位、存貨去化速度等。
-
- 由於行動通訊裝置 BOM 表中包含之元件、模組甚多,彼此必須互相搭 配缺一不可。因此,終端產品 BOM 表中及他模組或元件之缺貨,亦將 造成對本公司產品需求之遞延。亦會造成營收規模的起伏。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無。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10,792 |
S | 10,624 |
| 離職福利 | |||
| 退職後福利 | 103 | 78 | |
| 其他長期福利 | |||
| 股份基礎給付 | |||
| 總計 | 10,895 | 10,702 | |
八、抵(質)押之資產
無。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請詳十二(四)之說明。
(二)承諾事項
- 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 103年3月31日 |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frac{1}{2}$ 5, 011 \$ 35, 747 \$ 65, 608 | ||||||||||||
| 2. 截至民國103年3月31日止,為購買機器設備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約為\$990。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 十二、基他
-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 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 售資產以降低債務。
- (二)金融工具
-
-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除下表所列者外,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 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
-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整 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 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 財務部透過與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 除。
-
-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為新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 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3年3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新台幣 | \$ 13,557 |
30.47 | \$ 413,082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4,769 |
30.47 | \$ 145, 311 |
| 102年12月31日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6,054 |
29.81 | \$ 478, 570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 4,797 |
29.81 | \$ 142, 999 |
| 102年3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9,564 |
29.83 | \$ 583, 594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7,736 |
29.83 | \$ 230, 765 |
| B. 本公司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4, 131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453 |
\$ |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5,836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2,308 |
\$ |
價格風險
不適用。
$\mathcal{L}$
利率風險
不適用。
(2)信用風險
A.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 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 司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進 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
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 係管理階層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 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存款, 亦有來自於批發和零售顧客之信用風險,並包括尚未收現之應收 帳款。
- B. 於民國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並無超出信用限 額之情事,且管理階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 重大損失。
- C. 本公司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均符合依據交易對手之產業 特性、營業規模及獲利狀況所訂定之授信標準。
- $(3)$ 流動性風險
- A. 現金流量預測係由各部門執行,並由財務部予以彙總。財務部監 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 要。
- B. 公司財務部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其所 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 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C. 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並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 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1個日至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
|---|---|---|---|
| 103年3月31日 | 1個月以下 | 1年內 | 1年以上 |
| 應付帳款 | 137, 131 \$ |
\$ 35, 307 |
\$ |
| 其他應付款 | 30, 350 | 83,052 | |
| 其他流動負債 | 4,326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個月至 | |||
| 102年12月31日 | 1個月以下 | 1年內 | 1年以上 |
| 應付帳款 | \$ 133, 728 |
\$ 37,877 |
\$ |
| 其他應付款 | 51,560 | 80,042 | |
| 其他流動負債 | 4,618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個月至 | |||
| 102年3月31日 | 1個月以下 | 1年內 | 1年以上 |
| 應付帳款 | \$ 127,000 |
\$ 133, 403 |
\$ |
| 其他應付款 | 22, 928 | 93, 325 | |
| 其他流動負債 | 8,895 | ||
| 大 八 习 光 不 陌 卸 到 龃 日 分 析 之 現 全 流 暈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 |
灻 D.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重發生時點曾網者死于 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估計
- 下表為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各等級之 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除包含於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 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 第三等级: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民國103年3月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2年12月31日及102年3月31日帳載未有以公允價值估計之金融 資產):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03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text{\$}$ - \$ - \$ 63,776 $$ 63,77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 價衡量。當報價可即時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 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 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公司持 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 級之工具主要包括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四)其他/或有事項
產。
本公司透過台灣東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升公司)之推介向英 屬維京群島商 Tosho Asset Management consultant Ltd. (以下簡稱 TOSHO 公司)購買東升四大外幣轉存基金,金額為美金 130萬。TOSHO 公司因故 未能依約履行投資及返還本公司投資款,本公司已於民國100年7月向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告訴並取得東升公司之負責人提供之一定資產抵 押設定作為擔保,另取得該負責人所開立美金 130 萬元之本票供雙重擔 保,如未依約支付時,本公司得有權利就已設定抵押之不動產優先處置 之,僧還金額不足之部分則由連帶債務人負責。東升公司民國 100 年度 僅償還\$1,520,本公司業已於民國 100年度就餘額全數提列損失 \$38,262(帳列什項支出)。截至民國103年4月24日止,東升公司合計 已償還\$10,750,本公司並就收回款項認列什項收入。本案於民國102年 4月24日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對東升公司與TOSHO公司負責人分 別處 3年6個月與6個月有期徒刑,因檢察官及東升公司、TOSHO公司負 責人均有上訴,刻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貨與他人:本公司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本公司無此情形
$\ddot{\phantom{0}}$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持有之公司 | 備註 | |||||||
|---|---|---|---|---|---|---|---|---|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長列科目 | 电载 | 繢 快面金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 全新光電科技 | 一倍強科技 皮果 |
ı₩. | -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佛供: |
342,529 | ı | |||
| 全新光電科技 | 股票一和光光學 | 主要管理階 | 層控制之個體 储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3,200 | 59,200 | 1 | 63,776 |
4.累積買造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勒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寶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6.庭分不勤產之金額逮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石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本公司無此情形。
$\ddot{\phantom{0}}$ 10.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本公司無此情形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集
(三)大陸投資資訊
本公司未有轉投資大陸之情事。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 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
本公司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等部門資訊與主要財務報告資訊一致。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係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 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無須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