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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EC Annual Report 2019

Nov 1, 2019

52095_rns_2019-11-01_aa627880-088a-48af-b44f-c93efd71d17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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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 (股票代碼 2455)

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 16 號 電 話:(03)419-296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頁次/編號/索引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8
四、 資產負債表 9 ~ 10
五、 綜合損益表 11
六、 權益變動表 12
七、 現金流量表 13
八、 財務報表附註 14 ~ 42
(一)
公司沿革
14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 ~ 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 ~ 2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2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 ~ 35
(七)
關係人交易
35
(八)
質押之資產
3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5 ~ 36

頁次/編號/索引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6
(十二)其他 36 ~ 4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0 ~ 41
(十四)部門資訊 41 ~ 42
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應收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二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四
短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五
應付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六
長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七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八
營業成本表明細表 明細表九
製造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
銷售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管理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二
研發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三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明細表十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12
31
107 12 31
附註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874,549 20 \$ 617,023 16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三) 432 - 281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513,599 12 273,279 7
1200 其他應收款 1,135 - 6,909 -
130X 存貨 六(四) 330,153 8 375,310 10
1410 預付款項 65,295 1 46,868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785,163 41 1,319,670 34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二)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五)及八 2,529,540 59 2,572,657 65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六) 2,706 - - -
1780 無形資產 2,808 - 2,028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十九) 7,841 - 9,484 -
1915 預付設備款 六(五) 11,303 - 27,439 1
1920 存出保證金 67 - 129 -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六(十) 161 - 65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554,426 59 2,612,392 66
1XXX 資產總計 \$ 4,339,589 100 \$ 3,932,062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8

12

31

%
107

12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七) \$ 470,000 11 \$ 500,000 13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四) 6,936 - 6,633 -
2170 應付帳款 303,605 7 232,688 6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八) 245,677 6 212,432 5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74,473 2 59,209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774 - -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5,266 - 5,117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107,731 26 1,016,079 2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九)及八 400,000 9 380,000 10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32 - 131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947 - -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00,979 9 380,131 10
2XXX 負債總計 1,508,710 35 1,396,210 36
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1,849,059 43 1,849,059 47
資本公積 六(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16,691 - 107,182 3
保留盈餘 六(十三)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50,724 10 411,007 10
3350 未分配盈餘 514,405 12 410,075 10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一) - - ( 241,471) ( 6)
3XXX 權益總計 2,830,879 65 2,535,852 64
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339,589 100 \$ 3,932,062 100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8 107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四) \$ 2,530,909 100 \$ 2,062,12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七)
(十八) ( 1,496,637) ( 59) ( 1,287,761)( 62)
5900 營業毛利 1,034,272 41 774,359 38
營業費用 六(十七)(十八)
6100 推銷費用 ( 10,901) - ( 12,145)( 1)
6200 管理費用 ( 117,763) ( 5) ( 104,895)(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256,598) ( 10) ( 193,413)( 9)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27)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385,289) ( 15) ( 310,453)( 15)
6900 營業利益 648,983 26 463,906 2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6,978 - 3,919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五) ( 19,065) ( 1) 26,014 1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六) ( 8,293) - ( 4,66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0,380) ( 1) 25,273 1
7900 稅前淨利 628,603 25 489,179 24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十九) ( 114,278) ( 5) ( 92,009)( 5)
8200 本期淨利 \$ 514,325 20 \$ 397,170 19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 (\$ 583) - \$ 801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十九)
117 - 352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466) - 1,153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466) - \$ 1,153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13,859 20 \$ 398,323 19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 \$ 2.79 \$ 2.1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 \$ 2.78 \$ 2.15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1~


















民國
108
年及
107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發行
資本公積-庫藏股

法定盈餘公積 未 分 配 盈 餘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
庫藏股票
107
年度
107

1

1
日餘額
\$ 1,849,059 \$ 102,682 \$ 4,500 \$ 371,572 \$ 513,342 \$ - \$ -
\$
2,841,155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 - - - 68,773 ( 68,773
)
- -
107

1

1
日重編後餘額
1,849,059 102,682 4,500 371,572 582,115 ( 68,773
)
- 2,841,155
本期淨利 - - - - 397,170 - - 397,17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53 - - 1,15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98,323 - - 398,323
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六(十三) - - - 39,435 ( 39,435
)
- - -
現金股利 六(十三) - - - - ( 462,265
)
- -
(
462,265
)
庫藏股買回 - - - - - - ( 241,471 )
(
241,471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六(二) - - - - ( 68,663
)
68,773 - 110
107

12

31
日餘額
\$ 1,849,059 \$ 102,682 \$ 4,500 \$ 411,007 \$ 410,075 \$ - (\$ 241,471 )
\$
2,535,852
108
年度
108

1

1
日餘額
\$ 1,849,059 \$ 102,682 \$ 4,500 \$ 411,007 \$ 410,075 \$ - (\$ 241,471 )
\$
2,535,852
本期淨利 - - - - 514,325 - - 514,32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66
)
- -
(
466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513,859 - - 513,85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六(十三) - - - 39,717 ( 39,717
)
- - -
現金股利 六(十二)(十三) - ( 92,453
)
- - ( 369,812
)
- -
(
462,265
)
庫藏股轉讓員工 - - 1,962 - - - 241,471 243,433
108

12

31
日餘額
\$ 1,849,059 \$ 10,229 \$ 6,462 \$ 450,724 \$ 514,405 \$ - \$ -
\$
2,830,879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2~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 2
108 年 1 月 1 日

3 1
107 年 1 月 1 日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 628,603 \$ 489,179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六(五)(六)(十七) 254,873 219,458
攤銷費用 六(十七) 756 669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利息費用
十二(二) 27
8,293
-
4,660
利息收入 ( 3,380 ) ( 3,54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十五) - ( 555 )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
10,254
1,971
( 6,08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
150 )
240,348 )
( 52 )
206,328
其他應收款 5,774 ( 4,235 )
存貨 45,157 ( 54,162 )
預付款項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18,427 ) ( 7,547 )
合約負債-流動 303 6,633
應付帳款 70,917 ( 4,408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32,751
149
( 9,432
4,876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89 ) 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797,434
3,380
850,909
3,540
支付之利息 ( 8,293 ) ( 4,660 )
支付之所得稅 ( 97,353 ) ( 72,717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695,168 777,072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二) - 11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二) ( 127,974 ) ( 1,242,001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取得無形資產
( -
1,536 )
( 555
894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65,443 ) ( 27,404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62 ( 62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194,891 ) ( 1,269,696 )
舉借長期借款 20,000 380,000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30,000 ) 500,000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二)(十三) (
(
1,694 )
462,265 )
( -
462,265 )
庫藏股買回 六(十一) - ( 241,471 )
員工購買庫藏股 六(十一) 241,462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232,497 ) 176,26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0,254 )
257,526
( 6,082
310,278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617,023 927,30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874,549 \$ 617,023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全新 光 電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下 簡 稱 「本 公 司」 )係 設 立 於民 國 85 年 11 月 。 主要 營 業項 目 為研 究、開發、生 產、製造、買 賣 光電 半 導體 磊 晶片 產 品及 光電 元件 產 品等。本 公 司之 股 票自 民 國 91 年 1 月 24 日經 奉 證 券管 理 機關 核 准於 台 灣證 券 交易 所 上市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財 務 報告 已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19 日 經董 事 會通 過 發布 。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下 列 所述 者 外,本公 司 經評 估 上述 準則 及 解釋 對 本公 司 財 務 狀況 與 財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 租賃 」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16 號 「 租賃 」 取代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7 號「 租 賃」 及其 相 關解 釋 及解 釋公 告。此 準 則規 定承 租 人應 認 列使 用權 資 產及 租 賃 負債(除 租 賃期 間 短 於 12 個 月或 低 價 值標 的 資產 之 租賃 外);出 租人 會 計處 理 仍相 同,按營 業租 賃 及融 資 租賃 兩種 類 型處 理,僅增 加相 關 揭露。
  • 2.於 適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IFRSs 版本 時,本 公 司 對於 國 際財 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係 採 用不 重 編比 較 資訊 (以下 簡 稱「 修正 式 追溯 調 整 」), 將屬 承 租人 之 租賃 合約,於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分 別調 增使 用 權資 產 及 租賃 負 債各 \$2,258。

  • 3.本 公 司於 初 次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採 用 之實 務 權宜 作 法如 下:

  • (1)未 重 評 估 合 約 是 否 係 屬 (或 包 含 )租 賃 , 係 按 先 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及 國際 財 務 報導 解 釋 第 4 號時 已辨 認 為租 賃 之合 約, 適用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16 號 之 規定 處 理。
  • (2)將對 具 有合 理 類 似特 性 之租 賃 組合 使用 單 一折 現 率。
  • (3)對租 賃 期間 將 於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前結 束 之租 賃 ,採 取 短期 租 賃之 方 式處 理 ,該 些合 約 於民 國 108 年度 認 列之 租 金費 用為 \$727。
  • (4)未將 原 始直 接 成 本計 入 使用 權 資產 之衡 量 。
  • (5)於 評 估 租 賃 延 長 選 擇 權 之 行 使 及 租 賃 終 止 選 擇 權 之 不 行 使 對 租 賃 期 間之 判 斷時 採 用後 見之 明 。

(6)將屬 虧 損性 租 賃 合約 之 負債 準 備調 整使 用 權資 產 。

  • 4.本 公 司於 計 算租 賃負 債 之現 值 時,係採 用 本 公 司 增額 借款 利 率,其 加 權 平均 利 率 為 1.09%。
  • 5.本公司按 國 際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 揭 露營 業 租賃 承 諾之 金額 , 採用 初 次適 用日 之 增額 借 款利 率 折 現 之現 值 與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認列 之 租賃 負 債 的調 節 如下 :
民國107年12月31日採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 \$ 2,810
減:屬短期租賃之豁免 ( 524)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應認列租賃負債之
租賃合約總額 \$ 2,286
本公司初次適用日之增額借款利率 1.09%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認列之租賃負債 \$ 2,258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揭露倡議
民國109年1月1日
重大性之定義」
「業務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 民國109年1月1日
「利率指標變革」
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本公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新 發布 、修 正 及修 訂 之準 則 及 解 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公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財務 報 告所 採用 之 主要 會 計說 明政 策 如下 。除另 有說 明 外,此 等政 策 在 所有 報 導期 間 一致 地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 國際 會計 準 則、 解 釋及 解釋 公 告 (以下 簡 稱 IFRSs)編製 。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財務 報 告係 按歷 史 成本 編 製:
    •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2)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減 除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負 債。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 應 用本 公 司 的會 計 政策 過 程中 亦需 要 管理 階 層運 用其 判 斷,涉 及高 度判 斷 或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外幣 換 算

本公 司 財務 報 告所 列之 項 目,係 以 本 公司 所 處主 要 經濟 環境 之 貨幣( 即 功 能性 貨 幣)衡 量。 本財 務 報 告 係 以本 公司 之 功能 性 貨幣「新 台 幣 」作 為 表 達貨 幣 列報 。

外幣 交 易及 餘 額

  • 1.外 幣 交易 採 用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能 性貨 幣,換算 此 等 交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3.外 幣 非貨 幣 性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 ,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按 資 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因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 益;屬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者,按 資產 負 債表 日 之即 期 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項 目;屬非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則 按 初始 交 易日 之歷 史 匯率 衡 量。
  • 4.所 有 兌換 損 益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 列 報。

  • (四)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交 換 或 用 以 清 償負 債 受到 限 制者 除外 。

本公 司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 負 債之 條 款,可能 依 交易 對 方之 選 擇,以發 行 權益 工 具而 導致 清 償者, 不影 響 其分 類 。
  • 本公 司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五)約當 現 金

約當 現 金係 指 短期 並具 高 度流 動 性之 投資,該 投資 可 隨 時轉 換 成定 額 現金 且價 值 變動 之 風險 甚小。定 期存 款 符 合前 述 定義 且 其持 有目 的 係為 滿 足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六)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始 認 列時 作一 不 可撤 銷 之選 擇,將 非 持有 供 交 易之 權 益工 具 投資 的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
  • 2.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係 採用 交 易日 會計 。
  • 3.本 公 司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其公 允 價值 加計 交 易成 本 衡量,後續 按 公允 價 值 衡量 :

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 於除 列時 ,先 前 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之 累積 利 益或 損 失後 續不 得 重分 類 至損 益, 轉列 至 保 留 盈餘 項 下。 當 收取 股利 之 權利 確 立, 與股 利 有關 之 經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 流 入, 及 股利 金 額能 可靠 衡 量時 , 本公 司於 損 益認 列 股利 收入 。

  • (七)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合 約 約定,已具 無 條件 收 取 因移 轉 商品 或 勞務 所換 得 對價 金 額權 利之 帳 款。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因 折 現 之影 響 不大,本 公 司係 以 原始 發 票金 額衡 量 。

(八)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公 司 於每 一 資產 負債 表 日,就 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考量 所 有 合理 且 可佐 證 之資 訊 (包括 前 瞻性 者)後,對 自 原始 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並 未顯 著增 加 者,按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 增加 者,按 存 續期 間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備 抵 損失;就 不 包含 重 大財 務 組成 部分 之 應收 帳 款或 合約 資 產,按 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 。

(九)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本 公 司對 收 取來 自金 融 資產 現 金流 量之 合 約權 利 失效 時 ,將 除 列金 融 資 產。

(十)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 ,成 本 依 加權 平 均 法決 定。製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人 工、其他 直 接成 本 及生 產相 關 之製 造 費用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 採逐 項 比較 法,淨 變現 價 值係 指 在正 常營 業 過程 中 之估 計售 價 減除 至 完工 尚須 投 入之 估 計成 本及 相 關變 動 銷售 費用 後 之餘 額 。

  • (十 一)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係 以取 得 成本 為入 帳 基礎,並 將 購建 期 間之 有 關 利息 資 本化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且該 項 目之 成 本能 可靠 衡 量時,才包 括在 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或 認 列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 置部 分 之帳 面 金額 應除 列。所 有 其他 維修 費 用於 發 生時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 其 他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直 線 法計 提 折舊。 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各 項組 成 若屬 重 大, 則 單獨 提列 折 舊。
  • 4.本 公 司於 每 一財 務年 度 結束 日 對各 項資 產 之殘 值、耐 用年 限 及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 值及 耐 用年 限 之預 期值 與 先前 之 估計 不同 時,或 資 產所 含 之未 來 經濟 效益 之 預期 消 耗 型 態已 有 重大 變 動,則自 變 動發 生 日起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8 號「會 計 政 策、會 計 估計 變 動 及錯 誤 」之會 計估 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年 限 如下 :
房屋 及 建築 50
~ 60
機器 設 備 3
~ 15
辦公 設 備 3
~ 10
其他 設 備 3
~ 15

(十 二)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租 賃 資產 於 可供 本 公 司 使用 之 日認 列為 使 用權 資 產及 租賃 負 債。當 租 賃合 約 係屬 短 期租 賃或 低 價值 標 的資 產之 租 賃時,將租 賃給 付 採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公 司 增 額 借 款 利 率折 現 後之 現 值認 列, 租 賃給 付 包括 :
  • (1)固定 給 付, 減 除 可收 取 之任 何 租賃 誘因 ;
  • (2)取決 於 某項 指 數 或費 率 之變 動 租賃 給付 ;
  • (3)殘值 保 證下 本 集 團預 期 支付 之 金額 ;
  • (4)購買 選 擇權 之 行 使價 格,若 承 租人 可 合理 確 定將 行 使該 選擇 權;及
  • (5)租賃 終 止所 須 支 付之 罰 款,若 租賃 期 間反 映 承租 人 將行 使租 賃 終止 之選 擇 權。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 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 , 於租 賃 期間 提 列 利 息費 用 。當 非 屬合 約 修改 造 成 租 賃期 間 或租 賃 給 付 變動 時 ,將 重 評 估 租賃 負 債, 並 將再 衡 量數 調 整使 用權 資 產。

  • 3.使 用 權資 產 於租 賃開 始 日按 成 本認 列, 成 本包 括 :
  • (1)租賃 負 債之 原 始 衡量 金 額;
  • (2)於開 始 日或 之 前 支付 之 任何 租 賃給 付;
  • (3)發生 之 任何 原 始 直接 成 本; 及
  • (4)為拆 卸、移 除 標 的資 產 及復 原 其所 在地 點,或 將 標的 資 產復 原 至租 賃之 條 款及 條 件中 所要 求 之狀 態 之估 計成 本 。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 衡 量, 於 使用 權 資 產 之耐 用 年限 屆 滿 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 滿時 兩 者之 較 早 者 ,提 列 折舊 費 用 。 當租 賃 負債 重 評 估 時, 使 用權 資 產將 調 整租 賃 負債 之任 何 再衡 量 數。

(十 三)租賃 資 產/營業 租 賃 (承 租人 )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營業 租 賃之 給 付扣 除自 出 租人 收 取之 任何 誘 因,於 租賃 期間 內 按直 線 法 攤銷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十 四)無形 資 產

無形 資 產主 係 專利 權及 電 腦軟 體,以 取得 成 本認 列 ,採 直線 法 按估 計 耐 用年 限 3~ 5 年 攤 銷 。

(十 五)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公 司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計 其 可回 收 金額,當 可回 收 金額 低 於其 帳面 價 值時,則 認 列減 損 損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 資產 之 公允 價 值減 處分 成 本或 其 使用 價值,兩 者 較高 者。當 以前 年 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不 存 在 或減少時,則 迴轉 減 損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而 增 加之 資 產帳 面金 額,不 超 過該 資產 若 未認 列 減損 損失 情 況下 減 除 折舊 或 攤銷 後 之帳 面金 額 。

(十 六)借款

係指 向 銀行 借 入之 長、短期 款 項 。本 公司 於 原始 認 列時 按其 公 允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攤 銷 程序 於 流通 期間 內 認列 利 息費 用於 損 益。

  • (十 七)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折 現 之影 響 不大,本 公司 係 以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
  • (十 八)金融 負 債之除列

本公 司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 (十 九)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期 員 工福 利 係 以 預期 支 付之 非 折 現 金額 衡 量, 並 於 相 關服 務 提供 時 認列 為 費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礎 將應 提 撥之 退 休基 金數 額 認 列為 當 期之 退 休金 成本。預 付 提撥 金 於 可退 還 現金 或 減少 未來 給 付 之範 圍 內認 列 為資 產。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現 計 算 , 並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確 定 福 利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精 算 師 採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計 算 , 折 現 率 則 參 考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與 確 定 福 利 計畫 之 貨幣 及 期間 一致 之 政府 公 債之 市場 殖 利率 決 定。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表達 於 保留 盈餘 。
  • C.前 期 服務 成 本之 相關 費 用立 即 認列 為損 益 。
  • 3.離 職 福利

離職 福 利係 於 正 常 退休 日 前終 止 對 員 工之 聘 僱或 當 員 工 決定 接 受公 司 之福 利 邀約 以 換 取 聘僱 之 終止 而 提 供 之福 利 。本 公 司 係 於不 再 能撤 銷 離職 福 利之 要 約 或 於認 列 相關 重 組 成 本之 孰 早者 時 認 列 費用 。 不預 期 在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全部 清 償之 福 利應 予 以折 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 酬 勞係 於 具法 律 或 推 定義 務 且金 額 可 合 理估 計 時, 認 列為 費 用及 負 債 。 嗣後 決 議實 際 配 發 金額 與 估列 金 額 有 差異 時 ,則 按 會計 估 計變 動 處 理 。 另 以 股票 發 放 員 工酬 勞 者, 計 算 股 數之 基 礎為 董 事會 決 議日 前 一日 收盤 價 。

(二 十)所得 稅

  • 1.所 得 稅費 用 包含 當期 及 遞延 所 得稅。除與 列入 其 他綜 合損 益 或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稅 係 認列 於損 益 。
  • 2.本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家 在 資 產 負 債表 日 已立 法 或 已實 質性 立法 之稅 率 計算 當期 所得 稅。管 理階 層 就適 用 所得 稅相 關 法規 定期 評 估所 得 稅申 報之 狀 況,並 在適 用情 況 下根 據 預 期 須向 稅 捐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 稅 , 嗣盈 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年 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盈 餘 分 派 案 後,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 情形 , 認列未分 配 盈餘 所 得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得 稅 採用 資產 負 債表 法,按 資產 及 負債 之 課稅 基礎 與 其於 資 產 負債 表 之帳 面 金額 所產 生 之暫 時 性差 異認 列。若 遞 延所 得稅 源 自於 交 易中 對 資產 或 負債 之原 始 認列,且在 交易 當 時未 影 響會 計利 潤 或課 稅 所得 (課 稅 損失 ),則不 予 認列。遞 延 所得 稅 採用 在 資產 負債 表 日已 立 法或 已 實質 性 立法,並 於 有關 之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實 現或 遞延 所 得稅 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 適用 之稅 率 (及 稅 法)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圍 內 認列,並於 每一 資 產負 債 表日 重評 估 未認 列 及已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以 淨 額基 礎 清償 或同 時 實現 資 產及 清償 負 債時,始將 當期 所 得稅 資 產及 當 期所 得 稅負 債互 抵;當 有 法定 執行 權 將當 期 所得 稅資 產 及當 期 所得 稅 負債 互 抵,且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及負 債 由同 一 稅捐 機關 課 徵所 得 稅之 同 一納 稅 主體、或 不 同納 稅 主體 產生 但 各主 體 意圖 以淨 額 基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
  • (二 十一 )股本

1.普 通 股分 類 為權 益。

  • 2.本 公 司買 回 已發 行股 票 時,將 所 支 付之 對 價包 括 任何 可直 接 歸屬 之 增額 成 本以 稅 後淨 額認 列 為股 東 權益 之減 項。買 回之 股 票後 續 再發 行時,所 收 取之 對 價扣 除 任何 可 直接 歸屬 之 增額 成 本及 所得 稅 影響 後與 帳 面價 值 之差 額認 列 為股 東 權益 之調 整 。
  • (二 十二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認 列,分 派現 金 股利 認 列為 負 債,分派 股 票股 利 則認 列為 待 分配 股 票股 利 ,並 於 發行 新股 基 準日 時 轉列 普通 股 。

(二 十三 )收入 認 列

商品 銷 售

  • 1.本 公 司製 造 並銷 售光 電 半導 體 磊晶 片及 光 電元 件 等相 關產 品,銷 貨 收入 於 產品 之 控制 移轉 予 客戶 時 認列,即 當 產品 被 交付 予客 戶,客 戶對 於 產品 銷 售之 通路 及 價格 具 有裁 量權,且 本 公司 並 無尚 未 履行 之 履 約 義 務 可 能 影 響 客 戶 接 受 該 產 品 時 。 當 產 品 被 運 送 至 指 定 地 點,陳 舊過 時 及滅 失之 風 險已 移 轉予 客戶,且客 戶 依據 銷售 合 約接 受產 品,或 有 客觀 證據 證 明所 有 接受 標準 皆 已滿 足 時,商品 交 付方 屬發 生 。
  • 2.銷 售 收入 以 合約 價格 扣 除營 業 稅、銷貨 退 回及 折 讓之 淨額 認 列。收 入認 列 金額 以 未來 高度 很 有可 能 不會 發生 重 大迴 轉 之部 分為 限,並 於每 ㄧ 資產 負 債表 日更 新 估計。銷 貨 交易 之 收款 條 件主 係控 制 移轉 日 後 30 至 90 天到 期,與 市場 實 務一 致,故 判斷 合 約中 並未 包 含重 大財 務 組成 部 分。
  • 3.應 收 帳款 於 產品 之控 制 移轉 予 客戶 時認 列,因自 該 時 點起 本 公司 對 合約 價 款具 無 條件 權利 , 僅須 時 間經 過即 可 自客 戶 收取 對價 。
  • (二 十四 )營運 部 門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之 方 式報 導。主 要營 運 決策 者 負責 分配 資 源予 營 運部 門並 評 估其 績 效, 經 辨識 本 公司 之主 要 營運 決 策者 為董 事 會。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公 司 編 製 本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 假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 考 量歷 史 經 驗及 其 他因 子 持續 評估 及 調整。該 等 估計 及 假設 具 有導 致資 產 及負 債 帳面 金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 詳下 列 對重 大 會計 判斷、估計 與 假設 不 確 定性 之 說明 :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存貨 之 評價

由於 存 貨須 以 成本 與淨 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計 價,故本 公 司 必須 運 用判 斷 及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 於 科技 快 速 變遷,本 公司 評 估 資產 負 債表 日 存貨 因正 常 損耗、過 時 陳舊 或 無市 場 銷售 價值 之 金額,並 將 存貨 成 本沖 減 至淨 變現 價 值。此 存 貨 評價 主 要係 依 未來 特定 期 間內 之 產品 需求 為 估計 基 礎, 故可 能 產生 重 大變 動。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公 司 存貨 之 帳面 金 額為 \$330,153。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335 \$
318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498,374 463,990
定期存款 375,840 152,715
合計 \$ 874,549 \$
617,023

1.本 公 司往 來 之金 融機 構 信用 品 質良 好,且 本 公司 與 多 家金 融 機構 往 來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本 公 司未 有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提供 質押 之 情形 。

  • (二)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帳 載無 此 情形 )
  • 1.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7 年 度因 調 整持 股 部位 , 出售 公 允價 值為 \$110 之 非 上 市、 上 櫃、 興 櫃股 票 , 累 積處 分 利益 為 \$110。
  •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累 積 損 失 因 除 列 轉 保 留 盈餘 之 金額 為 \$68,773。

(三)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432 \$ 281
應收帳款 \$ 514,179 \$ 273,859
減:備抵損失 ( 580) ( 580)
\$ 513,599 \$ 273,279

1.應 收 帳款 及 應收 票據 之 帳齡 分 析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397,074
\$
432
\$
245,450
\$ 281
60天內 85,625 - 25,744 -
61-90天 7,921 - 2,504 -
91-180天 21,753 - 161 -
181天以上 1,806 - - -
\$
514,179
\$
432
\$
273,859
\$ 281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2.本公司並 未 持有 任何 的 擔保 品 。

3.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應 收帳 款 及應 收 票據 餘額 均 為客 戶 合 約所 產 生,另於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客 戶 合約 之 應收 款 餘額 為 \$480,415。 4.相 關 信用 風 險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四)存 貨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163,129
(\$ 4,728) \$
158,401
在製品 40,510 ( 430) 40,080
製成品 176,694 ( 45,022) 131,672
合計 \$
380,333
(\$ 50,180) \$
330,153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156,772
(\$ 4,728) \$
152,044
在製品 29,708 ( 430) 29,278
製成品 239,509 ( 45,521) 193,988
合計 \$
425,989
(\$ 50,679) \$
375,310
本公 司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8年度 107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496,637 \$ 1,284,561
報廢損失 499 -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 499) 3,200

本公 司 民 國 108 年 度因 報 廢部 分 呆滯 之製 成 品, 因 而產 生回 升 利益 。

\$ 1,496,637 \$ 1,287,761

(五)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08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41,004 \$ 1,040,600 \$ 2,678,541 \$ 21,201 \$ 1,105,451 \$ 172,229 \$ 5,159,026
累計折舊 - ( 574,508) ( 1,849,311) ( 20,560) - ( 141,990) ( 2,586,369)
\$ 141,004 \$
466,092
\$
829,230
\$
641
\$ 1,105,451 \$ 30,239 \$ 2,572,657
1月1日 \$ 141,004 \$
466,092
\$
829,230
\$
641
\$ 1,105,451 \$ 30,239 \$ 2,572,657
增添 - 30,716 85,162 - 4,172 8,418 128,468
重分類 - 158,902 962,679 - ( 1,082,125) 42,123 81,579
折舊費用 - (
53,619) (
189,596) ( 252) - (
9,697) (
253,164)
12月31日 \$ 141,004 \$
602,091
\$ 1,687,475 \$
389
\$
27,498
\$ 71,083 \$ 2,529,540
12月31日
成本 \$ 141,004 \$ 1,229,493 \$ 3,718,928 \$ 21,201 \$
27,498
\$ 222,770 \$ 5,360,894
累計折舊 - ( 627,402) ( 2,031,453) ( 20,812) - ( 151,687) ( 2,831,354)
\$ 141,004 \$
602,091
\$ 1,687,475 \$
389
\$
27,498
\$ 71,083 \$ 2,529,540
107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41,004 \$
898,826
\$ 2,579,117 \$ 20,722 \$
-
\$ 155,278 \$ 3,794,947
累計折舊 - ( 529,938) ( 1,689,909) ( 20,458) - ( 134,263) ( 2,374,568)
\$ 141,004 \$
368,888
\$
889,208
\$
264
\$
-
\$ 21,015 \$ 1,420,379
1月1日 \$ 141,004 \$
368,888
\$
889,208
\$
264
\$
-
\$ 21,015 \$ 1,420,379
增添 - 103,568 104,577 616 1,011,107 17,033 1,236,901
重分類 - 38,206 2,285 - 94,344 - 134,835
折舊費用 - (
44,570) (
166,840) ( 239) - (
7,809) (
219,458)
12月31日 \$ 141,004 \$
466,092
\$
829,230
\$
641
\$ 1,105,451 \$ 30,239 \$ 2,572,657
12月31日
成本 \$ 141,004 \$ 1,040,600 \$ 2,678,541 \$ 21,201 \$ 1,105,451 \$ 172,229 \$ 5,159,026
累計折舊 - ( 574,508) ( 1,849,311) ( 20,560) - ( 141,990) ( 2,586,369)
\$ 141,004 \$
466,092
\$
829,230
\$
641
\$ 1,105,451 \$ 30,239 \$ 2,572,657
  • 1.本 公 司房 屋 及建 築之 重 大組 成 部分 係建 物 及其 附 屬設 備,按 50~60 年 提 列折 舊 。
  • 2.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 3.本公司因 生 產及 營運 所 需,於 民 國 106 年起 陸 續簽 訂 設 備買 賣 合約。截 至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 交 付設 備 但已 支付 部 分款 項 之金 額 分別 為\$11,303 及\$27,439(表 列 「預 付 設備 款 」 )。

(六)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公 司 租賃 之 標的 資產 為 公務 車,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 通常 介 於 1 到 3 年。租 賃合 約 是採 個 別協 商並 包 含各 種 不同 的條 款 及 條 件,除 租賃 之 資產 不 得 用作 借 貸擔 保 外, 未有 加 諸其 他 之限 制。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108年度
帳面金額 折舊費用
運輸設備(公務車) \$
2,706
\$
1,709

3.本 公 司於民國 108 年 度 使用 權 資產 之 增添 為\$2,157。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8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727

5.本公司於民國 108 年 度 租賃 現 金流 出 總額 為 \$2,459。

(七)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銀行信用借款 \$ 470,000 \$ 500,000
利率區間 0.88%~0.909% 0.88%~0.90%
上項借款未提供任何擔保品。
(八)其他 應 付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202,070 \$ 167,916
應付設備款 30,462 29,968
其他 13,145 14,548
\$ 245,677 \$ 212,432
(九)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8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07年6月21日至112 1.1228%~1.1230% 土地、房 \$ 400,000
年6月21日
,並按月付
屋及機器
設備
減: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400,000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7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07年6月21日至112 1.0907%~1.0929% 土地、房 \$ 380,000
年6月21日
,並按月付
屋及機器
設備
減: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380,000
  • (十)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適 用 於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前 所有 正 式員 工 之服 務年 資,以 及於 實 施「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後選 擇 繼續 適 用勞 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 務年 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 件者,退 休 金之 支 付 係根 據 服 務年 資 及退 休 前 6 個月 之 平均 薪 資計 算, 15 年以 內(含)的服 務 年 資 每滿 一 年給 予 兩個 基數,超 過 15 年之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一 個 基 數,惟 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為 限。本 公 司按 月 就薪 資 總 額 2%提 撥退 休基 金,以勞 工 退 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之名 義 專戶 儲 存於 台灣 銀 行。 另本 公 司於 每 年年 度終 了 前,估算 前 項 勞工 退 休準 備 金專 戶餘 額,若 該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休 金 數額 , 本公 司將 於 次年 度 三月 底前 一 次提 撥 其差 額。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658)
(\$
57)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819 712
淨確定福利資產(負債) \$ \$
161
655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資產(負債)
108年
1月1日餘額 (\$ 57) \$
712
\$ 655
當期服務成本 - - -
利息(費用)收入 ( 1) 9 8
( 58) 721 663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含
於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17 17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64) - ( 64)
經驗調整 ( 536) - ( 536)
( 600) 17 ( 583)
提撥退休基金 - 81 81
12月31日餘額 (\$ 658) \$
819
\$ 161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資產(負債)
107年
1月1日餘額 (\$ 372) \$
233
(\$ 139)
當期服務成本 ( 79) - ( 79)
利息(費用)收入 ( 6) 4 ( 2)
( 457) 237 ( 22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含
於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401 401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4) - ( 4)
經驗調整 404 - 404
400 401 801
提撥退休基金 - 74 74
12月31日餘額 (\$ 57) \$
712
\$ 655

(4)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基 金 資 產 , 係 由 臺 灣 銀 行 按 該 基 金 年 度 投 資 運 用 計 畫 所 定 委 託 經 營 項 目 之 比 例 及 金 額 範 圍 內 , 依 勞 工 退 休 基金 收 支保 管 及運 用辦 法 第六 條 之項 目( 即 存放 國 內外 之 金融 機 構, 投 資 國 內 外 上 市 、 上 櫃 或 私 募 之 權 益 證 券 及 投 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化 商 品等 )辦 理 委 託經 營,相 關運 用 情 形係 由 勞工 退 休基 金監 理 會 進行 監 督。該 基 金 之運 用,其每 年 決 算分 配 之最 低 收益,不得 低 於依 當地 銀 行二 年 定期 存款 利 率計 算 之收 益,若有 不 足,則經 主管 機 關 核 准後 由 國庫 補 足。因 本公 司 無權 參 與該 基金 之 運作 及 管理,故無 法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規 定 揭 露計 劃 資產 公 允價 值之 分 類。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構 成該 基 金 總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請詳 政 府 公告 之 各年 度 之勞 工退 休 基金 運 用報 告。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0.90% 1.30%
2.75% 2.75%
未來薪資增加率
減少0.25% 減少0.25%
\$
\$
44
(\$
39)
41
\$
\$
4
(\$
4)
4
金為
\$42。
26
年。
\$
-
-
-
830
按照 台 灣地 區第 五 回經 驗 生命 表估 計 。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增加0.25%
增加0.25%
41)
4)
上 述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基 於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分 析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影 響。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動 則 可能 是連 動 的。敏 感度 分 析係 與 計
算資 產 負債 表 之淨 退休 金 負債 所 採用 的方 法 一致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日, 該 退休 計 畫之 加 權平 均 存續 期間 為

\$ 830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 公司 依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撥 之 退休 辦 法,適用 於 本國 籍 之員 工。本公 司 就員 工 選擇 適 用「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部 分 ,每 月 按薪 資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 取。
  • (2)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本 公司 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之 退 休金 成 本分 別 為\$8,103 及\$7,628。

(十 一)股本 /庫藏股

1.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額 定 資本 額 為 \$2,600,000, 分為 260,000 仟 股(內 含 認股 權 憑證 可 認購 股 數 15,000 仟 股),實收 資 本額 為\$1,849,059,每 股面 額 10 元。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調 節 如下 :

單位:仟股

108年 107年
1月1日 181,042 184,906
庫藏股轉讓員工 3,864 -
收回庫藏股 -
(
3,864)
12月31日 184,906 181,042

2.庫藏股

(1)股份 收 回原 因 及 其數 量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帳載 無此 情 形) 107年12月31日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收 回 原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本公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3,864 \$
241,471
(2)證券 交 易法 規 定 公司 對 買回 發 行在 外股 份 之數 量 比例,不得 超 過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總數 百分 之 十,收 買股 份 之總 金 額,不 得逾 保 留盈 餘
加計 發 行股 份 溢價 及已 實 現之 資 本公 積金 額 。
  • (3)本公 司 持有 之 庫 藏股 票 依證 券 交易 法規 定 不得 質 押,於 未轉 讓 前亦 不得 享 有股 東 權利 。
  • (4)依證 券 交易 法 規 定,因 供轉 讓 股份 予 員工 所 買回 之 股份,應於 買 回 之日 起 三年 內 將其 轉讓,逾期 未 轉讓 者,視 為公 司 未發 行股 份,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銷 除 股 份 。 而 為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所 買 回 股份 , 應於 買 回之 日起 六 個月 內 辦理 變更 登 記銷 除 股份 。
  • (十 二)資本 公 積
  • 1.依 公 司法 規 定,超過 票 面金 額 發行 股票 所 得之 溢 額及 受領 贈 與之所得 之資 本 公積, 除 得 用於 彌 補虧 損 外, 於公 司 無累 積 虧損 時,按 股 東原 有股 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股 或 現金。另 依 證券 交 易法 之 相關 規定,以 上 開 資本 公 積撥 充 資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百 分 之十 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積 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有 不 足時,不 得 以資 本 公積 補 充之 。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 經 股 東會 決 議, 以 超過 票面 金 額發 行 股票 所 得溢 價 之資 本公 積 \$92,453, 每 股分 派 現金 \$0.5 元 。
  • (十 三)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 年 度決 算 後如 有盈 餘,除 依 法繳 納所 得 稅外, 應 先彌 補 以往 年 度虧 損, 次 就其 餘 額提 存百 分 之十 為 法定 盈餘 公 積,但 法定 盈 餘公 積 累積 已達 資 本總 額 時不 在此 限,再 依 法令 或主 管 機關 法 令規 定 提撥 特 別盈 餘公 積 。

  • 2.本 公 司股 利 政策 如下:本 公 司目 前 產業 發 展屬 成 長階 段,未來 數 年皆 有擴 充 生產 之 計畫 暨資 金 之需 求,為 穩固 市 場競 爭 地位,基 於 未來 資 金需 求 及持 續 擴大 資本 規 模之 長 期財 務規 劃,故 本 公司 股利 之 分配 將 視獲 利 狀況 調 整發 放,以 維持 每 股盈 餘穩 定 成長,其 中 現金 股 利以 不 低於 當 年度 分 配之 股東 紅 利之 百 分之 十。實 際發 放 比例 則授 權 董事 會 依資 金 狀況 及 資本 預算 情 形擬 具 分配 議案 , 提請 股 東會 同意 之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金 外, 不得 使 用 之,惟 發 給新 股 或 現金 者 , 以該 項公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 十五 之部 分 為限 。
  • 4.本 公 司分 派 盈餘 時,依 法令 規 定須 就當 年 度資 產 負債 表日 之 其他 權 益 項目 借 方餘 額 提列 特別 盈 餘公 積 始得 分派, 嗣後 其 他權 益項 目 借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8 年 6 月 12 日及民國 107 年 6 月 15 日,經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之民 國 107 年度 及 106 年 度盈 餘分 派 案如 下 :
107年度 106年度
每股股利 每股股利
金額 (元) 金額 (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9,717
\$
39,435
現金股利 369,812 \$
2.03
462,265 \$
2.50

有關 董 事會 通 過 擬 議及 股 東會 決 議 盈 餘分 派 情形 , 可 至 公開 資 訊觀 測 站查 詢 。

6.本 公 司民 國 109 年 3 月 19 日 經 董事 會提 議 及通 過 對民 國 108 年度 之 盈餘 分 派每 普 通股 現金 股 利 \$2.5 元,股 利總 計\$462,265,前 述民 國 108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 截至 民 國 109 年 3 月 19 日 止 尚未 經 股 東會 決 議。

7.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事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十 八)。

(十 四)營業 收 入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公 司 之收 入 源 於 某一 時 點移 轉 之 商 品, 收 入可 細 分 為 下列 主 要地 理 區域 :

108年度 台灣 美國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1,217,245 \$1,124,540 \$
189,124
\$2,530,909
107年度 台灣 美國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888,915
\$1,041,368 \$
131,837
\$2,062,120

2.合 約 負債

本公 司 認列 客 戶合 約收 入 相關 之 合約 負債 如 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預收貨款 \$ 6,936 \$ 6,633

期初 合 約負 債 本期 認列 收 入

108年度
預收貨款 \$ 5,890
(十 五)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8年度 107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 555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18,808) 25,707
其他損失 ( 257) ( 248)
(\$ 19,065) \$ 26,014
(十 六)財務 成 本
108年度 107年度
利息費用 \$ 8,293 \$ 4,660

(十 七)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8年度 107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 \$
52,013
\$
-
(\$
27,832)
\$
-
之變動
耗用之原料及物料 931,898 - 857,451 -
員工福利費用 209,938 116,775 178,416 101,71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費用 153,502 99,662 155,813 63,645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1,709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756 - 669
其他 149,286 166,387 123,913 144,425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1,496,637
\$
385,289
\$
1,287,761
\$
310,453

(十 八)員工 福 利費 用

108年度 107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屬於營業成本 屬於營業費用
薪資費用 \$
176,081
\$ 106,375 \$
147,365
\$ 92,791
勞健保費用 12,299 4,625 11,241 4,270
退休金費用 6,072 2,023 5,731 1,978
其他用人費用 15,486 3,752 14,079 2,675
\$
209,938
\$ 116,775 \$
178,416
\$ 101,714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公 司 依當 年 度獲 利 狀況 扣 除累 積虧 損 後 ,如尚 有盈 餘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5~15%,董 事 酬勞 不 高 於 3%。

2.本公司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度 員 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 \$56,504 及 \$43,971; 董事 酬 勞 估列 金 額分 別 為 \$21,189 及 \$16,489, 前述 金 額帳 列薪 資 費用 科 目。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係 依截 至 當期 止之 獲 利情 況 ,員 工及 董 事酬 勞 分別 以 8%及 3%估列。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7 年 度員 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與民 國 107 年 度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 金額 一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詢。

(十 九)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8年度 107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24,997 \$ 101,293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12,380) ( 7,499)
當期所得稅總額 112,617 93,794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661 ( 1,024)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761)
所得稅費用 \$ 114,278 \$ 92,009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相 關 之所 得 稅金 額
:
108年度 107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117 (\$ 160)
稅率改變之影響 - 512
\$ 117 \$ 352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108年度 107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所得稅(註) \$ 125,721 \$ 97,836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690 639
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828 741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581) 1,053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 12,380) ( 7,499)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 ( 761)
所得稅費用 \$ 114,278 \$ 92,009

註:適用稅率之基礎係按中華民國所得適用之稅率計算。

3.因 暫 時性 差 異而 產生 之 各遞 延 所得 稅資 產 或負 債 金額 如下 :

108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國外發貨倉存貨視同已銷售毛利 \$
9,228
(\$
4,694)
\$
-
\$
4,534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
其他 256 3,051 - 3,307
小計 \$
9,484
(\$
1,643)
\$
-
\$
7,841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131)
(\$
18)
\$
117
(\$
32)
\$
117
\$
7,809
合計 \$
9,353
(\$
1,661)
107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國外發貨倉存貨視同已銷售毛利 \$
5,448
\$
3,780
\$
-
\$
9,228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23 (
23)
- -
其他 1,745 (
1,489)
- 256
小計 \$
7,216
\$
2,268
\$
-
\$
9,484
-遞延所得稅負債: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483)
\$
352
(\$
131)

4.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59,004
\$
61,908

5.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5 年度 。

6.台 灣 所得 稅 法修 正案 於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公 布 生效,營利 事 業所 得 稅之 稅 率 自 17%調增至 20%,此 修正 自 民 國 107 年度 開 始適 用。本 公 司 業已 就 此稅 率 變動 評估 相 關之 所 得稅 影響 。

108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514,325
184,332 \$
2.79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514,325
184,33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590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514,325
184,922 \$
2.78
107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97,170
184,144 \$
2.16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97,170
184,144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674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97,170
184,818 \$
2.15

(二 十一 )營業 租 賃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本公 司 以營 業 租賃 承租 運 輸設 備 ,租 賃期 間 介於 1 至 3 年。 民 國 107 年度 認 列\$2,470 之 租金 費 用為當期損 益。另 因 不可 取 消合 約之 未 來最 低租 賃 給付 總 額如 下:

107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1,560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250
\$
2,810

(二 十二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8年度 107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28,468 \$ 1,236,901
:期初應付設備款
29,968 35,068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30,462) ( 29,968)
本期支付現金 \$ 127,974 \$ 1,242,001
2.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投 資 活動 :
108年度 107年度
預付設備款轉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81,579 \$ 134,835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 之名 稱 及關 係
無。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無。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8年度 107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67,605 \$ 63,933
退職後福利 644 605
總計 \$ 68,249 \$ 64,538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公 司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75,803
\$ 1,121,987 長期借款之擔保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或有 事 項

無。

(二)承諾 事 項

1.已 簽 約但 尚 未發 生之 資 本支 出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980
\$
130,171

2.關 稅 保證

本公 司 因關 稅 保證 開立 保 證函 金 額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
10,000
\$
10,000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一)本 公司 於 民國 109 年 3 月 19 日經 董 事會 提 議民 國 108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 分派 情 形請 詳 附註 六 (十三 )。
  • (二)本 公司 為 激勵 員工 及 提升 員 工向 心力 ,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19 日董事會 決議 通 過擬 自 民 國 109 年 3 月 20 日至 109 年 5 月 19 日止, 於公 開 市場 買 回 5,000 仟 股,預計 買 回區 間 價格 為每 股 新台 幣 58 元 至 108 元之 間。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公 司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障 公 司能 繼 續經 營,維 持最 佳 資本 結 構 以降 低 資金 成 本,並為 股 東提 供 報酬 。為了 維持 或 調整 資本 結 構,本 公 司可 能 會調 整 支付 予股 東 之股 利 金額、退 還資 本 予股 東、發 行新 股 或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本 公司 利 用負 債 資本 比 率以 監 控其 資本,該 比 率係 按 債 務 淨 額 除 以 資 本 總 額 計 算 。 債 務 淨 額 之 計 算 為 總 借 款 (包 括 資 產 負 債表 所 列報 之「 流 動及 非 流動 借 款」)。資 本總 額 之計 算 為資 產 負債 表 所 列報 之 「權 益」。

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司 之 負債 資 本比 率如 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總借款 \$
870,000
\$
880,000
總權益 \$
2,830,879
\$
2,535,852
負債資本比率 31% 35%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874,549
\$
617,023
應收票據 432 281
應收帳款 513,599 273,279
其他應收款 1,135 6,909
存出保證金 67 129
\$
1,389,782
\$
897,621

~36~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470,000
\$
500,000
應付帳款 303,605 232,688
其他應付款 245,677 212,432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
營業週期內到期) 400,000 380,000
\$
1,419,282
\$
1,325,120
租賃負債 \$
2,721
\$
-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公 司 日常 營 運 受多 項 財務 風 險之 影響,包含 市 場風 險 (包括 匯 率 風險 、 利率 風 險 及 價格 風 險)、信 用 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
  • (2)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公 司 財 務 處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 本 公 司財 務 處透過與公 司內 各 營運 單 位密 切合 作,以 負責 辨 認、評 估與 規避 財 務風 險。董 事 會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有 書 面原 則,亦 對 特定 範 圍與 事 項提 供 書面 政策,例 如匯 率 風 險、利 率 風險、信 用 風險、衍 生與 非 衍生 金 融工 具之 使 用, 以 及剩 餘流 動 資金 之 投資 。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為 新 台幣 ),故 受 匯率 波 動之 影 響,具重 大 匯率 波 動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變動 影響 影響稅前其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稅前損益 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9,444
29.98 \$ 882,731 1% \$ 8,827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7,743
29.98 \$ 232,135 1% \$ 2,321 \$ -

107年12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變動 影響 影響稅前其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稅前損益 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7,288
30.72 \$ 531,087 1% \$ 5,311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5,413
30.72 \$ 166,287 1% \$ 1,663 \$
-
B.本 公 司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 損 ) 益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18,808) 及 \$25,707。

價格 風 險:

不適 用。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

  • A.本 公 司 之 利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按 浮 動 利 率 發 行 之 長 期 借 款 , 使 公 司 暴 露 於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 部 份 風 險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 抵 銷。 於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本 公 司按 浮動 利 率發 行 之借 款 主要 為新 台 幣計 價 。
  • B.當 新 台幣 借 款利 率上 升 或下 跌 1%, 而其 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不 變 之 情況 下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之 稅 後淨 利 將分 別 減少 或增 加 \$3,200 及\$3,040, 主要 係 因浮 動 利率 借款 導 致利 息 費用 隨之 變 動所 致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導 致 本 公 司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主 要 來 自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清償 按 收款 條 件支 付之 應 收帳 款 。
  • B.本 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 , 公 司 與 每 一 新 客 戶 於 訂 定 付 款 及提 出 交貨 之 條款 與條 件 前,須 對 其 進 行管 理 及信 用 風險 分析。 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透 過考 慮 其財 務 狀況、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 評 估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 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董 事 會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評 等 而制 訂 ,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本公司採 用 IFRS 9 提 供 前提 假 設,當 合約 款 項按 約 定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 超 過 90 天 , 視為 已 發生 違 約。
  • D.本 公 司採 用 IFRS 9 提 供 前提 假 設,當 合約 款 項按 約 定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 超 過 30 天,視為 金 融資 產 自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已顯 著 增加 。

  • E.本 公 司 按 客 戶 類 型 之 特 性 將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分 組 , 採 用 簡 化 作法 以 準備 矩 陣為 基礎 估 計預 期 信用 損失 。

  • F.本 公 司 納 入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景 氣 觀 測 報 告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 立 之 損 失 率 , 以 估 計 應 收 帳款 的 備抵 損 失,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準 備矩 陣 如下 :
未逾期 逾期60天內 逾期90天內 逾期180天內 逾期181天以上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 0.07% 0.20% 15.00% 100.00%
帳面價值總額 \$ 397,074 \$ 85,625 \$
7,921
\$
21,753
\$
1,806
\$ 514,179
備抵損失 \$
119
\$
60
\$
16
\$
385
\$
-
\$
580
未逾期 逾期60天內 逾期90天內 逾期180天內 逾期181天以上 合計
107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 0.07% 0.20% 15.00% 100.00%
帳面價值總額 \$ 245,450 \$ 25,744 \$
2,504
\$
161
\$
-
\$ 273,859
備抵損失 \$
74
\$
18
\$
327
\$
161
\$
-
\$
580
G.本 公 司採 簡 化作 法之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變 動表 如 下:
108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 580
提列減損損失 27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27)
12月31日 \$ 580
107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 580

提列減損損失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12月31日 \$ 580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 係 由各 部 門執 行,並 由 財務 處 予以 彙 總。財 務處 監 控 公 司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 , 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要 。
  • B.公司財務處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 , 其 所 選 擇 之 工 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 足 夠 流 動 性 , 以 因 應 上 述 預 測並 提 供充 足 之調 度水 位 。
  • C.下 表 係本 公 司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並 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 下 表 所 揭 露之 合 約現 金 流量 金額 係 未折 現 之金 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8年12月31日 1年以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
470,380
\$
-
應付帳款 303,605 -
其他應付款 245,677 -
其他流動負債 5,266 -
租賃負債 1,794 952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4,492 411,100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7年12月31日 1年以內 1年以上
短期借款 \$
500,374
\$
-
應付帳款 232,688 -
其他應付款 212,432 -
其他流動負債 5,117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4,151 394,217

D.本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 或實 際 金額 會 有顯 著不 同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下 :
    • 第一 等 級:企 業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 之相 同資 產 或負 債 於活 絡市 場 之報 價 (未 經調 整)。活絡 市場 係 指有 充 分頻 率及 數 量之 資 產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 , 以在 持續 基 礎上 提 供定 價資 訊 之市 場 。
    • 第二 等 級:資 產或 負債 直 接或 間 接之 可觀 察 輸入 值,但 包括 於 第一 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第三 等 級: 資 產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

  • 2.本 公 司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以 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之 餘額 皆 為\$0, 故無 相關 公 允價 值 資訊 之揭 露 。
  • 3.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4.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無自 第 三等 級 轉入 及 轉出 之 情形 。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本公 司 無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本 公 司無 此 情形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 :本 公 司無 此情 形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以 上: 本公 司 無此 情 形。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 本 公司 無 此情 形 。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 本 公司 無 此情 形 。
  • 7.與 關 係人 進、銷 貨之 金 額達 新 台幣 一億 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百 分 之二 十 以 上: 本 公司 無 此情 形。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本 公 司無 此 情形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本 公司 無 此情 形。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本 公司 無 此情 形。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無。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本公 司 未有 轉 投資 大陸 之 情事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公 司 僅經 營 單一 產業, 且公 司 董事 會係 以 公司 整 體評 估績 效 及分 配 資 源, 經 辨認 本 公司 為單 一 應報 導 部門 。

(二)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本 公 司 之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及 負 債 等 部 門 資 訊 與 主 要 財 務 報 告 資 訊 一 致 。 (三)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本公 司 係經 營 單一 產業 且 本公 司 整體 評估 績 效及 分 配資 源,經 辨認 本 公 司為 單 一應 報 導部 門, 故 無須 調 節。

(四)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本公 司 集中 於 光電 半導 體 磊晶 片 及元 件之 生 產及 銷 售,尚無 其 他重 要 產 品及 勞 務之 劃 分。

(五)地區 別 資訊

本公 司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1,217,245
\$ 2,546,357 \$
888,915
\$ 2,602,124
美國 1,124,540 - 1,041,368 -
其他 189,124 - 131,837 -
合計 \$
2,530,909
\$ 2,546,357 \$
2,062,120
\$ 2,602,124

(六)重要 客 戶資 訊

本公 司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重 要客 戶資 訊 如下 :
---------- ------------ ----- -- ------------------- --
108年度 107年度
客戶名稱 銷貨淨額 % 客戶名稱 銷貨淨額 %
甲公司 \$ 774,234 31 甲公司 \$ 473,635 23
丙公司 460,676 18 乙公司 429,863 21
乙公司 339,725 13 丙公司 429,677 21
丁公司 271,137 11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335
活期及支票存款
-台幣存款 120,666
-外幣存款 USD 12,575仟元 377,012 匯率 29.98
JPY 40仟元 11 匯率 0.276
HKD 178仟元 685 匯率 3.849
定期存款
-台幣存款 136,000
-外幣存款 USD 8,000仟元 239,840 匯率 29.98
\$ 874,54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非關係人:
L-021 \$ 175,646
L-007 128,116
O-022 50,572
O-252 40,476

119,369 每一零星客戶餘額均未超過
本科目總額5%
514,179
減:備抵呆帳 ( 580)
\$ 513,59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原 物
\$ 163,129 \$ 164,450 以重置成本為淨變現價值


40,510 73,326 以市價為淨變現價值


176,694 206,808 以市價為淨變現價值
380,333 \$ 444,584
減:備抵跌價損失 ( 50,180)
\$ 330,153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期末餘額 提供擔保或抵押情形
成本
土地 \$
\$
141
004
,
\$
-
\$
-
- \$
141
004
,
部分提供長期借款之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 1
040
600
,
,
(
30
716
,
725) 158
902
,
1
229
493
,
,
部分提供長期借款之額度擔保
機器設備 2
678
541
,
,
(
85
162
,
454)
7
,
962
679
,
3
718
928
,
,
部分提供長期借款之額度擔保
辦公設備 21
201
,
- - - 21
201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1
105
451
,
,
4
172
,
(
-
125)
1
082
,
,
27
498
,
其他 172
229
,
8
418
,
- 42
123
,
222
770
,
\$
5
159
026
,
,
(\$
128
468
,
179)
\$
8
,
81
579
,
5
360
894
,
,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
508)
(\$
574
,
619)
\$
53
,
\$
725
(\$
-
402)
627
,
機器設備 (
311)
(
1
849
,
,
596)
189
,
7
454
,
(
-
453)
2
031
,
,
辦公設備 (
560)
(
20
,
252) - (
-
812)
20
,
其他 (
990)
(
141
,
697)
9
,
- (
-
687)
151
,
(
369)
(\$
2
586
,
,
164)
\$
253
,
\$
8
179
,
(
-
354)
2
831
,
,
\$
2
572
657
,
,
\$
2
529
540
,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借款種類
期末餘額 契約期限 利率區間 融資額度 抵押或擔保
信用借款 金融機構借款 $\mathcal{S}$ 90,000 108, 12, 20~109, 1, 20 0.909% 180,000
180,000 108, 10, 31~109, 3, 22 $0.88\%$ ~ $0.89\%$ 180,000 $^{\prime\prime}$
200,000 108, 12, 16~109, 1, 15 $0.89\%$ ~ $0.90\%$ 200,000 $^{\prime\prime}$
470, 000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PW001 \$ 116,963
PW004 92,994
PG004 29,394
其他 64,254 每一零星廠商餘額均未超過
本科目餘額5%
\$ 303,605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債權人
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
抵押或擔保
台灣銀行 擔保借款 \$
200
000
,
107
06
21~112
06
21
1
1228%
土地、房屋及機器設備
200
000
,
1
123%
\$
400
000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收入
化合物半導體成品及其他項目 294,899(片) \$ 2,546,057
減:銷貨退回 ( 5,976)
減:銷貨折讓 ( 9,172)
\$ 2,530,90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表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原物料 \$ 156,772
本期進貨

:
1,039,481
減:期末原物料 ( 163,129)
出售原料成本 ( 1,484)
轉列費用 ( 99,742)
本期耗用原料 931,898
直接人工 21,477
製造費用 495,397
製造成本 1,448,772
:期初在製品
29,708
減:期末在製品 ( 40,510)
製成品成本 1,437,970
:期初製成品
239,509
減:期末製成品 ( 176,694)
轉列費用 ( 5,554)
本期產銷成本 1,495,231
出售原料成本

:
1,484
出售下腳收入 ( 78)
已出售存貨成本 1,496,637
報廢損失 499
存貨跌價損失 ( 499)
本期營業成本 \$ 1,496,637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薪資費用 \$ 154,604
折舊費用 153,502
修繕費 52,963
水電瓦斯費 45,485
間接材料 26,039
其他 62,804 每一科目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5%
\$ 495,397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銷售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進出口費用 \$ 4,247
薪資費用 4,005
其他 2,649 每一科目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5%
\$ 10,901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薪資費用 \$ 73,570
水電瓦斯費 16,236
其他費用 27,957 每一科目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5%
\$ 117,763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發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折舊費用 \$ 99,214
研發材料 91,548
薪資費用 28,800
修繕費 16,252
其他費用 20,784 每一科目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5%
\$ 256,598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十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年度 107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76
081
,
\$
81
178
,
\$
257
259
,
\$ 147
365
,
\$ 72
368
,
\$ 219
733
,
勞健保費用 12
299
,
4
625
,
16
924
,
11
241
,
4
270
,
15
511
,
退休金費用 6
072
,
2
023
,
8
095
,
5
731
,
1
978
,
7
709
,
董事酬金 - 25
197
,
25
197
,
- 20
423
,
20
423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5
486
,
3
752
,
19
238
,
14
079
,
2
675
,
16
754
,
不動產折舊費用 \$
153
502
,
\$
99
662
,
\$
253
164
,
\$ 155
813
,
\$ 63
645
,
\$ 219
458
,
攤銷費用 \$
-
\$
756
\$
756
\$ - \$ 669 \$ 669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
\$
1
709
,
\$
1
709
,
\$ - \$ - \$ -

附註:

1.本年度及前一年度之員工人數分別為251人及238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分別為7人及6人。

2.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增加揭露以下資訊:

(1)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236元(『本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119元(『前一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2)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1,054元(本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947元(前一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3)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11.30%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