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PEC AGM Information 2014

Mar 20, 2014

52095_rns_2014-03-20_72f6667e-e5c5-4f90-b594-aaf0b5529955.html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20 發言時間 17:01:06
發言人 紀筱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41929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一路1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O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二)、承認事項
(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O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6).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7).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一路16號本公司財務處)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
提名獨立董事,受理期間自103年04月03日至103年04月14日止,凡有意提案或提名
之股東務請於103年04月14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