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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tron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Sep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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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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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0 债券代码:112698
证券简称:沃顿科技 债券简称:18 南方01
公告编号:2022-055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十条 公司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权机构 的监督管理,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 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优胜 劣汰,夯实市场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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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
| 级管理人员。 | |
|---|---|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试行)》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 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在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公 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 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试行)》等规章制度,在公司设立党的组 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 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 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
第五章 党委(党组) 第九十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委 成员的任免,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 般为5 至9 人,设党委书记1 人、党委副书 记2 人;党委委员一般5 至7 人、最多不超 过9 人。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 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 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 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 决定。 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 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防 范政治风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 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 证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 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 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 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 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 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支持、履行上级党委派驻纪检监 察机构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公司全面从严冶 党向基层延伸: (六)按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要求, 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 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 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 发展;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 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 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零一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 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 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 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进 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 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二)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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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职权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职权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制定相应 制度,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 资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拟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或交易,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制定相应 制度,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 资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拟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或交易,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
|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或交易,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或交易,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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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5%的,须经董事会批准,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30%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以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 抵押、质押,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权益 的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 的,须经董事会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
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5%的,须经董事会批准,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30%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以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 抵押、质押,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权益 的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 的,须经董事会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
|---|---|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大 问题和重要人事任免前,必须进行党委会前 置研究讨论,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人事 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后,再由董事会做出决 定。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前,必须进行党委会前置研 究讨论。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订立对外担保合同应当遵循以 下规定: (一)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二)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做出决议。 (三)根据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 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东大会 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订立对外担保合同应当遵循 以下规定: (一)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二)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做出决议。 (三)根据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 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东大会 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审批权 限、审议程序的对外担保,公司应采取合理、 有效措施解除或者改正违规担保行为,降低 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 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科技 创新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 人士。 |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一百三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六)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七)对经理层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六)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七)对经理层依法治企情况进行监督。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 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四)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
第一百三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研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长效激 励的方案(草案)并跟踪检查其执行情况。 |
|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和审查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第一百四十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是: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 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
|---|---|
| 第一百四十一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重大科技创新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二)监督和评估年度公司科技创新工 作的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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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 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经理层成员 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科学确定业 绩目标,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刚性兑现薪酬, 落实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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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 义时,以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 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歧义时,以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 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